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1 09: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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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我區麻疹疫情出現較大幅度回升,部分地區甚至暴發了疫情,主要原因是存在局部免疫空白或免疫薄弱區域。為保持我縣無麻疹疫情狀態,確保我縣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工作有序、規范開展,進一步提高廣大兒童麻疹免疫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
構筑牢固免疫屏障,鞏固我縣麻疹防控成果,遏制麻疹高發態勢,保障廣大適齡兒童健康。
二、指標
1.MCV兩劑次接種率維持在95%以上;
2.目標兒童麻疹強化免疫接種率95%以上,分年齡組免疫接種率95%以上;
3.數據報告完整率100%。
三、強化免疫范圍及實施時間
(一)強化免疫地區。
本次甄別13個行政村做為麻疹疫情重點防控地區:。
(二)目標人群。
上述重點行政村所有8月齡~7歲兒童均進行強化免疫,無論以往免疫接種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與出生地,所有無麻疹疫苗禁忌癥者均接種1劑次(0.5ml)麻疹疫苗。
(二)實施時間。
2014年4月1日~4月20日。
四、前期組織和準備工作
(一)各部門職責。
我局負責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的制訂,強化免疫各種活動的組織實施、督導、評估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完成麻疹疫苗強化免疫。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人員培訓、宣傳動員、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資的儲運、分發、登記、報告,現場技術指導,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總結等工作。
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具體負責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應種兒童摸底調查登記、宣傳,預防接種和資料匯總上報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和督促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積極參與配合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
各小學校、托幼機構做好在校、在托幼機構學生的宣傳發動、摸底調查、登記、報告、通知發放、提供接種場所、組織學生接種以及善后工作等。
(二)做好人員培訓。
縣疾控中心要做好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強化免疫的目的、意義;強化免疫對象、時間、指標;組織實施;宣傳動員方法;應種兒童摸底登記方法、要求和效果評價;疫苗及相關物資的分發和儲存運輸;接種現場的安排、人員配置、組織管理、接種禁忌癥和接種技術;免疫接種疑似異常反應的監測及處理;各種表格的填寫和上報;督導、評價與總結要求。
(三)目標兒童摸底登記和通知。
各鄉鎮衛生院、各接種點、村衛生室在開展摸底登記時,務必要向兒童監護人進行面對面宣傳,告知接種時間地點等關鍵信息,對學齡前兒童應告知家長接種時攜帶接種證。通過信息化系統結合托幼機構、學校學生名冊和入戶登記等各種方式,切實掌握所有應種兒童信息,并將應種兒童信息分自然村(居委會或街道、樓群)、年齡組登記到《2014年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摸底與接種登記表》(表2)。
(四)保障措施。
1.疫苗、注射器由自治區統一配送。
2.工作表格由各地自行印發。
3.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經費由自治區負責。
4.縣、鄉鎮所需的培訓、宣傳、冷鏈運轉、督導等經費由各級爭取財政專項解決。本次預防接種補助經費可以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中支出,用于補助參與預防接種有關工作的相關人員。
5.人員保障。各鄉(鎮)衛生院負責組織調配抽調充足的人員參加本次活動。
6.其他相關物資和保障。各地要準備充足的接種器械、消毒器械、體檢器械、急救藥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械。
五、現場實施
(一)接種方式及要求。
為保證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質量和較高的接種率,接種方式應以定點接種為主,同時輔以巡回、入戶接種等方式。
(二)接種點的設置。
1.常規固定接種點。
原則上常規免疫接種點地點及人員配置不變,為了滿足強化接種需求,可適當增配有資質醫務人員。
2.臨時接種點。
在常規固定接種點無法滿足工作需要時,經過縣衛生局指定許可,可以在目標兒童相對集中的地方(如學校醫務室、辦公室、空教室等)設立臨時接種點。臨時接種點須有固定的房屋,具備與接種對象數量相適應的疫苗儲存、疫苗接種基本條件,合理設置候種、登記、接種、觀察、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理等功能分區,并有明顯標識,張貼強化免疫宣傳畫、標語、接種禁忌、接種后注意事項等。配備消毒器材、體檢器材、急救藥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材等。
3.確保安全接種。
每個接種點確保器材、藥品、疫苗等齊全、管理規范,接種操作符合規程要求,每個接種點至少有1名以上熟練掌握急救技能的醫生。
(三)接種實施。
1.接種前準備。
準備好疫苗、接種器材、急救藥品、相關工作表格等。
2.核實接種對象。
應核對受種者確認是否為本次受種對象。對不屬于本次強化免疫的受種者,向兒童家長或其監護人做好解釋工作。對于因有接種禁忌而不能接種者,應當對其監護人提出醫學建議,告知預防麻疹的相關知識,并在接種卡(薄)和接種證上記錄。對于應緩種者,醫療衛生人員應交代補種的地點和時間。
3.接種前告知、健康狀況詢問。
接種工作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所接種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接種禁忌等情況,并做好記錄。
4.接種技術要求。
(1)接種方法: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下接種0.5ml,接種操作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疫苗接種要求進行。
(2)麻疹疫苗接種禁忌癥及緩種原則。
下列情況為麻疹疫苗接種禁忌:已知對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輔料及抗生素(如明膠、硫酸慶大霉素等)過敏者;患急性疾病、嚴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發作期和發熱者;妊娠期婦女;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者;患腦病、未控制的癲癇及其它進行性神經系統疾病者。
下列情況考慮緩種麻疹疫苗: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種麻疹疫苗至少應間隔4周以上;強化免疫期間如遇有28天內注射過減毒活疫苗者,可暫緩接種,并在滿足時間間隔要求后進行補種。
(3)接種注意事項。
開啟疫苗瓶和注射時,切勿使消毒劑接觸疫苗。用75%酒精消毒皮膚,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種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壓或涂擦注射部位。
疫苗瓶有裂紋、標簽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復溶后出現渾濁等外觀異常者均不得使用。
疫苗瓶開啟后應立即使用,如需放置,應置2~8℃(嚴禁凍結),并于30分鐘內用完,30分鐘內未用完的應廢棄,不得提前大量將疫苗溶解成液體等待接種。
應備有腎上腺素等藥物,以供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應在現場觀察至少30分鐘。
(四)接種登記。
除統一登記外,應將本次接種記錄登記到接種證上,供將來入托入學時查驗。無證或未帶接種證者,應做好記錄,強化免疫結束后及時給與補證或補登。
對于麻疹疫苗常規免疫程序漏種的兒童,如本次強化免疫符合相應程序時間要求,可作為麻疹疫苗第1劑次或復種的劑次,記入常規免疫。如:18月齡以下兒童既往0劑次者,強化免疫接種可記為第1劑次,既往1劑次者,強化免疫仍需接種,并在18月齡后常規接種第2劑次;18月齡及以上兒童既往0劑次者,強化免疫可記為第1劑次,6個月后可安排第2劑次常規接種,既往1劑次者,強化免疫可記為第2劑次。
六、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AEFI)監測與處理
在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過程中,一旦發現AEFI,應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辦法》和《壯族自治區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和我局相關文件進行報告、調查、診斷和鑒定。
七、督導評估
我局派出督導員對本次強化免疫進行督導。督導內容要覆蓋當地強化免疫活動的組織實施、社會宣傳、人員培訓、后勤保障、摸底調查以及現場接種質量等。評估疫苗接種率情況,對接種率不達標的,按要求按時完成查漏補種工作。
八、資料報告
2014年4月5日前將本轄區強化免疫工作方案(含接種時間安排)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科;4月20日前,各鄉鎮負責將轄區的《2014年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應種統計表》(表3)和《2014年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實種統計表》(表4)、強化免疫活動總結、工作影像資料匯總后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科郵箱,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匯總全縣情況后報市疾控中心及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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