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公務用車整治方案

時間:2022-09-20 10: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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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公務用車整治方案

為貫徹中央、省、市關于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市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培訓會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局公務用車購置、配備使用管理,根據《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對我局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情況進行清理。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機構。

我局成立局清理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實施、督導檢查、情況和信息反饋。明確此次工作責任,確立局長對我局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負總責,將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和承諾,明確責任追究的規定,接受群眾監督。

二、抓住關鍵,扎實推進工作。

(一)明確治理范圍和內容。我局專項治理范圍為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市審計干部培訓中心;專項治理內容為超編車、超標車、違反規定借換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車、公車私用等情況。

(二)全面登記自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自查,確保登記率100%,不瞞報漏報。并將登記情況在本單位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登記表經小組組長簽字后于6月3日前上報市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認真審查核實。審查核實我局車輛編制數、實有數,購車金額、時間、標準等,審查率100%;同時要督促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四)抓好建章立制。進一步完善我局購車審批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購車經費列入單位預算、單車配油制度等),定點加油、保險、維修等三定制度,用車登記、回單位停放、節假日封存制度,統計報告制度等。

三、把握政策,確保工作實效。

(一)專項治理工作的步驟。一是動員部署(截止5月30日);二是清理審查,自查情況與6月3日前報市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是核實糾正,對清查處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與12月15日前上報市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違規車輛認定。

1、排量及價格有一項超標即認定為超標車輛,車輛價格按照裸車計算。

2、車輛標準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部級干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以及省市有關文件認定違規車輛。對超編車的認定,原則上按原有編制標準;單位公務用車總量超過編制數的,按配置時間順序認定。對超標車的認定,在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前購置的車輛依據原有標準;會后購置的車輛,依據新配備標準。各單位不符合市里有關規定的,依據市里的規定執行。

(三)違規處理問題。

本著厲行節約、避免浪費的原則進行。對超標車采用調劑、公開拍賣、經批準繼續使用方式解決;對超編車和攤派款項購車,一律上繳市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對違反規定換車、借車的,報本級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換回、退回;嚴禁借此機會更換車輛,產生新的浪費;嚴禁擅自處理違規車輛。

在組織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確保清車工作準確、真實反映我局及下屬單位車輛狀況,全面完善車輛管理手續,并注重總結治理經驗,建立健全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