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財源建設指導方案

時間:2022-07-09 08: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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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財源建設指導方案

2012年是區經濟發展形勢非常嚴峻的一年,也是我區實現轉型跨越的關鍵一年。為進一步推進區域財源培植壯大,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根據全區經濟暨財政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全區財源建設“一個核心、兩條主線、三項保障”的總體思路,制定本方案

一、圍繞“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工作核心,科學調度,穩步推進

財稅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旬碰頭、月調度制度,提前做好收入預測,及時通報收入計劃安排,合理掌控收入進度,努力實現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和均衡入庫,確保承擔市考核指標取得優異成績。

由財政局牽頭,每月組織召開國稅、地稅等相關部門以及各街道辦事處參加的財稅工作調度會,總結前期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明確下一步工作目標,確保年度收入任務圓滿完成。

二、把握“穩固存量、發展增量”兩條主線,強化現有稅源、突破引進新稅源,實現持續發展

(一)建立重點稅源企業聯系點制度

對轄區納稅大戶、內注外營企業、潛力稅源企業建立區領導聯系點制度。相關區領導每人負責聯系1至4戶重點稅源企業,責任部門按職責分工、街道辦事處按企業注冊地址,分別對重點稅源企業進行包點對接服務。區有關領導、責任部門、街道辦事處要加強與包點企業的日常聯系與溝通,了解企業經營狀態、發展規劃以及有無外遷意向等特殊情況,幫助企業渡難關、解難題,協助具備條件企業攏聚稅源、增資擴股或上市,鼓勵、扶持骨干稅源企業在我區不斷做大做強。

包點責任部門負責匯總區領導、本部門與企業對接情況,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報區財源辦;街道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將本街道對接企業情況報區財源辦。

(二)建立納入搬遷計劃企業定期走訪制度

對納入市搬遷計劃的企業建立定期走訪制度。開發局要加強與市老企業搬遷辦的對接聯系,及時更新搬遷計劃企業名單和實施進度。所屬街道要對納入市搬遷計劃企業定期走訪(包點安排見附件1),準確掌握企業經營現狀以及工商、稅務注銷遷移情況,協助企業解決搬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與企業積極探討在我區成立法人性質銷售公司、結算中心等保存稅源的有效途徑;協助財政局收集相關資料向市老企業搬遷辦和市財政局申請稅收劃轉。財政局要按照我市搬遷企業稅收劃轉有關規定,及時提交申請材料,辦理相關劃轉手續,維護轄區稅收利益。

開發局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將最新搬遷計劃企業名單及實施進度報區財源辦;各街道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將企業經營情況及相關信息報區財源辦。

(三)建立房地產及建安稅源月跟蹤季調度制度

由開發局負責,每月下旬將全區房地產開發項目情況報區財源辦;區財源辦于每月結束10日內將全區房地產開發項目情況報地稅分局;地稅分局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將房地產開發項目稅收進度比對情況反饋區財源辦。

由城管局負責,每月下旬將全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整治項目情況報區財源辦;區財源辦于每月結束10日內將全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整治項目情況報地稅分局;地稅分局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將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整治項目稅收進度比對情況反饋區財源辦。

由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督促落實轄區內施工項目稅收繳納情況,各街道于每季度末向區財源辦提報本轄區施工項目合同、完稅憑證等有效證明復印件,轄區施工項目稅收計入街道財政收入指標。

(四)完善重大涉稅事項報告制度

進一步完善企業外遷、國庫退庫等重大涉稅事項預先報告制度。對注冊資金超過500萬元企業、年納稅總額超過50萬元企業以及列入全市搬遷計劃企業申請外遷等事項,工商、稅務、商務局(外資)等相關職能部門應填寫《區重大涉稅事項情況表》(見附件3)報區財源辦,經區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出具辦理意見。

稅務部門辦理稅收總額100萬元(含100萬)以上的退庫事項,提前填寫《區國庫退庫情況表》(見附件4),報區財源辦備案,根據相關規定合理安排退庫事宜。

(五)建立聯合執法定期排查制度

一是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每半年集中開展一次內營外注企業清查糾正,督促、協助其中優質稅源企業盡早完成變更,對部分不適宜在我區繼續經營的企業,通過聯合執法力促其盡早遷離我區。

二是組織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全面摸清轄區房產稅、汽車銷售行業、各類專業市場、轄區無證照業戶等稅額稅負基本狀況,比對其實際稅收貢獻組織調研分析,聯合相關執法部門對低稅負、零稅負企業進行治理,進一步規范轄區納稅秩序。

(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全力發展總部經濟

充分利用轄區招商資源,研究制定相關扶持政策,鼓勵、引導區外總部類項目到我區落戶。加大對優勢財源的扶持力度,積極協助企業籌劃外圍稅源攏聚方案,對現有基礎稅源進一步充實壯大。

由招商局牽頭,每月組織召開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參加的總部企業調度會,總結前期工作,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明確下一步工作目標。

各街道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將總部企業引進工作進展內資項目報招商局、外資項目報商務局;招商局、商務局于每季度結束15日內將總部企業備案情況報區財源辦。

(七)做好重點項目跟進服務,加快稅源落地

由財政局牽頭,發改局配合,根據區2012年度重點項目安排,定期組織項目責任單位以及稅務部門召開重點項目調度會,對重點項目稅收評估、稅源落地情況以及項目推進過程中財稅建設方面出現的困難和問題進行調度。

發改局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匯總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報區財源辦;區財源辦于每季度結束12日內將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報國稅局、地稅分局;國稅局、地稅分局于每季度結束30日內向區財源辦反饋重點項目納稅及稅收評估情況。

三、依靠“月調度、季督查、年考核”三項保障,確保各項責任全面落實

(一)完善財稅工作調度和動態通報機制

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每月組織財政收入調度,按照計劃節點,進行督促落實。

財政局在現有月度財政情況手冊基礎上,進一步充實分析資料,優化分析版塊,突出分析重點,將協稅護稅動態信息以及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稅收入庫情況及時納入通報內容,準確反映轄區財稅形勢,為領導決策提供基礎依據。

國稅、地稅部門于每月20日前將本月收入完成預計及下月收入計劃報區財源辦;半年、年度結束后20日內將更新的稅務登記庫電子版報區財源辦。

(二)建立財稅工作進展督查機制

由財政局負責,政務督查室配合,對本方案確定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每季度以督查專報形式對方案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三)方案落實納入部門年度考核

財政局負責上述各類信息報送情況的統計和匯總,結合日常督查情況,納入年度綜合治稅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