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醫患紛爭處置辦法

時間:2022-06-21 10:31:00

導語:區醫患紛爭處置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了依法合理、及時妥善處置醫患糾紛突發事件,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區政府決定,在醫患糾紛處理聯動工作的基礎上,建立醫患糾紛調解工作機制及醫患糾紛引發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機制,故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醫患糾紛調解工作機制

(一)成立醫患糾紛調解工作組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區內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診療護理常規。醫學院、醫院、航天醫院(以下稱三大醫院)應當在適當場所設置醫療糾紛協調辦公室,明確3至5人負責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并公布受理醫患糾紛投訴的部門、地點、電話等,暢通患者投訴渠道;同時建立責任倒查追究機制,并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進一步完善內部治安保衛機構,加強治保人員的配備、培訓,健全內部治安保衛機制,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生醫患糾紛后,三大醫院要自行組織相關專家對引發醫療爭議的過程開展自查,初步判斷是否存在醫療過失和責任輕重程度,然后再進行醫患協商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區醫患糾紛調解工作組辦公室(區衛生局);區屬醫療機構要立即將醫患糾紛發生的具體情況(患方采取的不法方式、參與人數、戶籍地、引發事件原因等)報告區衛生局。區衛生局對醫患雙方達成一致性意見的處理結果進行備案,對醫患雙方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要立即報告調解工作組組長,并通知調解工作組相關成員趕赴現場牽頭做好調解工作。

2、在醫患糾紛發生現場,區司法局要協同衛生部門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教育疏導工作,解答相關政策、法律問題,并提出依法處理的參考意見,引導醫患雙方依法妥善解決醫患糾紛。區衛生局一是要調查了解醫患糾紛的基本情況,審核醫療機構依法履責、依法執業、規范執行診療常規等方面的情況,必要時組織專家對全部或部分環節進行核實調查;二是對醫療爭議涉及的相關證據進行固定,依法受理醫患雙方提起的尸檢或醫療事故鑒定申請,并按法定程序委托相應的法定機構開展工作;三是對醫療爭議涉及的相關藥品及醫療用品進行查封,并及時送檢;四是立即將開展處置工作的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3、轄區內三大醫院(醫附院、醫院、航天醫院)發生醫患糾紛時,區衛生局到現場后,要立即報請市衛生局派人主持醫患糾紛的調解工作;區屬醫療機構發生醫患糾紛時,區衛生局要立即組織人員對發生爭議的診療過程進行調查,并及時妥善依法處置。

4、區調解工作組現場處置中,發現患方有封門堵路、故意損壞醫療機構財物、毆打醫務人員等嚴重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并經勸說無效需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時,調解工作組組長要立即將相關情況報告區政府應急辦和區維穩辦。區政府應急辦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領導報告。

二、醫患糾紛引發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機制

(一)成立醫患糾紛處置維穩工作組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醫患糾紛引發突發性事件后,區政府應急辦接到區醫患糾紛調解工作組報告,應立即通知區醫患糾紛處置維穩工作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事發鎮、街道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會同調解工作組組長參加處置工作。

2、區處置維穩工作組組長負責牽頭調度、協調和督促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及時、有序開展因醫患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無特殊情況不再組織醫患雙方進行調解。

3、區公安分局接到區應急辦指令后,按照處置維穩工作組組長要求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一是開展教育疏導,制止過激行為;二是依法處置現場發生的違法行為。患者死亡的,應勸說患方將尸體移送殯儀館,如患方拒絕,則應按相關規定配合醫療機構依法將尸體移送殯儀館。

4、宣傳部門要加強對新聞媒體的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地報道醫患糾紛及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嚴禁炒作和誤導。

5、民政、司法等部門及事發鎮街相關人員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配合維穩、公安、衛生部門共同妥善處置醫療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確保社會的穩定。

6、醫患糾紛引發突發性事件處置完畢后,區維穩辦要及時將基本情況報區政府應急辦。區應急辦按程序報相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