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嚴重精神病病患調查辦法
時間:2022-05-30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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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為認真貫徹省市關于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全區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工作并建立健康檔案,為后續落實管理措施打好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范圍和內容
(一)工作范圍。在全區9個街道辦事處開展排查行動。全區總人口數595124人(市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布數字),推算病人總數7141人(15歲以上人口重性精神病患病率1%,精神發育遲緩0.5%,1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數80%);其中肇事肇禍傾向病人數1428人(按推算病人總數的20%計算)。
(二)工作內容。本次排查的重性精神疾病共6種,包括精神分裂癥、雙相情感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以及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和嚴重精神發育遲滯。
各街道辦事處、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按照要求互相配合開展重癥精神病病人線索調查、診斷復核與危險度評估,并按要求為病人建立健康檔案,納入基本公共衛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項目服務范圍。
二、組織實施
(一)組織管理。根據全區重性精神病人排查行動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要求,由區衛生局全面負責,統籌協調安排各街道辦事處、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重性精神病病人線索調查、診斷、危險性評估和建立健康檔案等工作;由公安分局配合做好肇事肇禍人員信息,核對排查病例數據,確保按要求完成轄區內全部排查任務。
(二)資金安排與使用。根據上級專項經費安排,此次排查行動各級經費分解如下:每排查發現一例確診的重性精神病病人補助街道辦事處20元,補助由專項經費兌付;區精神衛生中心每診斷一例確診的重性精神病病人補助15元,補助由市級專項經費兌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每排查一例確診的重性精神病病人并建立健康檔案補助20元。
三、執行時間
本次排查行動從開始到結束全面完成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工作并上報排查病例數。
四、監督和評估
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要加強對各街道辦事處、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協調,加強經費使用監督。
五、協調與督導
為切實做好我區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行動,由區衛生局成立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行動協調督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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