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企業負擔治理辦法
時間:2022-05-29 0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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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優化企業發展環境,按照省、市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要求,依據《市2011年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這個中心任務,全面清理涉企收費,治理各種攤派等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嚴肅查處和糾正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違法行為。通過專項治理,取消不合法涉企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規范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涉企服務和收費行為,杜絕向企業亂收費、亂拉贊助和各種攤派行為,落實各項惠企政策措施,推進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法制建設,建立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長效機制,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目標任務
(一)治理規范涉企收費
1、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面落實省和市已公布取消或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對已經明確取消的收費項目必須立即停止征收,明確降低收費標準的要堅決降下來。對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變換名目向企業收取,也不得轉為經營服務性項目變相繼續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減輕企業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
2、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相關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制定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規定,規范收費行為。
3、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個部門《關于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檢〔2011〕794號)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1〕32號)文件精神,加強對涉企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加大對涉企亂收費的查處力度。重點對涉企收費較多的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國土、住房城鄉建設、交通、環保等部門收費和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收費開展專項檢查,加強對企業反映強烈的部門和收費項目的監督檢查,掌握各項政策的實施效果及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或提出解決的措施和建議,對亂收費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4、規范受托收費行為。除國家法律法規授權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得將國家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委托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收取。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擅自改變收費性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二)清理糾正違規行為
1.糾正和查處向企業亂攤派、亂集資以及強行向企業拉廣告和索要贊助等行為。
2.糾正和查處強制向企業攤派訂購書報刊物、音像制品和強制企業參加不必要的會議、培訓、會展、學術研討、技術考核等。
3.糾正和查處強制企業加入協會、學會、研究會等。
4.糾正和查處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到企業報銷各種費用。
5.糾正和查處強行要求企業捐贈、捐獻等行為。
(三)落實惠企政策措施
認真梳理匯總并向社會公布各級政府出臺的各項惠企政策,尤其是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各種惠企措施,并對各項惠企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沒有落實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督促落實。
三、組織領導
為了確保我區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順利有效開展,區政府決定成立“區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項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和落實。組長由朱選定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王寶成、區監察局局長王璞、區中小企業促進局局長柴自疆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督導組,辦公室設在區中小企業促進局,辦公室主任由柴自疆同志兼任,具體負責企業減負日常工作;督導組成員由區監察局局長王璞、區發改委主任黃懷林、區審計局局長胡波、區物價局局長呂青海、區中小企業促進局局長柴自疆五位同志組成。
四、時間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街辦、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全國和全省的企業減負工作會議精神,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召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制訂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和責任,全面進行宣傳、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各街辦、各部門要按照工作方案,以查基層單位、查薄弱環節、查突出問題為重點,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及時處理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
(三)檢查整改階段。各街辦、各部門要在自查自糾基礎上,認真組織開展督促檢查,特別是對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逐一列出單子,逐一進行檢查,逐一搞好整改。
(四)總結報告階段。各街辦、各部門要對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內容包括工作組織情況、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議,并按要求及時上報總結材料和《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五、具體要求
(一)精心組織安排。各街辦、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起這次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成立相應的專項治理工作機構。嚴格按照全區政府專項治理要求,明確各階段目標任務、責任部門、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并按照上級對口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研究制訂本單位、本系統的工作方案。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方案報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嚴格責任追究。各專項治理成員單位要制訂明確的工作責任制,并嚴格執行問責制。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不能互相推諉扯皮,更不能掩蓋事實真相,要切實抓好整改。對損害企業利益的違規違紀問題,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限期整改。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監督指導,對工作不重視、效果不明顯、進度跟不上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盡快趕上。
四季度,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督導組,對各街辦、各部門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綜合考評。對成績突出、企業滿意度高的單位,要通報表揚;對成效不明顯的,要進行問責。
(三)注重部門聯動。減輕企業負擔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部門一定要加強協調配合,主動溝通信息,開展聯合辦案,努力凝聚強大合力,共同推進專項治理。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區中小企業促進局(工業局)要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信息和情況通報等組織工作。財政、物價等部門要全面清理、嚴格審核所有涉企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政策依據;對不符合收費規定、不符合當前實際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過高的收費標準,堅決降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國有企業不合理負擔的清理。審計部門結合全年審計工作,組織開展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專項審計調查。質監、工商、交通、建設以及稅務機關圍繞“三亂”現象易發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全面進行清理檢查,努力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堅持依法行政。
(四)強化輿論宣傳。各成員單位要通過多種渠道、不同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清理涉企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有關情況,廣泛宣傳黨和政府各項惠企政策,及時總結推廣專項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典型事跡,公開曝光頂風違紀和打擊報復舉報人或刁難企業的典型違法案件,引導社會各界積極關注、主動參與專項治理工作,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類社會團體和中介組織要及時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性質、收費標準及具體服務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部門要對照專項治理工作要求,適時開展“回頭看”,在認真總結專項治理成功經驗基礎上,不斷健全完善規章制度,積極探索建立減輕企業負擔的長效機制。要健全完善涉企收費登記制度、企業繳費登記卡制度,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收費公示制度、政府部門收費審計制度。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內部收費管理和審計監督,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對照涉企收費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查遺補缺,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預防、監督、懲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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