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地方金融風險排查方案

時間:2022-05-20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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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地方金融風險排查方案

為全面掌握我金融風險狀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全金融秩序穩定,推動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政府確定自年3月開始在全集中開展地方金融風險排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及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全市地方金融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精神,按照省政府“金融要大發展、風險要嚴防范”的總體要求,全面排查地方金融風險隱患,及時堵塞風險漏洞,健全完善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努力提高我地方金融機構和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合理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規范化發展,促進全金融業穩健運行、科學發展,更好地發揮金融在“打造實力、建設幸福城鄉”兩大戰略任務中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二、排查對象和內容

此次風險排查的對象為全地方金融機構、境內上市公司和民間融資組織。其中,銀行業主要是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證券期貨業主要是我境內上市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典當行和融資租賃公司也是這次排查的對象。

風險排查的重點內容:

一是地方金融機構和上市公司風險情況,重點檢查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完善,管理層和高管人員內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備;內控機制是否健全,各項基礎性、系統性建設是否存在缺陷;規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實,風險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是否依法合規等。

二是民間融資領域風險情況,重點排查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風險隱患。

具體排查內容和標準,按市行業監管、主管部門制定的配套方案實施。

三、方法步驟

此次排查采取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分為五個階段:

(一)動員發動(3月15日至3月25日)。政府制定并印發全地方金融風險排查工作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部署。上市公司所在鎮、直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以及各法人機構按照風險排查實施方案和工作要求,分別制定本部門、本行業、本單位具體排查工作方案。其中,全地方銀行業機構風險排查工作實施方案,全地方證券期貨業機構及上市公司風險排查工作實施方案,全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典當行和融資租賃公司風險排查工作實施方案經政府同意后,由金融辦及行業監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直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以及各法人機構要按照方案要求,進一步明確排查目標,細化排查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層層進行動員發動,全面啟動排查工作。

(二)自查自糾(3月26日至4月15日)。各法人機構對照排查內容和標準進行拉網式風險自查,全面查找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自查自糾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形成書面報告,報送政府和相應監管、主管部門。各相關負責鎮、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和督促各法人機構切實做好自查自糾。

(三)重點抽查(4月16日至5月15日)。政府組織行業監管、主管部門對法人機構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比例為:銀行業100%,證券期貨業100%,上市公司100%,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50%左右,融資租賃公司100%。

(四)整改提高(5月16日至6月30日)。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和問題認真研究分析,逐一限期整改,堵塞風險漏洞,消除風險隱患。與此同時,對排查發現的共性、根本性問題,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從體制、機制和制度方面,進一步建立健全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從源頭和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風險事件的發生。

(五)總結驗收(7月1日至7月10日)。整個排查工作基本結束后,由各相關負責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分別對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寫出總結報告和工作建議,于7月10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政府成立由長任組長,分管副長任副組長,府辦、金融辦、公安局、商務局、工商局、廣電局、信息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支行、銀監分局辦事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地方金融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金融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金融辦,負責日常協調、指導、調度等工作,金融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直相關負責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抽調精干力量,全力組織實施,推動排查工作扎實開展。風險排查過程中,政府將組織專門力量成立督導組,對各相關負責部門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分工。風險排查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進行。政府是防范轄區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風險排查工作負總責。全面組織好本地方金融機構、上市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風險排查工作,并負責制定本民間融資組織風險排查具體方案,引導民間融資規范發展,切實防范、化解民間高利貸等風險隱患。行業監管、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加強對本行業風險排查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督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金融辦在發揮好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作用、搞好組織協調的同時,與上市公司所在鎮具體負責內上市公司、全證券期貨業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風險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銀監分局辦事處負責全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中國人民銀行支行要從政策指導、技術支持等方面給予大力配合。商務局負責全典當行和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排查工作。公安局負責非法集資活動排查工作,依法打擊各類金融違法犯罪活動。工商局做好全民間融資中介組織風險排查工作。廣電局、信息中心負責風險排查工作的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嚴肅工作紀律。風險排查要在不影響正常業務開展的情況下進行。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嚴格落實有關保密規定,嚴禁私自對外擴散,防止炒作。同時,對有關宣傳報道要堅持正面引導,統一宣傳口徑,掌握輿論宣傳主動權。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要制定工作預案,確保一旦發生能夠迅速應對、妥善處置。

(四)加強溝通協調。此次金融風險排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情況交流和信息溝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體合力。尤其是對一些跨區域、跨行業的重大風險隱患和問題,要條塊結合、左右聯動,妥善予以化解和消除,避免形成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五)搞好排查總結。認真匯總、分析風險排查總體情況,尤其要從體制、機制、制度等方面,全面剖析風險隱患產生的深層次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風險管控的對策建議,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