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辦法

時間:2022-04-08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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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繼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扎實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環境友好,以揚塵污染控制為重點,以創綠工作為抓手,鞏固和提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果,進一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打造生態宜居新城區。

二、工作目標

根據市政府績效考核指標要求,2012年全區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1.68%以上,揚塵總量同比下降2%。

三、組織領導

調整長沙市岳麓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副區長任組長,副區長、副調研員、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區發改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工務局、區征地辦、區市政公司、區環衛公司、區園林公司、區國土分局、區規劃分局、區交警大隊、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城管公安執法大隊、區城建投及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區環保局),由兼任辦公室主任,(常務)、任副主任。

四、工作內容

(一)建設項目揚塵控制。總結年綠色工地創建成果,繼續推進綠色工地創建,新建建筑工地全部按照綠色工地創建標準開展實施。區域內所有在建建筑工地應嚴格按照《長沙市建設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環評技術規范》的8項條款落實施工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二)控制區內揚塵控制。將路以東的范圍劃定為控制區。繼續鞏固年控制區揚塵污染控制成果,加大對控制區內房屋爆破、拆除及道路揚塵控制力度。

(三)推廣使用清潔能源。二環線內使用燃煤(柴)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居民家庭的生產生活鍋爐、大小灶、熱水爐全面完成改燒清潔能源,停止使用燃煤、柴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混空氣、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輕質柴油、電等清潔能源。

(四)餐飲業油煙污染控制。按照“先大后小,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優先治理重點餐飲單位、油煙排放污染嚴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單位,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五、任務分解

(一)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大氣污染整治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聯合執法,并定期向主管副區長報告整治工作情況。

(二)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宣傳報導工作。

(三)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現場督查,并牽頭組織聯合執法和定期通報、講評。

(四)區監察局:負責督查區屬各職能部門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履行職責情況。查處違規審批,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消極應付,敷衍塞責;瞞案不報,干擾辦案等違紀行為,對構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公布舉報電話。

(五)區發改局: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建設項目進行嚴格把關,建設項目依法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未做評價或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準的,不得實施行政許可。

(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綠色建筑工地創建組織、驗收、考核工作。負責對區管建設工程、工地、未報建和未發施工許可證建設項目揚塵污染依法查處。對省、市建設項目的揚塵污染情況調查上報和聯合執法。

(七)區財政局:負責整治大氣污染行動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

(八)區環保局:承擔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調度、協調、匯報,負責燃煤鍋爐改燒及建設項目“三同時”執法檢查。

(九)區城管局:負責轄區城市管理部門揚塵和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

(十)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渣土、砂石運輸單位經常組織檢查車輛防塵狀況,不定期組織對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的專項檢查,參與聯合執法。

(十一)區水務局:負責水利建設工程、砂石場的揚塵污染控制和管理。

(十二)區工務局:負責區重點建設項目的的揚塵污染控制和管理。

(十三)區征地辦、區國土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拆遷、拆除、拆違工程的揚塵污染控制。

(十四)區市政公司:負責下水管網維修中道路挖掘和恢復工程的揚塵污染控制,負責管網溝渠清淤污泥及時清運。

(十五)區環衛公司:負責渣土運輸工地、渣土裝運中的揚塵污染依法查處,保證全區范圍內管轄道路尤其是核心區道路的灑水降塵及時到位。

(十六)區園林公司:負責綠化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污染防治和核心區綠化帶的灑水、沖洗、保潔。

(十七)區規劃分局: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區管建設項目進行嚴格把關,建設項目依法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未評價或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準的,不得實施行政許可。

(十八)區交警大隊:負責查處渣土運輸車輛超載、無牌無照車輛以及未經批準擅自闖禁區運輸渣土行為,參與聯合執法。

(十九)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餐飲業油煙、藕煤爐灶整治;負責對焚燒垃圾、廢木料、秸桿等固體廢棄物執法;嚴格控制渣土運輸中的揚塵污染。

(二十)區城管公安執法大隊:負責執法過程中的安全保障和打擊處理抗拒執法等嚴重違法行為,參與聯合執法。

(二十一)區城建投:負責全區在建道路揚塵控制。

(二十二)各街道、鄉(鎮):負責做好本轄區內所有建設項目、責任范圍內裸露地面的揚塵控制;轄區內社會路口的硬化;燃煤設施的煙塵、餐飲油煙等影響空氣質量問題的控制,并配合做好轄區內綠色建筑工地創建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以強化管理為基礎。理順管理機制,整合工作力量。進一步整合揚塵、渣土管理執法力量。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牽頭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督查全區揚塵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與領導小組簽訂揚塵整治目標責任狀,深化部門日常管理意識。實現各部門目標統一、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各司其責,確保全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以綠色建筑工地創建為載體。由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安排、組織,抓好綠色建筑工地的創建工作。區城管局、區環保局、區工務局等相關單位及街道(鄉、鎮)要積極配合,履行職責,共同做好全區綠色建筑工地創建。通過綠色建筑工地的創建,帶動現場文明施工,督促工地對現場的揚塵、渣土等做好控制,對現場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進行有效處理,改善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

(三)以嚴格執法為抓手。由區整治大氣污染辦公室牽頭,從區政府督查室、區環保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環衛公司、區交通運輸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城管公安執法大隊、區交警大隊8個職能部門各抽調1~2人組建一支聯合執法隊伍,配備專用工作車輛,開展聯合執法。重點對基建工地、道路揚塵及渣土違法違規運輸、焚燒垃圾等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現象進行聯合執法。特別是久晴不雨、揚塵污染嚴重的季節和下半夜時段要加強現場督查執法頻次。對揚塵污染嚴重的重點施工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處罰到位,該要求整改的要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到位后方可進行施工,該進行處罰的要視其污染嚴重程度進行處罰,該責令停工的要嚴格按照執法程序下達停工通知并做好違法行為不良記錄。

(四)以長效機制為保障。形成揚塵整治長效機制。改變往年揚塵整治工作在出現揚塵防治形勢嚴峻的情況下進行突擊聯合執法的工作方式。今年的揚塵整治工作要形成從年頭抓到年尾的長效機制,出現一天空氣質量污染則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聯合執法各部門加強日常揚塵工作力度;出現連續兩天空氣質量污染則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組長匯報,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直至空氣質量回復良好水平。

(五)以落實責任為手段。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全區各施工單位簽訂防治揚塵污染責任狀,落實施工單位揚塵防治責任,確保各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責任狀進行揚塵防治工作。

(六)以加強宣傳為途徑。充分抓好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的新聞宣傳。加強信息收集與反饋,及時向區政府通報揚塵污染整治工作進展。通過宣傳、教育引導各責任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揚塵整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環境保護監督欄(牌)、橫幅等宣傳途徑開展宣傳活動,提高建設單位的防治揚塵污染意識,提高公眾知曉率,建設示范單位,逐步推進,使控制揚塵污染理念深入人心,確保揚塵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各職能部門和街道、鄉鎮要高度重視大氣污染整治工作,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明確一名副職專門負責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明確專門人員,明確要求,嚴格措施,切實加強揚塵污染控制。

(二)加大投入。各部門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資金和人員投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三)加強督查。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日常督查,對全區的揚塵治理工作不定期進行專項督察,落實任務、明確責任,確保任務完成。

(四)嚴格考核。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落實情況定期進行調度和講評,制定考核辦法,實行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區文明創建和績效目標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