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購銷專項治理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31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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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衛生事業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關系千家萬戶的幸福,是一個熱點問題。近年來,我縣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大力促進醫藥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為保護和增進人民身體健康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仍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直接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健康,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為此,經縣委、政府同意,在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緊緊抓住“教育、自糾、規范、查處”四個關鍵環節,采取專項治理和民主評議相結合,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結合的方法,深入開展專項治理,促進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監管部門的行政行為得到切實規范,醫院衛生行業風氣明顯好轉,進一步推動我縣醫藥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專項治理的范圍和重點內容
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包括:衛生、物價、藥監、工商等具有醫藥購銷監督管理職能和醫療服務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和單位,公立醫院,民營醫療機構等。
重點治理2009年以來有關部門和單位涉及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行政行為、藥品招標、藥品采購、醫療服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行政行為中的突出問題
衛生、物價、藥監、工商等具有醫藥購銷監督管理職能和醫療服務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和單位,對藥品經營企業證照的審批發放,對藥品和醫療服務收費項目的批價及審批,以及其他涉及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行政行為是否存在程序不公開、不透明,審批隨意性大,違法違規審批,借職務便利收受工作對象錢物或其他好處等問題。
(二)藥品招標中的突出問題
參加藥品招標工作中的單位和個人是否存在泄露招標信息、利用職務便利影響專家公正評標議標、工作中收受錢物或其他好處等問題。藥品集中招標工作機構是否存在不執行招標方案,招標程序不公開,相關部門在藥品招標采購中是否存在不認真履責、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在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中是否執行上級有關規定,是否安排專人負責醫用耗材采購具體工作,是否執行采購制度,是否建立監管制度和有效的監管機制。
(三)藥品采購中的突出問題
醫療機構是否存在沒有通過全省統一平臺采購藥品、采購非中標藥品、高于中標價采購藥品;個人或少數人確定本院用藥品種和規格;違反備案采購制度,隨意大量采購備案采購藥品等問題。藥品采購單位和相關人員是否存在藥品采購過程中收受錢物或其他好處。
(四)醫療服務中的突出問題
醫療服務中是否存在開“大處方”,亂檢查、開單提成或索要回扣、“紅包”,接受醫藥生產、經營單位贊助、外出考察等。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違規為醫藥營銷人員提供用藥信息、虛假醫療廣告、有償轉診、科室出租承包、將醫療服務收入直接與個人收入掛鉤等問題。
三、專項治理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時間從2011年3月開始至8月底結束,分4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近期召開全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會議,進行全面部署,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由縣紀委、檢察院、監察局、衛生局、糾風辦、財政局、人保局、工商局、審計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組成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糾風辦,具體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縣專項治理工作,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舉辦專項治理工作業務培訓班,掌握專項治理工作總體要求、工作重點、方法步驟、治理原則和需要把握的問題。運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部署要求,統一思想認識,深入開展法制教育、紀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意識,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二)自查自糾階段(4—5月)。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建立臺帳,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及時進行糾正。認真組織填報《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和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加強督促指導,幫助解決自查自糾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取得實效。各有關單位的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統計表于5月31日前報送縣專項治理辦公室。
(三)檢查整改階段(6—7月)。在自查自糾基礎上,各有關單位自下而上進行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制定嚴格的整改措施并限期做好落實,處理到位。
(四)總結評估階段(8月)。各有關單位要對存在的問題,從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崗位職責、社會影響以及思想道德觀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進一步建立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深化治理成果。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告于8月25日前報縣專項治理辦公室。
四、有關問題處理應把握的幾個原則
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要立足自查自糾,注重問題整改,堅持寬嚴相濟、懲防結合。
(一)對自查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從輕從寬處理。凡自查認真、糾正及時的,對責任單位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自查出的違規資金,要依紀依法進行收繳。各部門各單位對其所屬單位進行的內部檢查,視同自查。
(二)對被查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除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外,還要依法對責任單位予以處罰,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壓案不查、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毀證據、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或在專項治理期間及專項治理結束后仍頂風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涉藥企業或個人違法違規問題,由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移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并以適當方式予以曝光,或列入黑名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五、專項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治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實行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專項治理領導及辦事機構,相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有關部門要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紀檢監察機關要搞好組織協調,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確保專項組治理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檢察機關負責查辦專項治理中發現的違法犯罪案件;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藥品招標采購和醫療服務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完善內部監管機制,并結合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本部門本系統實際制定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專項治理工作。對專項治理工作中走過場的部門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對問題嚴重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搞好宣傳發動。廣泛動員,層層發動,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政策法規宣傳,開展警示教育,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啟發引導有關人員主動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要注重正面教育和引導,結合創先爭優和民主評議行風活動,發現和宣傳一批先進典型。要通過編發工作簡報等方式,及時通報工作宣傳進展情況,加強信息溝通,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h內各新聞媒體要及時跟蹤報道,正確把握輿論向導,把政策交給群眾,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突出工作重點。專項治理重在解決問題,完善制度,規范行為,教育干部和從業人員。要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本著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著力治理什么問題的原則,既要全面自查自糾,又不能搞人人過關。要結合本單位本系統風險崗位廉能管理,把那些容易出現問題的部位和環節作為專項治理的重點。要針對需要查糾問題的不同特點,把握好工作的著力點。在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行政行為方面,要著力強化監管職能,規范行為;在藥品招標方面,要著力完善平臺,規范流程,強化監督,建立健全科學的評議機制;在藥品采購方面,要著力完善和落實醫院藥品采購制度,打擊商業賄賂行為;在醫療服務方面,要著力規范診療服務行為,加強合理用藥監測,解決過度醫療、亂收費等增加群眾負擔的問題。
(四)堅持查糾結合。充分發揮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及網絡舉報作用,拓寬群眾訴求渠道,認真聽取群眾意見,把群眾關注的熱點作為工作的重點,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梳理,逐條督促整改。要把監督檢查貫穿專項治理全過程,善于從自查自糾、專項檢查和群眾舉報中發現線索,組織力量進行篩選排查、分析研究和判斷甄別,確定重點集中查處。對涉案金額高、情節嚴重的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同時要準確掌握法律和政策,嚴格區分一般性錯誤與違法犯罪的界限,做到寬嚴相濟、懲教結合,達到教育多數、懲治犯罪的目的。在查糾問題的同時,要切實保護廣大醫藥工作者的積極性,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五)注重長效管理。堅持專項治理與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緊密結合起來,與加強行業作風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與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緊密結合起來,與嚴格醫藥衛生機構內部管理緊密結合起來,統籌謀劃,綜合治理。要針對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完善各項制度,全面推行政務公開、院務公開。要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加強監管,提高監督效果,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服務行為。要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源頭治理,努力解決不正之風滋生蔓延的深層次問題。要在醫藥行業開展各種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強從業人員的拒腐防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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