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茶工藝實用人才榮譽稱號評核方案

時間:2022-03-27 0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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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茶工藝實用人才榮譽稱號評核方案

為更好地保護和發展我市制茶傳統工藝,進一步打造和提升地方特色產品品牌,激勵、引導廣大制茶人員傳承創新,開拓市場,推動我市制茶工藝傳統產業的快速有序發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務員局關于開展地方傳統工藝和特色產品制作技能實用人才榮譽稱號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政辦〔2012〕1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在我市開展地方傳統特色產品茶葉制作工藝實用人才榮譽稱號評審工作。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全市從事茶葉加工、制作及工藝研究的專業人員。行政、事業單位身份的人員不列入評審范圍。

二、榮譽稱號和授予層次

制茶工藝實用人才榮譽稱號為制茶工藝師,由市人民政府授予。

三、評審條件和要求

1、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從事制茶工作年限滿15年,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以毛茶初制為主。

3、所掌握的茶葉制作技能在同行中名列前茅,產品在社會上享有較高的公認度,茶葉制品獲得縣市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各種獎項。

4、在制茶技能和工藝的挖掘、繼承、保護、創新、發展及在人才培養等方面有較大貢獻的。

四、評審名額

本年度評審名額3-5名。

五、評審的組織和機構

1、建甌市地方傳統工藝和特色產品制作技能實用人才榮譽稱號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榮譽稱號的申報、評審、認定等工作。

2、公務員局為評審實用人才榮譽稱號的組織牽頭單位,負責承辦申報、評審的具體工作。

3、農業局或茶葉協會作為評審工作的系列主管部門,負責接收申報榮譽稱號人員的申報材料并進行篩選、審查和核實工作。對審核通過的人員報公務員局復審后送評審委員會評審。

4、成立制茶工藝師評審委員會,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實行動態管理,成員由行業中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專家和公務員局、農業局、茶葉協會領導組成,其中專家人員應占評審委員會成員人數的半數以上。

評審評委會由7人組成,其中設主任委員一人,原則上由公務員局、農業局或茶葉協會領導擔任,主持評審全過程的具體工作。

六、評審的程序和步驟

1、公務員局榮譽稱號評審工作通知。

2、采取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由各茶協分會推薦符合評審條件的人選5名,上報市茶協。

3、市茶協匯總各茶協分會推薦人選名單,由市茶協全體理事投票產生參加評審入圍人選,按1︰1.5推薦評審人選。

4、公務員局復審。

5、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評審方式由論文答辯、公認度、獲獎情況三部分構成,總分100分。其中:論文答辯占45分,由評委打分取得;公認度占45分,由市茶協全體理事投票按得票數取得;各級獎項獲獎情況占10分,由各級人民政府獎項取得。

6、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公示、批準。

7、市人民政府授予榮譽稱號。

今后市評審特級制茶工藝師將從獲得制茶工藝師人員中推薦。

七、評審的時間要求

1、2012年制茶工藝師評審工作上半年完成。

2、今后適時開展榮譽稱號評審工作。

本方案由建甌市地方傳統工藝和特色產品制作技能實用人才榮譽稱號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