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治安綜治維穩考核方案
時間:2022-03-19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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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各基層組織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維護社會穩定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積極作用,根據上級要求,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各村(居)委會及處屬各單位。
二、考核等次。即:考核獲90分及以上的為優秀等次;考核獲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為不合格等次,其他為合格等次。
三、考核內容
㈠組織領導及保障工作。領導重視,組織健全,各項工作責任制落實,開展有效工作,責任明確,措施落實。
㈡社會治安防范工作。著力開展群防群治和治安聯防工作,盡量減少可防控性案件的發生。
㈢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認真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重點做好安全責任事故防范、信訪接待處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人民調解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㈣重點人服務管理工作。對八類重點人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服務好、管得住。
㈤法制教育、平安創建工作。認真開展普法教育,推進民主法制村(社區)、平安村(社區、小區)創建活動。
㈥群眾安全感測評。切實提升群眾安全感,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四、考核辦法及結果運用
辦事處成立由綜治辦牽頭的考核工作專班,年終對考核對象進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結果報處綜治委和辦事處黨委審定。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先表優、社區獎金發放、村干部工資及干部選拔任用的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等次的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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