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正職任前考核實施方案
時間:2022-03-18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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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建立科學、民主、公正、實效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現就實施黨政正職任前考核“三項制度”(任前經濟責任審計、選人用人滿意度測評、管黨責任制考核),制定如下試行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對全市擬調整的鎮(街道)黨政正職、市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擔任新的職務之前進行的考核評價。其中,擬調整的黨組織關系在枝垂管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只考核管黨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考核評價目的
通過實施黨政正職任前考核“三項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黨政正職任期考核評價內容,改進考核評價方式,擴大考核民主,加強綜合分析,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激勵和監督作用,引導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緊緊圍繞市委工作大局和全市改革發展抓班子、帶隊伍,抓基層、打基礎,不斷提高服務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
三、考核評價原則
1、公正性。考評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2、針對性。把握各級黨政正職的職位特點,明確相關職責要求,有重點的進行考核評價。
3、真實性。注重考核各級黨組織、黨員、干部、人民群眾的滿意率。
4、創造性。注重考核各級黨政正職創造性開展工作的情況。
四、考核評價方式
1、考核評價時間:現任鎮(街道)黨政正職和市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整崗位前進行考評;垂管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調整崗位前,組織部門收到上級部門征求意見函時進行考評。
2、考核評價方式: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工作專班或委托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市實施黨政正職任前考核“三項制度”評分細則》對考核對象任期內落實管黨責任制情況和選人用人情況進行百分制量化考評,考評分80分及以上的為優秀等次,考評分60分至79分的為稱職等次,考評分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等次,經濟責任審計情況按照審計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五、考核評價內容
考評內容嚴格按照《市實施黨政正職任前考核“三項制度”評分細則》執行。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考核結果納入干部考核材料,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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