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縣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31 0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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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改善農村學生營養,不斷提高農村學生健康水平,加快推進城鄉教育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1〕5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3-4年的努力,使全縣38個鄉鎮、344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村小、完小、民辦學校),具備標準的學校食堂及適用的學校伙房,為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供餐環境,全面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高學生營養健康水平。
二、實施內容
(一)全面落實中央財政對試點區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3元/天/人的營養膳食補助和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小學生4元/天/人、初中生5元/天/人的生活補助。
(二)統籌資金,改造學校食堂或學校伙房,改善學生就餐條件。
(三)規范供餐方式,制定營養菜譜,加強營養指導。
(四)強化學校食堂監管,嚴格食品供應準入,確保食品安全。
三、實施步驟
(一)2012年,全縣344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村小、完小、民辦學校)中的104所學校利用標準食堂實行學校食堂供餐,235所學校利用臨時改造的食堂或伙房實行學校食堂供餐,5所學校實行托餐;縣財政統籌安排1942萬元專項資金,對16所單設中學食堂進行改擴建,改擴建面積為16183平方米;臨時聘請營養師,制定營養菜譜,提高學生營養水平;啟用全市統一的學生學籍管理系統進行資助經費管理,實施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
(二)2013年,縣財政統籌安排2632萬元專項資金,對49所小學及鄉中的食堂進行改擴建,改擴建面積為21937平方米;由縣人力社保局采取人才引進的方式,為各鄉鎮教管中心、單設中學、直屬學校各招錄1名營養師。
(三)2014年,縣財政統籌安排1485萬元專項資金,對41所完全小學的食堂進行改擴建,改擴建面積為12376平方米;由縣人力社保局采取招錄的方式為各鄉鎮教管中心、單設中學、直屬學校各配備3-5名食堂專業工作人員。
(四)2015年,縣財政統籌安排1429萬元專項資金,對238所村小、教學點及民辦學校的伙房進行改擴建,改擴建面積為11900平方米。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教委、財政局、發改委、衛生局、食藥監局、工商局、監察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委,由縣教委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日常事務和組織實施。
(二)強化部門協作。一是縣教委要成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領導小組,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牽頭做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指導和監督,落實學生營養補助資金的分配,完善學校食堂規劃建設和管理制度,加大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的監管,建立健全學生營養狀況監測評估機制。二是縣財政局要制定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補助資金的管理制度,及時撥付專項資金,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三是縣發改委要把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價格監測和預警機制,開展生產成本調查,組織對食品價格進行動態監管,研究方案實施及流通環節費用減免政策。四是縣衛生局負責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學生營養狀況的監測評估,對學生營養食譜和營養改善提出指導性意見。五是縣食藥監局要加強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監管,切實做好日常綜合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六是縣工商局要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主體資格的進行登記和管理。七是縣電視臺、報社要加大對學生營養工程宣傳報道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八是縣監察局要依法對實施工作進行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方案實施公開、透明。
(三)嚴格監督檢查。縣督查巡察辦要把學生營養改善工程列入專項督查,實施周期動態監督檢查,并將落實情況進行全縣通報。縣教委要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的管理,不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大檢查,同時要設立公眾意見箱、舉報電話及電子郵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學生營養改善工程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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