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農惠農資金治理方案

時間:2022-06-23 0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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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農惠農資金治理方案

為落實解決強農惠農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健全資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長效機制,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辦發〔〕70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促進強農惠農政策落實為著力點,以加大強農惠農專項資金清理力度、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保障資金管理使用安全為重點,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通過開展專項清查,力爭實現政策制度設計更加完善、部門管理職責更加明晰、資金監管體系更加完備、資金統籌安排更加合理、資金使用效益更加顯著、廣大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1、分級負責,分口把關。專項清查工作實行區政府各部門分級負責、各相關涉農部門分口把關的辦法,建立健全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在全面徹底清查各級財政安排的各項強農惠農資金的基礎上,著重清查資金規模較大、涉及面廣、農民群眾關心、社會各界關注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努力做到點面結合,重點突出,全面推進。

3、統籌分工,協調配合。建立專項清查工作組織保障機制,區政府各部門、辦鎮都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統籌組織專項清查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協調推進專項清查工作順利開展。

4、標本兼治,糾建并舉。要認真查找當前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既要解決當前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又要解決強農惠農工作中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著力建立健全監管體制和機制,確保國家強農惠農政策有效落實,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清查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清查范圍。清查的范圍為全區安排和使用強農惠農資金的辦(鎮)、部門和單位。主要包括財政、發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農業(含扶貧、農機、水產、水利、林業、畜牧)、文化、衛生等。

(二)主要內容

1.清理。區政府有關部門和辦(鎮)對管轄范圍內的強農惠農資金安排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2.檢查。主要檢查2007-2009年各級財政安排用于“三農”的各項資金(包括基建投資用于“三農”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況。重點檢查:一是對農民的補貼資金,主要包括農作物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農業保險保費補貼;二是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主要包括農村“水、路、電、氣、房”等資金;三是農村社會事業投入,主要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財政扶貧資金;四是其他重點專項資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用等。

在專項清查工作中,要特別注意檢查和糾正以下幾個方面問題:(1)管理制度是否完善;(2)對農民的各項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撥付到戶;(3)是否存在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的問題;(4)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的問題;(5)是否存在滯留、資金使用效率較低的問題;(6)財政預算安排的強農惠農資金相關賬戶設置和資金劃轉存在的問題;(7)違反制度規定的其他問題。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清查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自年7月開始至年8月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

(一)部署啟動階段(7月中旬)

1.成立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天橋區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專項清查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區領導小組由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政府督查室、區審計局、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農發局(含扶貧、農機、水產、水利、林業、畜牧)、區文化局、區衛生局等部門組成,下設辦公室在區財政局。各部門、辦(鎮)也要按照區里的統一部署,成立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專項清查工作。單位領導小組成立情況和具體實施方案要及時上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2.全面動員部署。區領導小組召開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會議,部署全區專項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5日-7月22日)。

區級領導小組按照專項清查的范圍、內容和要求,組織安排區級有關部門和所屬單位開展自查自糾。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強農惠農資金項目。按照國家統一設計的表格組織填報相關信息資料。

2.積極開展“回頭看”。對以前監督檢查和審計發現的問題分類梳理,逐項檢查后續整改落實情況。對未及時糾正整改的問題,要立即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糾正。

3.認真排查解決新問題。從制度政策落實、項目申報審批、資金下達、撥付和使用等環節,對各項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糾正,對立即糾正確有困難的,要制定詳細整改計劃,嚴格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深入分析原因,著眼于強農惠農政策的有效落實和強農惠農資金效益的最大發揮,著力健全監管機制,完善監管制度。

區有關部門要將自查自糾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7月24日前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重點檢查階段(7月25日-7月31日)。

區領導小組在區級有關部門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全面檢查,檢查面100%。

(四)整改總結階段(8月1日-8月20日)。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市領導小組進行重點檢查。區各有關部門根據自查自糾情況和各級檢查組重點檢查反饋意見,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整改。區各有關部門于8月30日前將整改落實情況和專項清查工作總結報區領導小組。區領導小組在匯總區直有關部門、各辦(鎮)情況和重點檢查結果的基礎上,對專項清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全面、客觀評價當前我區強農惠農資金管理現狀,總結專項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進和加強強農惠農資金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并按要求及時報市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對專項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專項清查工作的督導。區級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本區相關部門和鄉鎮清查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專項清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健全工作機制。專項清查工作實行區領導小組領導下,分片、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統一領導機制。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主動加強與區直有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研究明確專項清查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加強各環節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二是建立分片工作機制。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政府督查室、區審計局牽頭負責對全區專項清查工作的指導、督促、重點檢查等,區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負責對各自涉及的強農惠農資金的指導、督促和檢查等工作;三是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與其他部門和單位相關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需要解決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予以支持。重點檢查階段,各成員單位除做好自身的重點檢查外,還應根據區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派人參與對其他部門的督導檢查;四是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主動收集、整理本單位專項清查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并及時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重要事項應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

(三)扎實開展工作。開展專項清查的措施要具體,工作要細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強,切忌流于形式,避免花架子、走過場和敷衍了事。要嚴格按規定要求扎實做好各項統計數據的填報、審核、匯總、分析等工作,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查找問題不足,深入挖掘問題根源,積極進行整改落實。要抽調精干人員,組織專業隊伍,全力抓好重點檢查,確保專項清查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各有關部門對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階段發現的問題,要加大查辦力度,既要認真組織整改,又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于違規違紀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對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認真做好舉報受理工作,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要嚴格執行信訪舉報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五)推進強農惠農資金監管制度創新。通過專項清查,一方面要總結提煉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并進行推廣,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認真研究健全完善強農惠農政策的意見建議,不斷創新科學管理強農惠農資金的制度、體制、機制,促進建立強農惠農資金監管的長效機制。

(六)加強信息交流和宣傳工作。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各種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傳專項清查工作。通過督導和調研工作,及時發現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要有針對性地選擇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過編發工作簡報等方式,及時通報專項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對基層反映的重大政策性問題,應及時報送區領導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