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數據庫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18 0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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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三個代表”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先導,以建立地名信息權、符合標準化、現實性強、處理系統先進的地名數據庫為重點,使地名數據資料具有權威性、廣泛性,達到方便社會交流,服務經濟建設,弘揚先進文化,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目的。
二、建立地名數據庫的基本情況
我縣所建立的地名數據庫使用的系統是民政部為建立全國地名屬性數據庫而開發的軟件“地名信息登記系統”。該系統的主要功能是可以瀏覽、修改、查詢、排序和輸出。
該系統要求的數據有:
(一)行政區(包括鄉及鄉級以上各級行政區域名稱及所在經緯度和歷史沿革等);
(二)群眾自治組織(包括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轄區范圍等);
(三)居民點(包括自然村屯、城市居民小區等城市各類居民聚居點);
(四)建筑物(包括該建筑物的詳細地址、主體層數等);
(五)單位(該單位法人代表、業務范圍等);
(六)道路(包括居民點內部的道路、胡同、各類公路起止點等);
(七)河流(包括流域面積等);
(八)湖泊(包括最大寬度、平均水深等);
(九)山峰(包括海拔等);
(十)山脈(包括平均海拔、主峰海拔、走向等);
(十一)旅游景點(包括景點面積、級別等)。
三、具體安排
(一)時間安排。
1.9月6日對負責錄入地名數據的單位專職人員進行培訓。
培訓地點:縣民政局五樓會議室;
培訓時間:9月6日上午9點。
由縣民政局對地名數據庫各類別信息的采集、整理、填表方法進行講解、答疑。
2.9月6日至15日,各負責錄入單位收集地名資料階段;9月16日至24日為地名數據整理填表階段。
3.9月25日,各相關單位將地名數據資料送交縣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4.10月份,由縣民政局負責對所有數據進行審核、校對、整理、錄入、匯總;10月末完成所有錄入工作。
(二)工作安排。
地名數據庫的收集、錄入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單靠民政部門是不夠的,需要各相關部門的支持、幫助,為把11類地名數據準確收集錄入,把任務分解到各相關部門,詳細情況見附表:《地名數據庫信息登記系統分類與責任錄入部門明細表》。
四、保證措施
一是加強領導??h政府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進行專項布置安排。各相關單位要由主管領導負總責,指定人員負專責,工作量大的單位要組建工作機構,確保地名數據錄入工作的落實。
二是要保證提供準確、標準的地名數據,確保地名數據的質量,按時完成任務。各單位完成錄入工作后,按不同類別分別整理,要由主管領導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后交縣民政局。
三是搞好協調。各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地名數據收集、錄入工作結束后,由縣民政局統一整理、匯總、生成,形成完整的我縣地名信息數據資料,刻錄后無償分送相關部門,實現地名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四是數據常變常新。地名信息系統建立并不意味著工作的結束,要保持地名數據的時效性,必須對地名數據進行經常性的更新和維護,各相關單位要把地名信息的更新當作一項長期的任務來抓,具體方法是:每年的3月末把本單位負責的任務更新情況交到縣民政局,由縣民政局負責數據更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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