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優化環境民主評議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27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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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規定》,進一步唱響“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的主旋律,優化全市發展環境,推動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服務“進位·追趕”目標,開創廊坊改革和建設新局面,市委、市政府決定,20*年繼續在全市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規定》,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務水平、優化發展環境、推進依法行政、推進社會發展”為目標,以解決制約全市經濟發展和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為重點,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延伸評議內容,深化行風建設,為改革發展排阻清障,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為廊坊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服務“進位·追趕”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二、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行風評議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糾風辦組織協調、人大政協支持、群眾廣泛參與、新聞媒體配合、條塊緊密結合、糾評建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要突出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抓機關必須抓基層”糾風工作責任制。參評部門要切實把行風建設列入“一把手”工程,納入目標管理,融入具體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上級主管部門要對下級的行風建設工作及時督導和指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級糾風辦要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對社會關注的熱點部門的檢查督導。
三、參評部門
延伸評議內容,把市直參評部門中層干部和基層所站及窗口單位納入評議范圍,堅持市、縣、鄉三級聯動。
落實免評獎勵措施,確定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行等5個部門從今年起免評兩年。
全市確定65個參評部門。司法和行政執法部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審計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物價局、市食藥監局、市檢驗檢疫局、市煙草局、市海關、市綜合執法局等16個部門;經濟和社會管理部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勞動局、市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局、市衛生局、市發改委、市計生委、市林業局、市畜牧局、市中小企業局、市統計局、市房管局、市體育局、市糧食局、市規劃局等20個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供電公司、市農電局、市郵政局、市旅游局、市農行、市工商行、市中行、市農發行、市人行、市商業銀行、市人民保險公司、市人壽保險公司、市移動公司、市通信分公司、市聯通公司、市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市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市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市平安財產保險公司、市供銷社、市廣播局、廊坊日報社等22個部門;窗口部門: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管道局醫院、市交警支隊、市自來水公司、市火車站、市汽車站等7個部門。各縣(市、區)也要按照上下對應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確定參評部門。參評部門的職能科室以及設在基層的所站和窗口單位,也都要納入評議范圍,實現市、縣、鄉三級聯動。由縣(市、區)糾風辦組織鄉鎮對基層所站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在全縣(市、區)通報。同時將評議分數報市行評辦,由市行評辦匯總后,對前三名參評系統進行表彰。
以上參評部門在各縣(市、區)的相應部門都要納入評議,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擴大評議范圍。參評部門的職能科室由市、縣行評辦統一組織評比,根據群眾推選結果確定“群眾最滿意科室”和“群眾最不滿意科室”,由市、縣統一表彰。
四、評議內容
1、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要求,務求工作實效。確立環境是第一競爭點、抓環境就是抓經濟的觀念。對照有關規定認真查找本部門存在的問題,制定工作整改措施;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決本部門影響和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重視投訴舉報,認真解決損害發展環境的問題;圍繞優化發展環境,增強服務意識,創新工作方法;建設“誠信廊坊”,在分管領域建立和推行“信用分類管理和失信公示制度”。
2、維護好、實現好群眾的根本利益,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確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圍繞方便群眾、服務群眾制定措施、改進工作;堅決糾正社會關注的、帶有行業特點的不正之風;落實糾風工作新要求,切實維護農民、居民、下崗職工和農民工的利益。
3、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努力加強自身建設。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風氣,加強部門基層和中層干部的教育與管理,強化職業道德建設,提高全員整體素質;健全規章制度,規范行政、執法、服務行為;嚴肅工作紀律,強化隊伍管理。年度內不發生重大違紀案件和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問題。
4、領導重視,確保行風評議工作落實。把行風建設擺上領導班子重要日程,認真落實行風評議日常工作要求;堅持糾、評、建相結合,以評促糾、以評促建;堅持把行風評議與自身工作緊密結合,促進部門總體水平不斷提高。
五、工作機制
強化社會監督機制,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堅持公開承諾制度。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圍繞落實省委、省政府《若干規定》,針對解決影響社會環境建設和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制定完善承諾內容。在標準確定上堅持“四條腿”走路,即:外邊引,看先進地區的標準是什么;自身認,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確定標準;群眾提,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選取較為突出的內容;專家定,組織上級領導、群眾代表定格定位。承諾的內容要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二是堅持民主監督制度。市、縣兩級都要聘請行風監督員,市級不少于300名,縣級不少于100名。要把那些政治敏銳,素質較高,責任心強,樂于奉獻,堅持原則,敢于直言,公道正派,能密切聯系群眾,善于了解民情、民意,能代表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同志選聘進來,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各級糾風辦要切實選好、用好、管好、建設好監督員隊伍,在更高標準上確定監督員的職責范圍,量化標準和目標責任,做到有序監督、有效評議,既不失職,又不濫用職權。對發揮作用好、有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的,及時進行解聘或撤換。三是堅持明查暗訪制度。進一步拓展延伸明察暗訪機制,通過暗訪攝像、群眾舉報、查處案件、電話咨詢等形式,找出癥結,對癥講評,對癥施治。同時,建立和完善監督員巡視走訪制度,充分發揮他們聽民聲、訪民意、代民言、助糾風、促整改的作用,定期組織他們到各單位、各行業進行巡視和明察暗訪,及時了解各部門、各行業的行風狀況,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并監督落實。四是堅持陽光投訴制度。每月在時代廣場組織部分參評單位及其參評的相關職能科室面對面地接受群眾咨詢,宣傳部門工作,傾聽群眾意見;開通陽光熱線,組織參評部門走進廣播電臺直播室,直接回答群眾關心的問題;運用好互聯網,通過電子信箱接受群眾投訴和舉報,進行答疑釋惑。同時,參評單位的領導要經常帶隊深入基層,實地解決問題。五是踐諾公示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建議要在調查處理結束后10天內,通過新聞媒體和單位公示欄對外公布。同時在11月份要對照年初公開承諾的內容落實情況進行公示。六是聽證質詢制度。參評部門及其參評的相關職能科室每年至少要自行組織兩次聽證質詢,聽證會前要制定聽證預案報市糾風辦審定,屆時市糾風辦派人參加。聽證時間要提前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參評部門也可聯合組織。對代表在聽證會上提出的問題及解決情況及時報市糾風辦。同時,市、縣糾風辦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部門可隨時組織聽證質詢。七是堅持獎懲措施。評議結果定為三類,即優秀、先進、達標。前三類的前4名和第四類的第1名為優秀單位,前三類的5-9名和第四類的2-3名為先進單位,75分以上的為達標單位,獲得先進以上的單位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進行表彰。達不到75分的要進行集中剖析,查找原因,重點整頓,連續兩年不達標的要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調整。八是實行免評獎勵機制。市、縣兩級對連續兩年被評為各類別前兩名(第四類第一名)的單位給予免評兩年獎勵,堅持免評不免建的原則,免評期間,照常參加行評日常工作,免評期間發生嚴重不正之風問題,取消免評資格。允許該單位根據年度公用經費結余數量,按照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幅度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
六、評議方法
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采取市、縣統一方案,統一部署,市、縣、鄉三級聯動,分類評議的辦法進行。具體方法包括問卷測評和日常考核兩種形式評議。
(一)問卷測評
1、問卷數量及分配。全市問卷總數為8000張,具體分配數量為:三河、霸州、文安各800張;永清、固安、香河、大城各750張;大廠、廣陽、安次各600張;開發區300張;市直500張。各縣(市、區)不能隨意增減票數(測評票由全市統一印發)。
“群眾最滿意的科室”和“最不滿意的科室”的評選票,由市、縣(市、區)糾風辦負責組織。
2、問卷測評主體。問卷測評主體要包含社會各階層。具體包括:①國有和集體企業,外資、合資企業,鄉鎮、私營和個體企業代表;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和鄉鎮、村街干部;③工人、農民和下崗職工、駐軍代表和參評部門代表;④市、縣人大主任、副主任、政協主席、副主席和行風監督員全員問卷測評;⑤領導直評。由市行評辦統一組織,由縣和鄉(鎮)黨政主要領導以問卷形式分別直接評議市和縣參評部門。
3、問卷測評方法。隨機抽取測評主體、集中組織、現場填票、當場密封。測評由市、縣、鄉三級分別組織,縣、鄉問卷測評由市、縣行評辦派人參加,現場監督、密封帶回統一匯總。
4、問卷統計。由市民主評議行風辦公室統一組織抽調與參評部門無關人員對市直及各縣(市、區)問卷測評票集中統一匯總,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監督進行。
(二)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由市、縣(市、區)糾風辦分別組織實施。主要依據評議內容,參評部門對考核內容要及時上報,市糾風辦要建立考核檔案,按參評部門實際工作情況和上報情況實事求是地打分,做到考核有據。具體內容:(1)召開了系統行風建設動員會議,建立了行風建設專門機構,對全年本系統行風建設和參評職能科室的行風建設做出了安排計劃;(2)制定了落實《規定》的具體舉措;(3)上報市糾風辦糾風工作信息不少于20條;(4)上報信息被省、市糾風工作信息采用;(5)按要求召開了陽光投訴和聽證質詢會;(6)本行業和部門重點糾正的內容通過新聞媒體和單位公開欄向社會進行了公開承諾;(7)每兩個月書面報一次行風建設情況,年底上報工作總結;(8)按要求上報行風建設統計表;(9)群眾反映本單位的行風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并及時向市糾風辦書面反饋;(10)市糾風辦要結果的案件按時上報處理意見或整改結果;(11)市糾風辦臨時交辦的任務能夠按時按質量完成;(12)按規定開展標準化建設并認真貫徹落實;(13)市糾風辦接到有關影響社會環境的群眾舉報投訴查實的扣分;(14)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不解決,被上級查處或被省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扣分;(15)市糾風辦明查暗訪中,查出問題的扣分。
(三)計分方法
市直參評部門得分=本級得分[問卷測評分(群眾測評分×60%+監督員測評分×15%+部門互評分×15%+領導直評分×10%)×80%+日常考核分×20%]×40%+縣(市、區)直部門平均分×60%;
縣(市、區)直參評部門得分=問卷測評分(群眾測評分×60%+監督員測評分×15%+部門互評分×15%+領導直評分×10%)×85%+日常考核分×15%。
市、縣兩級均不允許出現并列排名的情況。職能科室評議只搞群眾評比,不搞日常考核,與年底評議同步進行。
七、評議步驟
評議時間自20*年2月至2005年2月,貫穿全年工作始終,分6個步驟進行。
1、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2月底,召開全市優化發展環境暨民主評議行風動員大會。各參評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圍繞優化發展環境主題,突出解決實際問題,研究制定本系統的民主評議行風活動方案(參評部門要突出制定評議基層和中層干部的具體舉措)。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和市直各參評部門的工作方案要在3月20日前報市民主評議行風辦公室。
2、參評部門及其參評科室公開承諾。4月份,通過當地電視臺、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承諾;參評部門要建立并向社會公布行風熱線電話,及時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請社會各界監督。糾風辦將對各單位、部門承諾踐諾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及時將暗訪情況反饋到參評單位,并督促糾正到位。
3、組織聽證質詢會。5月份和9月份,參評部門自行組織召開聽證質詢會,聽取參評部門民主評議行風活動開展情況,參加會議代表根據調查了解的情況對參評部門提出問題和建議,參評部門要將代表們提出的問題和解決情況及時上報市行評辦。
4、參評部門自查自評。7月份,參評部門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和承諾內容,對本部門行風建設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分析存在問題及整改打算。同時對行風建設搞的好的部門在全市推廣經驗。
5、踐諾公示。9-10月份,參評部門對照承諾內容,總結行風建設成果,同時組織召開第二次聽證質詢會,將踐諾情況和行風建設成果向與會代表通報。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展示行評成果。
6、年度考核。11中旬開始組織問卷測評和日常考核。
7、總結表彰、部署下年度工作。2005年3月份,召開全市民主評議行風總結表彰大會,公布20*年度評議結果,向優秀、先進單位頒獎,部署下年度民主評議行風工作。
八、幾點要求
1、要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務求取得實效。評議工作中,要處理好“糾”、“評”、“建”的關系,使評議與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融入整體工作之中。把解決問題作為一條主線,貫穿于行風評議全過程,使評議成為參評部門聯系群眾、加強行風建設的橋梁和紐帶。充分利用“陽光熱線”、“陽光投訴”、行風監督員、行風熱線電話和深入基層等渠道聽民聲、訪民意,了解群眾的呼聲和意愿,有效解決本地區本部門存在的影響發展環境的主要問題、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扎扎實實的工作成績取信于民。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切忌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
2、要突出優化發展環境,服務“進位·追趕”目標。大力發揚求真務實作風,結合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規定》,突出優化發展環境主題,沖破一切妨礙發展的思想觀念,在解放思想中統一思想,努力營造“一切為了發展,一切服從發展”的濃厚氛圍。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為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實現“進位·追趕”目標做出貢獻。
3、要與今年糾風工作的重點任務相結合。要在繼續推進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減輕農民負擔、治理公路“三亂”的基礎上,認真解決好在征用土地、城鎮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以及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相關部門結合行風評議,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通過行風評議將糾風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新成效。
4、要規范評議程序,保證評議結果真實可信。積極研究探索行風評議工作的規律,創新體制機制制度,健全制約監督機制,規范工作程序方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各方面、各環節公平公正。要規范操作,按要求確定評議范圍和分類;切實排除各種人為因素的干擾,組織好問卷測評;選好用好行風監督員,確保測評的實際效果;要科學統計,不出差錯。
5、要嚴明紀律,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要以好的作風搞好行風評議工作。在組織評議活動中,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遵守紀律,嚴守秘密,不得有下列行為:擅自修改評議資料,改變評議結果;隱瞞或銷毀原始評議資料,影響評議結果;誘導群眾進行虛假評議;測評和考核結果統計出現重大失誤;接受參評部門宴請、饋贈和安排的娛樂活動。參評部門不得有下列行為:不得虛報成績,搞假材料,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拉票,干擾正常評議,不得為評議宴請、饋贈行評辦人員和評議代表。凡違反者,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黨政紀處分;參評部門實行“一票否決”,直接列為不達標單位。要正確對待評議結果,把功夫真正下在工作整改上,切忌為爭名次而出現新的不正之風。要通過評議肯定成績,找出不足,改進工作,提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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