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的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04 10:02:00

導語: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的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的實施方案

根據中央、省、市對開展縣(區)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的統一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事要解決”,充分發揮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的作用,以人為本,統籌兼顧,進一步強化基層主要領導的責任,轉變干部工作作風,直接面對群眾、親自接待來訪,解決突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集中解決一批容易引發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及苗頭隱患;集中解決一批長期積壓的重信重訪案件;集中解決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集中解決一批當前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信訪問題和矛盾糾紛。突出信訪總量下降、突出重信重訪下降、突出非正常上訪下降、突出群體性事件下降、突出息訴息訪率提高五個方面的工作重點。確保北京奧運會平安舉辦和我縣無進京非正常上訪、減少到省市集體訪。建立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事要解決”,注重預防。依法按政策妥善解決問題,積極幫助群眾克服生產生活困難。統籌兼顧群眾的利益訴求,在協調利益關系中化解和預防矛盾糾紛。

(二)堅持區分情況,分類化解。群眾訴求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應解決,當場不能解決的,提出解決時限;依法依規不能解決的,講清道理;無理纏訪鬧訪擾亂社會秩序的,依法處理。

(三)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縣委書記,各鄉鎮黨委書記,縣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縣長,各鄉鎮鄉鎮長、縣直各單位行政領導是主要負責人,負主要責任,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加強條塊結合,抓好人員、時間、效果“三落實”,合力推動“事要解決”,確保從根本上化解矛盾糾紛。

(四)堅持齊抓共管,各方協調。通過縣委書記帶頭接訪、帶案下訪和預約接訪,帶動層層抓信訪工作格局的形成,進一步拓展群眾訴求渠道,切實將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步驟

按照中央、省、市統一安排部署,我縣此次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從20*年7月份開始至年底結束,分動員部署、組織實施、檢查總結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按照6月28日全國、全省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縣委書記及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班子成員,各鄉鎮黨政班子成員、縣直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要走上信訪第一線,樹立問題解決一個少一個,早解決早主動的觀念,綜合運用召開會議、下發通知、懸掛標語、手機短信及報紙、電視、網絡宣傳等方式廣泛宣傳發動,做到家喻戶曉。

(二)組織實施階段。

縣委書記、縣政府縣長每個月安排一天時間面對面接待信訪群眾,每個工作日要安排有縣委、縣政府領導親自接訪。圍繞開門接訪和帶案下訪這兩條主線,明確時間、落實人員、固定地點,開門接待上訪群眾,對初次接訪處理后群眾仍不滿意的案件,要及時回訪、跟蹤辦理。要帶著深厚的感情,把信訪群眾當自己的親人看待、把他們的訴求當作自己的事去辦理,真正做到“不糊弄群眾、不埋怨群眾、不吊群眾的胃口”,但也“不遷就群眾的無理要求”,準確把握政策界線,對無理要求依法予以回絕,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處理。

(三)檢查總結階段。認真開展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回頭看”工作,圍繞認識是否深刻、措施是否過硬、作風是否務實、工作是否見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整改。要根據排查摸底數、接訪化解數、息訴息訪數的統計,分析比對出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工作的長效機制,推動工作向好發展。

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縣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信訪局,程建兵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夏國平、趙海金、鄒忠文、桂愛嬌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具體辦公。辦公室公開接訪電話:0791—5622573

(一)細化職責,明確任務。為確保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各項工作取得實效,決定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以下10個工作小組:

1.企業軍轉干部問題工作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好企業軍轉干部相關問題。

*

2.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問題工作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好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引發的信訪問題及矛盾糾紛。

*

3.勸返工作小組。負責對上訪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勸阻上訪人員集體越級上訪。

*

4.農村土地征用問題工作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好農村土地征用引發的信訪問題及矛盾糾紛。

*

5.涉法涉訴問題工作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好涉法涉訴等方面的信訪問題。

*

6.督促檢查工作小組。負責對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中批轉到包案領導、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的信訪案件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

7.信訪信息工作小組。負責對全縣矛盾糾紛進行排查,全面掌握進京非正常上訪和赴省、市集體上訪動向,每10天向縣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領導小組報告1次,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

8.上訪人員教育轉化工作小組。負責對上訪人員開展政策宣傳、思想轉化教育。

*

9.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問題工作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好在國有企業改革改制過程中引發的信訪問題及矛盾糾紛。

*

10.林地權屬問題工作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好林地權屬引發的信訪問題及矛盾糾紛。

*

(二)建立基金,保障投入。建立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信訪信息暢通基金,經費10萬元,由縣財政撥付,保證必要的開支,確保信訪信息暢通。

(三)明確接訪時間、地點及人員,確保活動有序進行。

1.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接待時間安排

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接待時間安排見附表。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每月大接訪不少于2次,縣直各單位每月大接訪不少于1次。

2.參加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的領導及單位人員

參加大接訪的領導為縣委書記、副書記、常委,縣政府正、副縣長。根據縣委、縣政府領導的安排,由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參與。

3.接訪地點:*縣信訪局

(四)健全制度,落實領導責任制。按照縣四大班子領導成員和縣直部門聯系鄉鎮實行包鄉包片負責,以不允許赴京上訪,減少到省、市集訪為目標,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在這次大接訪活動中,對不能當場處理需要交辦的案件,由大接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填發交辦函,經縣委、縣政府領導簽批后,交由有關鄉鎮或部門辦理。

(五)加強調度,搞好工作銜接。大接訪活動期間,實行每周調度一次,星期一下午召開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調度會,由縣委書記、縣長主持,領導小組成員、各工作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參加,聽取領導小組成員、各工作小組負責人工作匯報,研究落實相關問題。

(六)強化督查,確保案件及時落實。按照縣領導掛鄉蹲點的力量擺布,建立21個下訪督導工作協調小組,對近年來的信訪工作基本情況和當前信訪突出問題進行督導,采取切實措施,確保問題解決在基層,消化在萌芽狀態。

六、有關要求

開展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要抓好公告、接訪、包案、落實“四個環節”的工作。

(一)公告。要把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制度來推進、落實。要提前通過電視、電話、網絡信息等形式公告,公開接訪時間、公開接訪領導、公開陪訪部門。縣委、縣政府領導、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直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手機及辦公電話號碼要向社會公開,并確保手機24小時開機。

(二)接訪。開展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最好方式,是解決民生問題最直接有效的辦法,也是干部轉變作風的具體體現。要樹立通過接訪,更深入地了解縣情和民意,更多地關注不同社會階層的利益差別,要帶著感情聽取群眾訴求,理性分析問題,科學決策判斷。

(三)包案。每一次接訪后,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信訪局要將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梳理歸納,根據縣委書記的批示,逐件落實包案領導,包案責任人,對所包案件要做到“五包”。即:1.包調查,直接走訪信訪人、當事人,親臨第一線了解具體情況,問題不查清不罷休;2.包處理,直接調查處理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矛盾不化解不放過;3.包穩控,直接與當事人交談,做好思想工作,理順其情緒,將之穩控在當地;4.包息訪,直接督辦落實,解決實際問題,達到息訴罷訪;5.包轉化,對無理纏訪鬧訪人員,采取多種手段綜合施治,使之回到正常的信訪軌道上來,正確行使自己的合理訴求權。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嚴明紀律責任,嚴格結案時間和結案標準,按時間和質量完成任務。對包案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進行通報表揚,對包案落實不力的責令限期整改,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四)落實。開展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的關鍵是推動“事要解決”,“事要解決”的關鍵是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各單位、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抽調經驗豐富、熟悉政策法規、作風過硬的同志組成工作組,做好信訪案件的辦理工作。縣委、縣政府將把這次活動的履行情況列入各鄉鎮、各部門20*年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七、建立信息反饋機制,明確責任查究。

開展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政治性和政策性強,縣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領導小組對全縣大接訪活動負總責,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一)確保信息暢通。一是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維穩、公安、信訪等部門參與,按月對全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進京非正常上訪和赴省、市集體訪情況進行通報;二是全縣各相關鄉鎮、縣直各相關部門從7月10日起到12月31日,每天下午5時前將大接訪工作開展情況、上訪隱患人員動向報縣信訪局,確保信息暢通,做到有效調度。

(二)嚴格責任查究。嚴格貫徹落實中紀委、監察部、國家信訪局等部門制定出臺的有關信訪工作責任追究的具體意見和辦法,并將此項工作納入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主要內容,作為任免職務的依據。如因基礎工作做不好,出現到京非正常上訪或滯留在京重復非正常上訪、到省、市集體訪問題的,有關鄉鎮、縣直部門要向縣委、政府作出深刻檢討,情節嚴重的,對鄉鎮和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將給予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