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法律服務標兵方案

時間:2022-09-02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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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法律服務標兵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我區基層法律服務誠信建設,經研究決定,在全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服務工作者中開展“誠信法律服務所、誠信法律服務工作標兵”活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密結合基層法律服務所建設實際,積極推進基層法律服務執業誠信制度建設,不斷規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行為,全面提升基層法律服務所社會公信力,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活動內容與方法步驟

凡參加本年度年檢注冊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均列入此次活動評定范圍。當年度有嚴重違法違紀的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均不在評定范圍內。

此次誠信基層法律服務所、誠信基層法律服務標兵評定活動,誠信法律服務所分為三個等級:A級(80分),AA級(90分),AAA(95分);誠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分為兩個等級:誠信法律服務工作者為95分以上,滿分為誠信法律服務標兵。

基層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誠信等級評定活動共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學習動員階段(6月份)。各基層法律服務所按照活動方案的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學習文件精神,提高對執業誠信等級評定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保證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自查階段(7月至8月底)。各基層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對照評定標準,認真進行自查,梳理自身存在的問題,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第三階段:檢查評比階段(9中旬)。區局將組織評比小組對各基層法律服務所誠信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第四階段:表彰獎勵階段(9月底)。區局部組織召開表彰暨驗交流會,對“誠信法律服務所、誠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標兵”進行表彰獎勵。

三、評定標準

(一)誠信基層法律服務所標準

1、建立執業公示制度,本所基本情況已向社會公開;(15分)

其中(1)公示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4分)

(2)公示國家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2分)

(3)公示執業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姓名、照片、執業證號等基本情況;(4分)

(4)公示基層法律服務承諾、本所投訴電話;(3分)

(5)公示內容有變化時,能夠及時更換;(2分)

2、建立了案件受理制度,嚴格執行關于統一收案

收費的有關規定,案件受理工作規范(10分)

其中(1)就委托事項與委托人進行談話,了解案情,并制作談話筆錄;(0.5分)

(2)填寫《收案審批表》;(1分)

(3)利益沖突審查及處理;(0.5分)

(4)主任及本所指定的其他負責人審批;(1分)

(5)進行收案登記、編號;(1.5分)

(6)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2分)

(7)開具基層法律服務所函;(1分)

(8)發給委托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服務質量監督卡》,由委托人簽收,并告知委托人填寫方式及如何反饋;(1分)

(9)收費,開具符合規定的收費專用發票。(1.5分)

3、建立了執業利益沖突審查制度。(5分)

利益沖突審查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正式案件的一項前置程序,盡量避免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同時同一案件的雙方當事人,以及其他與當事人有直接或間接利益沖突的案件。利益沖突審查記錄要作為歸檔材料之一入卷。

4、建立了委托制度。(5分)

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委托合同格式規范,內容具體,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委托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委托合同》的公信力高,可操作性強。

5、建立了辦案質量保障和監控制度。(5分)

法律服務所內部建立健全了學習教育、理論研究,培訓、疑難重大案件的集體研究等制度。建立了合伙人對聘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實習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及公勤人員的指導制度和對實習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新執業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帶培制度。強化質量和責任控制,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法律文件,經合伙人簽發。

6、建立了辦案記錄制度。(5分)

辦案記錄主要內容包括:(1)證據材料,尤其是原件的交接記錄;(2)調查取證的工作情況;(3)法律論證的工作情況;(4)制作有關法律文件的工作情況;(5)和委托人交流意見的記錄,尤其是向委托人告知有關重要信息的記錄;(6)閱卷記錄;(7)庭審記錄;(8)代收法律文書及送達記錄;(9)調解活動記錄等。辦案記錄中的重要事項還要請相關當事人予以簽字認可。

7、建立了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制度。(10分)

建立基層法律服務質量監督卡,嚴格實行一案一卡,并編號登記。在案件辦結時,基層法律服務質量監督卡由基層法律服務所統一收回,并附卷歸檔。(4分)

區司法局對當事人進行“基層法律服務所服務質量滿意率”調查中,滿意率高。(6分)

8、建立了投訴查處制度。(10分)

基層法律服務所有設專人負責投訴查處工作。

所內部投訴查處制度健全、程序規范。調查取證和處理決定有記錄,并能及時立卷歸檔。建立健全執業責任賠償制度。

9、基層法律服務所年內未發生被投訴事項。(15分)被投訴并查證屬實的,每投訴一次扣5分。

10、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參加區司法局、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組織的政治、業務培訓和其他活動。(10分)

11、所內工作環境和辦公秩序優良,工作人員儀表整潔、文明禮貌,有良好的社會形象。(5分)

12、積極開展法律援助活動,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5分)

(二)誠信法律服務工作標兵標準

1、在執業活動中能夠忠于法律,崇尚正義,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及時全面地向委托人告知活動中的有關事項,忠實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對案件質量辦理滿意程度高。(15分)

2、工作中能夠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道德修養,充分地適應及滿足于所從事的業務領域。(10分)

3、能尊重同行,公平競爭,通過合法方式拓展基層法律服務業務。(10分)

4、能模范遵守社會公德,積極參加公益活動,自覺服從法律服務所的管理,認真履行法律援助務。(10分)

5、在執業活動中能保持法律地位上的獨立性和職業人格上的高尚品味,能審慎、妥當地處理好與委托人、同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及其他主體之間的關系。(5分)

6、能保守國家機密、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5分)

7、能積極參加司法行政機關、協會組織政治、業務培訓和其他各項活動。(15分)每缺勤一次扣3分。

8、儀表整潔,舉止大方,愛崗敬業,辦事公道,文明禮貌。(5分)

9、能積極做好社區法律服務工作,年內進社區開展法律咨詢或服務活動不少于12次。(10分)

10、年度內未發生被當事人投訴事項。(25分)

每發生一起被投訴事項并查證屬實的扣10分。

四、有關要求

各基層法律服務所要高度重視基層法律服務隊伍誠信建設,要提高對法律服務誠信等級評定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加強活動組織領導,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基層法律服務隊伍誠信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