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工作方案1

時間:2022-02-13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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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運工作方案1

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200*年春運時間從1月25日起至3月5日結束,共計40天。為認真做好200*年全縣春運工作,確保春運期間群眾出行安全,民工有序流動,重點物資、節日供應物資運輸暢通,保障全縣人民在歡樂、祥和的氣氛中歡度新春佳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客為主,兼顧貨運,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則,在自治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交通、公路、農機、運管等有關部門切實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職責,壓事故、保暢通,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提供安全、良好的交通環境,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全縣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通過采取超常手段強化源頭管理、路面巡邏監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控和定點執勤、嚴管、嚴查、嚴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春運期間力爭實現以下目標:一是杜絕群死群傷特大惡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二是不發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嚴重交通堵塞,特別是209和321國道線;三是不發生影響惡劣的涉路群體性治安事件;四是公安交警隊伍無“三亂”和突出的違法違紀問題。

三、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機制

我縣處于三省交界,春節期間客流量大,流時集中,春運組織工作任務非常艱巨。為了切實加強對我縣春運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2005年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縣春運綜合協調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相應的成立春運工作領導機構,負責本鄉鎮本部門的春運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單位負責人要親自抓,確保春運各項措施的全面落實和順利進行。

四、實施步驟

2005年春運工作分三步組織實施。第一階段:2005年1月1日——2005年1月24日為準備動員階段。第二階段:2005年1月25——3月5日為組織實施階段。第三階段:2005年3月6日——3月10日為總結評比階段。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把好車輛安全技術檢測關。縣政府要組織公安、交通、海事、農機等部門在1月25日前務必對參加春運的各類運輸交通工具(設施)、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措施、駕駛員資格等,進行一次全面的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運輸工具和設施安全投入使用。春運中,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對運輸設備日常維修的監督和檢查,確保車船及其相關設施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其他臨時參加春運的車輛如旅游客車、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用于運送單位內部人員或民工的客車,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有關規定對車輛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行車安全。

(二)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為切實抓好2005年春運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春運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狀,縣政府同各鄉鎮及各有關單位、各鄉鎮與村簽訂責任狀,明確管理責任。同時要認真落實交警大隊領導包鄉、包片、包線,執勤交警包點、包路段的負責制。一是要落實好客運車輛戶籍化管理責任。所有納入戶籍化管理的車輛聯系單位或民警每周要與所聯系車輛的車主、駕駛人、售票員聯系一次,提出工作要求,檢查落實情況,并與客運企業車主、駕駛人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督促駕駛人注意行車安全。路面交警在路檢路查中,對轄區客運車輛實行動態監控,將檢查客運車輛的詳細記錄存檔。二是要落實好客運站場監管責任。公安交警部門要在春運前與客運企業法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督促各客運經營單位與駕駛人簽訂春運交通安全責任狀。督促客運站場安全檢查員對參加春運的客運車輛進行日檢,不合格的車輛不排班,不發車。公安交警部門要在春運開始前聯合安監、交通、運管等部門對所有的客運站場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對發現客運站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當地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公安機關春運辦匯報。三是加強對廣大駕駛員、乘務員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其自覺做到不超時、不超載、不超速,不疲勞駕駛,消除事故隱患。四是縣公安交警、運管、農機等有關部門要堅持禁止非法改裝車、拼裝車、農用車、報廢車、拖拉機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其他車輛參加營運。六是要嚴格落實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源頭管理和路面監控不到位,因失職、瀆職導致生產群死群傷重、特大交通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一是公安機關要制定勤務工作方案,把主要警力部署到路面,確保轄區路段,尤其是重點路段安全暢通。二是縣設立的春運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和臨時春運執勤點,要對過往客運車輛進行逐車登記檢查。春運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要實行全天24小時勤務制度,以防范和杜絕違法車輛出入境,防止部分客運業主節前包車超載現象。三是運輸企業要做好車站、碼頭違禁物品的檢查工作,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品乘坐車船出行。四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從嚴查處。凡客運車輛嚴重超載和非客運車輛載客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四是要嚴格落實違法行為不消除不放行原則,嚴禁只罰款不糾違行為。

(四)抓好縣、鄉、村公路和等外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認真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立即在全區開展整治農用運輸車輛非法載客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桂政辦電[2004]354號)要求,建立和落實縣、鄉(鎮)和村干部包路段、包車輛、包駕駛員的人盯人、人盯車、人盯路的監管責任制,加強對農用運輸車輛違法載客和客車超載的監管力度。一是組織公安、安監、交通、農機部門和鄉鎮政府組成聯合整治工作組,深入農村,加大對縣、鄉道路和低等級公路的巡邏和防守力度,取締無牌無證車輛,嚴厲打擊非客運車輛載客行為,避免發生重特大惡性事故。二是要加強山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對不符合夜間(晚22時至早6時)安全通行條件的公路必須設立禁行時段標志,交通運管、安監部門對各客運班線進行一次清理,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要堅決停止營運,并調整或取消客運班線。三是要加大對存在事故隱患的路段治理管控力度,尤其是對尚未治理到位的危險路段,要加強巡邏、守護等安全防范措施;對正在施工的路段要督促公路部門縮短工期,力爭在春運前完工;不能完工的,當地政府要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恢復道路通行能力,或修建可供車輛雙向通行的便道。四是加強對公路沿線群眾集市貿易、聚會活動的管理,取締貨車、農用車、拖拉機載客行為,避免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加大對影響春運交通安全的事故多發點段、危險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對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中尚未整改的,安全隱患大,不整改將會嚴重影響春運交通安全的路段,公安、公路管理部門要制定具體的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見,盡快解決。必要時,可以對這些路段實行交通管制,禁止車輛通行,以確保安全。

(六)強化治安管理,創造良好環境。縣政府要組織公安等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強化交通沿線和車站、碼頭和周邊地區的治安管理。要集中力量對重點地區、重點線路和重點部位進行綜合治理,嚴防恐怖主義分子、分裂主義分子和極端主義分子的各種破壞行為,嚴厲打擊“車匪路霸”和危及行車安全的各種犯罪活動。規范客運市場,整頓運輸秩序,打擊拉客、倒客、“宰”客、倒賣車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動,維護旅客的合法權益。

(七)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公安機關、鄉鎮及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五進”工作要求,積極開展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一是交警部門在春運開始前要深入各運輸企業、客運站場和車隊聯組,組織駕駛人上一堂春運交通安全教育課。二是要主動與有關新聞單位聯系,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春運工作的重要意義、目的和各項要求,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做好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是要制作春運交通安全宣傳資料,發放到廣大車主、駕駛人和各客運經營單位、各站場。要利用發放宣傳資料、出動流動宣傳車等方式加大對農村客運交通參與者的宣傳力度,教育廣大農民朋友不乘坐違規車輛。四是要利用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在主要路口、路段以及客運車輛、警車上懸掛或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標語,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五是各春運安全檢查服務站要設立交通安全宣傳版報,使之成為交通安全的宣傳點、工作點。六是及時向社會公布對影響春運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處理情況。對春運工作中涌現的維護春運交通安全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要及時表彰獎勵,在社會上形成遵章守法良好輿論氛圍。通過多種形式,對廣大群眾和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用深入淺出的方式、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和警示廣大群眾、學生提高安全意識,做到不搭乘超載、有故障或違規的車輛。

(八)切實做好疾病流行的防控工作。冬春季是呼吸道傳染疾病的易發季節,春運期間人員流量大,密度高,易于疾病傳播,交通部門和運輸企業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做好疾病流行防控工作。要努力克服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所帶來的各種困難,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車站、碼頭和運輸工具的日常清潔衛生、消毒和通風工作,配備必要的設施和設備,有效預防和控制非典型性肺炎、人禽流感等各類呼吸道傳染疾病的發生和傳播。

(九)加強情報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傳遞。春運期間,各地要明確責任領導和專人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傳遞、上報工作,發生嚴重交通阻塞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情況的要及時向縣春運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