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價格調控指導意見
時間:2022-07-26 09:04:47
導語:縣委價格調控指導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強化價格宏觀調控,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定市場價格工作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皖政辦〔2012〕45號)和市政府《批轉市物價局關于建立2012年合肥市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合政秘〔2012〕66號)精神,經縣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就建立2012年縣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控目標和考核對象
(一)調控目標。2012年全縣價格調控總目標為全縣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控制在合肥市范圍(即4%左右)。
(二)考核對象。實行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部門。
二、主要任務及責任分解
1、實施價格動態分析。每月監測分析CPL指數變動情況,分析原因,研究對策,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2、實行支持性價格政策,從嚴控制政府性提價。今年7月1日起,我縣對蔬菜生產過程中的用水、用電與農業用水、用電實行同價。從現在起至今年底,除國家統一安排的調價項目外,供水、燃氣等公共服務價格擬上調的,要報經省物價局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得上調。
3、穩定糧食生產。全年糧食生產面積160萬畝;糧食產量72.83萬噸,較上年增加3.33萬噸。
4、促進養殖業發展。全年肉類總產量15萬噸,蛋類總產量5萬噸,奶類總產量4.5萬噸,水產品產量5.1萬噸。
5、推進蔬菜瓜果生產。全年新增瓜果基地2.2萬畝;蔬菜總產量41.97萬噸、瓜果總產量10.89萬噸,蔬菜瓜果自給率提高2個百分點。
6、保障市場供應。全年新建改造農貿市場2個,新建配送中心1個,建立大型商業流通企業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大型商業企業主渠道作用,積極幫助企業抓好農副產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和貨源組織,確保市場不斷檔、不脫銷。2012年糧食收購15萬噸,保持糧食儲備1萬噸。組織落實各類主副食品、生活必需品儲備,確保2012年5000頭活豬的代儲任務。
7、降低產銷成本。大力推進農超對接,農超對接交易額達到5000萬元。突出抓好“菜籃子”工程,提高學校、企業食堂、飯店賓館等消費大戶與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對接,直接配送,加大本地菜供應量,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流通成本。
8、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及時安排支持現代農業發展、保障市場供應、促進市場流通、強化價格監管等專項資金。
9、清理各類收費。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不亂收費,不自立收費項目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10、切實做好困難群眾生活補助工作。進一步完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GPI)上漲與特困群體生活補助聯動機制,適時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建立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調查制度,建立我縣價格調節基金。
11、加強價格動態監測預警。建立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強化糧油、肉禽蛋菜、鋼鐵、煤炭、水泥、成品油、化肥等重要商品價格動態監測、建立健全價格新聞制度,加強網絡輿情監控,強化價格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因價格波動引起市民恐慌;注重消費品種引導,穩定市場價格。
12、強化市場監管。加強市場日常監管,抓好市場應急管理,確保全年不出現重大價格事件。
13、實施主要農副產品重點調控。對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糧油、蔬菜等10種主要農副產品實施重點調控,積極組織調配貨源,確保糧油類、蔬菜類價格上漲幅度不突破2010年平均價格水平的20%(詳見附表1、2)。
三、有關要求
(一)縣有關部門要圍繞全縣價格調控總目標,結合本部門職責,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具體措施,確保任務完成。
(二)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納入縣政府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具體考核辦法見附表3。
- 上一篇:小區景觀構造問題
- 下一篇:品牌設計企業形象關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