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辦督查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04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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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大對臨港產業區黨工委、管委會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推進落實力度,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工作作風,充分發揮督查工作在推動領導決策落實中的重要作用,確保全區各項任務目標得到有效落實,現就進一步加強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緊緊圍繞黨工委、管委會總體工作部署和安排,服務領導決策,維護群眾利益,定期開展督查和情況反饋,不斷提高督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保證和促進黨工委、管委會決策部署和各項任務目標的全面落實。
基本原則:堅持領導帶頭,逐級負責,分工協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堅持有令必行,凡黨工委、管委會重要決策和領導同志批示、交辦事項,做到有交必辦,確保政令暢通;堅持實事求是、真督嚴查,把注重實效貫穿于督查工作的全過程,努力使督查事項落到實處;堅持日常調度與重點督查相結合,督查與工作目標和考核相結合,不斷改進督查方法,完善督查制度,保證督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督查主要內容和方式
(一)督查內容:督查工作圍繞黨工委、管委會工作中心,貫穿于抓工作落實的全過程。主要內容包括:
1、黨工委、管委會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
2、全區領導骨干會議、全區工作總結表彰大會、黨工委(擴大)會議、年度《工作要點》等全區性重要會議、重要文件確定的重大事項、重點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3、黨工委、管委會階段性、專項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4、上級領導和領導機關對群眾和基層來信、來訪、報告以及其他有關問題重要批示的落實情況;
5、黨工委、管委會領導重要批示、交辦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6、上級領導和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到基層檢查指導工作、開展調研時提出要求落實的事項;
7、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辦理落實情況;
8、其他需要督查的重要事項。
(二)督查方式:堅持督與查并重,督與研同步,明查與暗訪結合,開展經常性督查、專題督查和跟蹤督查,查工作進度,查實際效果,做到有部署必有檢查,有檢查必有結果。督查的方式主要有:
1、對各鎮、區直部門落實黨工委、管委會重點工作情況,開展定期督查調度;
2、對重大工作部署及階段性重點工作開展專項督查活動;
3、圍繞決策落實的重要方面和關鍵環節,有重點地開展督查調研;
4、對重點項目落地建設工作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查活動;
5、對各鎮、區直部門落實重點工作情況,進行現場督查;
6、對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需要督查的重點事項,開展隨機督查活動;
7、對應落實而未落實的事項,經催辦后未辦結的,下發督查通知,逾期仍未辦結的,進行通報批評;
8、對黨工委、管委會重要決策部署,適時采取明查暗訪的方式,開展實地督查活動,并將情況進行通報。
三、督查事項辦理和反饋要求
1、以貫徹落實黨工委、管委會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為主線,對需要督查的事項,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①立項。對應督查的事項,明確任務要求、承辦單位、辦理期限等,由臨港產業區分管領導審定,報臨港產業區主要負責人同意后確定。
②轉辦。立項后,以《督辦通知單》、電話等形式及時將督查事項清楚無誤地通知承辦單位。
③催辦。督查通知發出后,區別不同情況,適當采取電話詢問、發催辦通知、登門督促、召開座談會等多種方式進行跟蹤催辦,及時掌握辦理情況。
④反饋。收到承辦單位對有關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后,經把關符合要求的,報有關領導閱示;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承辦單位重新辦理。向市及市以上機關報告辦理結果的有關材料,由臨港產業區領導逐級把關審簽。
⑤承辦單位辦理情況由臨港產業區黨政辦公室存檔,以備綜合考核使用。
2、各鎮、區直各部門都要嚴格按照督查通知、督辦事項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及時向臨港產業區黨政辦公室反饋落實情況,報送督查事項辦理情況報告。督查上報既要反饋黨工委、管委會決策下達后,本級黨委政府、本部門的部署和安排,也要反饋抓落實的具體措施和進度;既要反饋決策實施初期的情況,也要反饋決策實施過程中的情況;既要反饋決策落實的進展動態、措施辦法和成績經驗,也要反饋決策落實中遇到的困難、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措施。督查反饋情況要力求快速、準確、規范,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各鎮、區直有關部門半年和年終都要分別上報半年和年終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重點上報主要任務目標、重點項目建設、重要工作完成情況。
3、對黨工委、管委會領導批示、交辦事項,承辦部門單位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對待查辦事項,加快查辦速度,提高辦結質量。查辦件原則上要求在一個月內辦結,并向臨港產業區黨政辦公室報告查辦結果;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結的,應及時報告原因和進展情況;對重要事項或久拖不決的問題,要組織相關部門直接進行催辦。
4、對各鎮、區直部門落實黨工委、管委會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況,承辦重要督查事項的辦理情況報告,臨港產業區黨政辦公室及時形成綜合或專題報告,送領導審閱,為完善決策和再決策提供依據,并根據領導批示精神對重點工作情況繼續實行督查。對辦理期限較長的事項,應分階段向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并按照領導要求進一步搞好跟蹤督查,直至工作完成。對一些特點突出、成效明顯、具有推廣借鑒價值的督查工作落實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將以《臨港督查》等形式編發綜合督查通報,指導和促進面上工作。
四、督查通報
1、督查通報的內容:定期通報各鎮、區直部門落實黨工委、管委會重要工作部署、重點工作情況;半年和年終通報一次年度全區重點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及時通報決策落實的成功經驗或值得推廣借鑒的工作方法,對落實不力的提出批評,并限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2、督查通報的依據:主要是黨工委、管委會領導檢查工作、調查研究時發現和掌握的情況;立項督查的辦理情況;各鎮、區直部門單位上報的工作情況;責任考核部門和執法執紀機關提供的情況等。
3、督查通報的范圍:定期督查通報中,對工作落實的情況,通報至各鎮、區直各部門;對于問題性、突發性情況,及時呈報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對于因嚴重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情況,經授權后通報至限定范圍。
五、組織領導
要充分認識到進一步加強督查工作,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是促進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重要途徑,全區各級各部門都要把督查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納入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職責,健全督查機構,加強網絡建設,不斷探索促進工作落實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各鎮、區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抓督查、促落實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按督查工作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和反饋,確保黨工委、管委會部署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重大決策要逐項逐件地抓好落實,及時過問督辦進展情況,親自審閱督辦結果,平時工作中做到研究決策時明確督查事項,布置工作時提出督查要求,開展督查時保證落實效果,一個環節一個環節督辦,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一件事情一件事情落實。要進一步強化督查考核,將承辦督查事項的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各鎮、區直部門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嚴格實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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