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意見
時間:2022-05-07 0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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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強殯葬服務配套設施建設,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根據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省殯葬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大力推行村級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現就有關事項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設村級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必要性
殯葬改革是一項造福國家社會、造福子孫后代的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倡導文明鄉風的重要環節,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之一。近年來,在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殯葬改革取得了較大成效,火化率達到90%以上。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殯葬改革的總體水平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農村還存在骨灰亂埋亂葬、骨灰裝棺二次土葬、喪事大操大辦等現象,嚴重浪費了土地資源,加重了農民負擔,影響了農業機械化耕作和集約化經營。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進一步解放思想,統一認識,加大協調、宣傳力度,不斷深化殯葬改革,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國務院、省殯葬管理法規為依據,以保護環境、節約土地、減輕農民負擔為目標,以解決“骨灰裝棺二次土葬”、亂埋亂葬為突破口,堅持疏堵結合,依法強化殯葬管理和推進殯葬改革,樹立健康、文明的殯葬新風,實現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
三、目標任務
根據《省殯葬管理規定》和我市實際,按照“綠色殯葬、生態殯葬”的要求,大力開展村級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力爭到年,每個社區或村莊建起1處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實現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全覆蓋。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規劃管理。建立村級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必須選擇荒廢貧瘠地、村莊改造廢棄地、宅基地,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其中公益性墓地建設也可與林地建設搞好結合,絕不允許在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或文物保護區、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或水源保護區、鐵路及公路(高速路、國道、省道、縣道)兩側、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建成區、村鎮規劃區范圍內建造公墓。
(二)嚴格建設標準。村級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以社區或行政村為單位興建。公益性墓地建設規模控制在每千人2—3畝的標準,單穴不得超過0.8平方米,雙穴不得超過1.2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過0.8米,墓穴間距不得超過0.5米,不準建圍欄。一般公墓綠化面積不得低于總面積的40%,在視野可見范圍內形成綠色屏障,達到見樹不見墓的要求。公益性骨灰堂建設規模控制在每千人設計3-5間。中心社區建設骨灰堂,占地面積不高于2000平方米。骨灰堂要建有圍墻和大門,設置祭奠臺,便于群眾安全祭祀。骨灰存放架要采用耐火材料,并擺放整齊。
(三)規范審批程序。建設村級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由村(居)民委員會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部門審查同意后,報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并核發同意建設意見書。
五、實施步驟
(一)規劃階段(年7-8月份)。各縣(市、區)按照“布局合理、規劃超前、節約土地、保護生態、方便群眾、相對集中”的原則,制定(—年)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規劃。在制定規劃時,各縣(市、區)要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與村莊合并、中心鎮建設一并納入建設規劃,科學選址,優先在農村社區、城邊村、鄉鎮駐地等條件相對較好的村開展,并逐步加以推廣。規劃情況務必于年8月底報市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試點階段(年9月-年4月)。我市按照“試點先行、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的原則,首先確定茌平縣為全市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試點縣,力爭到年清明節前,完成140個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達到任務數的20%。各縣(市、區)也要結合實際,科學確立目標任務,分期分批積極穩妥地推進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每個縣(市、區)要篩選2-3個鄉鎮為試點,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選擇城邊村、鄉鎮駐地和新農村合村并點中心村等有條件的村莊為突破口,推進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三)全面實施階段(年5月—年9月)。總結試點經驗,全市范圍內逐步推開,力爭到年9月,實現村級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全覆蓋。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10月-12月)。市殯葬改革領導小組組織成員對各地建設情況予以檢查,對殯改工作成績顯著的縣(市、區)予以表彰,并以以獎代補的形式對有關縣(市、區)給予獎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機構。市政府成立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民政、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林業、新聞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殯葬改革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殯葬改革的領導、協調、考核等工作。縣級政府是殯葬改革工作的責任主體,社區、行政村是殯葬改革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本地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工作。要充分發揮紅白理事會等基層群眾組織的作用,健全紅白理事會組織,按照村民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原則,將殯葬改革、骨灰存放等納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提倡文明祭掃,嚴禁搞封建迷信活動。
(二)部門協作、落實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努力形成推進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的強大合力。民政部門負責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審批與具體業務指導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資金支持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的規劃、選址審查報批工作;公安部門負責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啟用階段殯葬改革秩序的維護工作;新聞部門做好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的宣傳工作。
(三)廣泛宣傳、轉變觀念。各級政府要找準宣傳工作切入點,喊響“讓先人在林蔭中、安靜處安息”等宣傳口號,積極利用新聞媒體、手機短信等有效載體,長期不懈地宣傳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宣傳厚養薄葬,破除陳規陋習,積極倡導文明、節儉的喪葬方式,努力營造有力于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的濃厚氛圍,讓廣大群眾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積極參與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
(四)加強督導、嚴格考核。市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督導協調,定期考核,并及時進行通報。為促進村級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順利開展,市里將把殯葬改革落實情況作為參評文明鄉鎮(村)的重要條件。對不能按期完成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任務、耕地內亂建墳墓、碑石的鎮村,取消文明鄉鎮(村)評選資格。
(五)加大投入、強化管理。各級政府要采取各種辦法積極鼓勵支持殯葬改革工作,對自建骨灰堂并經驗收投入使用的,縣、鄉兩級財政可給予適當補助。可以在農村群眾自愿及不違背相關政策規定的基礎上,采用一事一議的方式籌集建設資金。村級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完成后,要立即投入使用,嚴禁改變用途,并嚴格按照《省殯葬管理規定》的要求,嚴格界定公益性質和管理服務行為,不得以公益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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