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農村財務規范化建立意見
時間:2022-06-25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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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提高村級財務管理與監督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根據中央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精神,現就加強我縣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性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加強農村民主管理,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管理上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其中,村級財務管理方面的財務會計制度執行不到位、非生產性支出額度過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主體缺位、農村財務管理隊伍老化業務素質低等問題比較突出。特別是農村基層組織成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集體財產、損害群眾利益等屢有發生,引發了大量農村社會不穩定問題。因此,必須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它作為貫徹執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出發,落實具體措施,努力提高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水平,保障村級財務活動健康有序進行。
二、加強村級財務預決算管理,規范財務收支審批、賬務處理程序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年初要按照“量入為出、留有余地、兼顧各方利益”的原則,有條件的村要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加強預算管理。財務預算方案按照有關規定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執行,并報鄉鎮備案。年終編制財務決算報告,并及時向群眾公布。要建立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人員、審批權限和責任。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經村集體經濟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報銷。財務人員按照規定和程序向鄉鎮中心報賬時,所有的收付憑證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凡是不合理財務開支的事項,一律不得報銷。
三、推行村級財務“雙”制度,強化村級財務管理
積極探索實踐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機制,今年在部分鄉鎮開展村級財務會計、出納統一制度(以下簡稱“雙制”)試點的基礎上,及時總結經驗,為明年全面推開“雙制”作好準備。為保證“雙”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要建立“村級財務中心”,中心主要負責分村設賬,及時、全面、準確記賬,編制會計報表并反饋情況;幫助村集體組織收入、參與有關承包合同的兌現工作;協助村委不定期進行現金及銀行存款的檢查;對委托單位提交的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復核把關;配合村委搞好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工作。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規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各鄉鎮村級財務中心要配備原則性強、懂會計業務的工作人員。中心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施,要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職責。
四、制定農村基層組織成員職務公務補貼標準,規范職務補貼行為
當前,由于缺乏村級基層組織成員職務公務補貼標準和規范,一些村干部滋生了盲目攀比現象,造成誤工補貼等常規性補貼不斷增高,有的已脫離實際,增加集體經濟負擔。少數基層組織成員利用職務之便,巧立名目領取各項補貼,侵占集體利益,損害干群關系,引發社會矛盾。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事關農村社會穩定,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領導,深入調查研究,結合當地實際,盡快制定與所在行政區域農村經濟水平相當的村級組織成員職務公務補貼標準,并嚴格管理,防止發生村級組織成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群眾利益行為。
五、建立村級集體專項資金撥付備案制度,加強資金運作的監管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力度不斷加大,各方面撥付的各類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日益增多。一方面,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管,統一納入“雙”;另一方面,要增加資金撥付的透明度,各有關方面撥付的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要嚴格實行備案制。財政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以及所在鄉鎮要加強監督,同時,要求各村上級撥付的專項資金必須要列入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定期公布資金運作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要建立和完善新農村建設項目招標制度,積極搭建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平臺,努力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化環境,打破由少數村級基層組織成員利用職務資源優勢壟斷建設項目的局面,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六、嚴格落實村級財務公開制度,進一步增強民主監督意識
認真執行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各村的財務收支情況每季至少公布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村,財務情況應每月公布一次。納入“雙”后,各村的財務信息由鄉鎮中心負責,由住村干部協助做好財務公開工作。各村要在公開場所設立“財務公開欄”和意見箱,接受群眾監督,聽取村民意見。對村民提出的財務管理方面的疑問,要及時作出解釋和答復,發生問題要進行責任倒查。建立村民主理財小組,明確職責,并依靠制度保障其行使職權。民主理財小組應當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制定相應的議事規則,定期舉行民主理財活動,并有完整的活動記錄。真正做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七、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審計監督制度,強化審計監督作用
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重點加強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財務預決算、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集體債權債務、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使用等情況的審計監督,定期開展專項審計,確保村級集體資金支出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杜絕隱瞞截留、擠占平調、侵占挪用和揮霍浪費等現象。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任期屆滿或離任時的經濟責任審計,強化審計結果的運用,嚴格落實責任。
八、嚴肅黨紀國法,加大查處農村基層組織成員侵占集體財產案件力度
有關單位要加大查處農村基層組織成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吞集體財產、損害群眾利益等違法違紀案件的力度。要建立農村案件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工作聯系,整合辦案力量,消滅案件管轄盲區,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確保農村基層組織成員侵占集體財產案件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
九、加大培訓教育力度,抓好農村會計隊伍建設
加強農村會計培訓教育,定期組織村級財會人員財經法規和政策學習,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村會計業務培訓,增強法制意識、提高業務能力。保持農村會計隊伍的相對穩定,村級財會人員的任免和調整,需由村民委員會在符合任職條件的村民中提名,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經鄉鎮農經部門審核。村財會人員必須憑證上崗,嚴格執行財務人事回避制度,村主要干部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村的財務人員。明確村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保證其依法行使職權,保障其合法權益。
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保障村級財務管理健康有序運行
各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要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龍頭,嚴格落實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責任制,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嚴肅紀律,在嚴肅查處侵占集體利益、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紀案件的同時,要嚴格追究各級人員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上的失職責任。各鄉鎮要認真研究村級財務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機制,高度重視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把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列入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力爭通過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把全縣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推上一個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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