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對接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03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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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和任務
(一)建立涵蓋全市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系統。
(二)建立具有實時監察、預警糾錯、績效評估、信息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
(三)與省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對接,逐步實行全市統一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網上辦理,建設全市統一的電子監察信息數據庫,實現行政審批網上化,行政監察電子化和市縣(區)電子政務一體化。
二、組織領導
2008年,我市已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市長胡憲為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趙東亮,市委常委、副市長董化杰為副組長,市直各相關單位及縣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市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江西省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方案》的要求,領導小組將繼續負責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對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項目日常管理工作。
三、時間安排
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我市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時間作相應調整。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09年3月前)
(一)調整全市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二)制定*市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對接工作安排。
(三)召開全市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對接工作領導小組會。
第二階段:系統對接
(一)技術籌備(2009年6月前)
1、市、縣(區)行政服務中心牽頭組織具有行政審批權的單位按要求對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審核和規范,簡化程序并實行流程再造,繪制審批運行流程圖,并于3月底前完成此項工作。
2、法制辦對許可單位再造的審批流程進行審核。
(二)試運行(2009年7月——2009年10月)
全省統一開發的網上審批電子監察系統軟件進入試運行,各試點單位開始逐步將業務轉移到系統。
(三)正式運行(2009年10月——2009年12月)
在系統試運行穩定的情況下,正式啟動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實現省級系統和市、縣(區)級系統的對接。
第三階段:項目拓展(2009年10月——2010年底)
各縣區和市直主要行政執法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強制等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實施網上辦理,監察部門實現對這些具體行政行為的電子監察。
四、工作要求
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對接工作十分重要,涉及面廣、專業性強、要求很高,為高水平、高質量地推進系統對接工作,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一)各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推進網上審批及電子監察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任務分工要求,明確一名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具體負責這項工作,對工作發生變動的領導小組成員要及時進行調整,從人力、物力各方面給予保障,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各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要主動配合,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結合實際,加強調查研究,切實做好本地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和調整,流程的梳理和再造,繪制行政審批運行流程圖等工作,積極推進項目的前期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面介入,主動協調,建立相關工作制度,通過督導檢查加快各項工作的進程。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溝通和聯系,互通信息,互相支持。
(四)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內設機構職能進行審核,避免職能交叉。
(五)財政部門負責對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確保系統建設和后期維護資金落實到位。
(六)市直各部門、各縣區要認真做好各項工作,不得消極應付,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諉扯皮的行為,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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