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干部責任考核發展意見
時間:2022-12-21 0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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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片、辦公室:
為加強對干部的日常管理,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廣大機關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和《武義縣20*年度鄉鎮街道及領導干部工作考核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經街道黨委研究,決定在全街道實行干部動態考核。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政績觀的要求,建立以明確干部工作崗位和職責為基礎,以完成業績為主要評價依據,過程和結果并重,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干部動態考核制度,切實增強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責任感,充分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推動*街道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適用范圍
干部動態考核制度適用于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黨政正職除外)。在考核年度內新提拔任職、職務升降、轉任的人員,其考核歸屬問題,由街道考核領導小組年終視情確定;受黨政紀處分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當年病、事假累計6個月以上的不列入考核對象。
三、考核程序
(一)定崗明責。根據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要求和鄉鎮街道人員定編定崗有關規定,班子成員要明確主管工作、分管工作、聯系工作職責。機關其他工作人員要根據各自的工作需要和崗位的具體要求,明確相應的工作職責。
(二)考核實施。考核分月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關數據由各職能辦公室、街道紀委負責提供。
1、月度考核。一般安排下一個月5日前完成,由各工作片片長和辦公室主任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報街道考核辦備案,街道書記辦公會審定。月考核設定基礎分值100分,內容包括:月度崗位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100分)實行分項考核,工作紀律實行倒扣分,處理遺留問題實行加分。駐村干部崗位以工作片為主,有業務工作而未完成的實行扣分(占20)。辦公室干部以具體業務工作為主(占80分),其它臨時分配工作為輔(占20分),以扣分形式打分。
月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記實核查。每位干部都要對照本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崗位工作目標的內容,以寫實的方式,實事求是地將每月所做的工作記錄在《考核登記表》上,一式兩份,上報一份,審核分級進行,領導班子成員由街道黨政主要領導核查,其他干部由各辦公室主任和工作片片長核查。
(2)確定結果。根據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其他考核事項,由各工作片片長和辦公室主任征求有關分管領導的意見后,初步確定本工作片(辦公室)每位干部月度考核分值,各工作片片長和辦公室主任由街道黨政正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街道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記錄在每位干部《月考核登記表》上,并交考核辦備案。月考核分=基礎分80-違紀扣分+處理遺留問題加分,駐村干部崗位目標任務考核分=所駐村崗位系數×工作考核得分。辦公室干部崗位目標任務考核分=工作考核得分;班子成員的工作考核分=本工作片(辦公室)本職工作考核平均分×1.2。在工作片和辦公室兼職的,其考核得分按工作片考核得分50%、辦公室考核得分50%合計匯總。
(3)結果公示。領導班子成員的月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考核結果在街道政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其他干部分工作片、辦公室公示,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評議。
2、年度考核。設定基礎分值100分,其中:月度考核累加占80%,考試核查占5%,民主評議占15%。年度考核由街道黨委組織實施,由街道考核辦負責綜合匯總。
(1)考試核查。組織全體機關干部進行縣情、街道情、村情及有關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閉卷考試。對駐村干部還可以進行掌握所駐村情況的調查核實。
(2)民主評議。召開民主評議會,對干部進行工作勝任度測評。縣考辦年終組織的領導干部群眾測評結果作為各領導班子成員民主評議結果。工作勝任度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駐村干部民主評議分由班子成員評價(20%)、辦公室干部評議(20%)、所駐村兩委會成員(30%)、本工作片干部評議(30%)組成。辦公室干部民主評議分由班子成員評價(20%)、各村書記、主任評議(30%)、駐村干部評議(20%)、辦公室干部評議(30%)組成。
(3)分類排名。在考核、考試、測評的基礎上,確定每位干部的年度考核得分,按照得分高低,分辦公室干部和工作片干部兩類進行排名。
(4)評定等次。根據排名情況,街道考核辦按照規定的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議,由街道黨委審定,考核及評定結果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勞社保局備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承諾的年度工作目標完成較差,考核得分在辦公室干部或駐村干部兩類人員排名中處于末位的;民主評議分在本類人員中排名末位的;駐村干部村民代表評議和辦公室干部村干部評議“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數達20%以上。有下列情形的,一般確定為“不稱職”等次:承諾的年度工作目標完成差,考核得分在本類干部中排名末位且群眾評議分在70分以下。
3、加扣分考核。以下情形在每月考核總分中加扣。
(1)違反四條禁令被查處的,每次扣5分。
(2)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每查到一次扣2分,曠工的每天扣5分。
(3)不遵守會議制度,遲到的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的每次扣3分。
(4)周三服務日無故不下村坐堂服務的,每次扣5分。
(5)不按規定執行值班制度,擅自不到崗的每次扣3分。
(6)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每次扣20分;受誡勉談話的,每次扣10分;受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分。
(7)遺留問題的調處,內容和分值由街道黨委事先研究確定(分值一般確定在5-10分),并予以公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加分,超過規定時間完成的酌情加分。
(8)設創業創新獎。年終對以下情形憑文件或榮譽證書復印件年終予以獎勵:①先進個人:省、市、縣部門先進分別獎800元、600元、400元;評為黨委、政府先進的分別獎1400元、1000元、600元;②先進集體:省、市、縣部門先進分別獎1200元、800元、600元;評為黨委、政府先進的分別獎2000元、1400元、1000元。
四、紀律要求
1、每月都要進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督查。《考核登記表》出現每月工作完成情況空白未記的,要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予以通報批評。
2、工作記實要實事求是。干部故意編造或夸大事實記錄的,視其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予以通報批評。
3、記實核查要客觀公正。各工作片片長和辦公室主任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好每月督查和每季考核工作。對工作不負責任,核查評價明顯不公或失實的,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相應的組織處理。
五、結果運用
干部動態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使用、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獎金發放和干部交流的主要依據。
設立干部動態考核獎。每月考核分數作為月度考核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獎金數=考核分數×職位系數×獎金基數。黨政正職及其他不列入考核人員的獎金另行確定。
擬提拔使用的干部,一般要在動態考核優秀者中推薦產生。動態考核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次年不得列為后備干部和提拔使用對象。
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時,評優評先對象須在動態考核稱職以上等次干部中產生。對動態考核不稱職的,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動態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干部,列為誡勉談話對象。考核年度內兩次受到誡勉談話的,行政、事業干部建議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調整交流,街道聘用干部予以解聘。
六、本實施意見未盡事宜由街道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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