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10-21 04:23:00

導語:市教育局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教育局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有關市直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對今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

初中畢業學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分為畢業考試、升學考試兩部分,原市區實行“兩考合一”,即升學考試科目不再組織畢業考試,升學考試成績也做為畢業考試成績;其它縣(市)區“兩考合一”或“兩考分開”由各縣(市)區自定。

(一)畢業考試科目設置及考試組織

畢業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會話測試占40%,筆試部分占60%)、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含實驗操作)、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地理學科的畢業考試成績按本課程內容全部結束時的考試成績計算。

畢業考試的命題、考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各科考試成績的呈現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級制。畢業考試需安排在20*年5月15日以后進行,具體時間和組織形式由各縣(市)、區自定。

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已經分流的九年級學生,其畢業考試按唐教字[2003]4號文件執行。

(二)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考試組織

考試科目為6科,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兩門學科)、體育,總分630分。

1、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

⑴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

⑵考試形式。語文、數學、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考試;英語含聽力考試。除語文外,其余四科試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試卷分卷Ⅰ和卷Ⅱ兩部分,其中卷Ⅰ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采用機器閱卷;卷Ⅱ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將答案直接書寫在試卷上,由人工閱卷。

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互相抄襲和相互借閱教科書。

⑶考試安排。五年制師范(只招學前教育專業,下同)及五年一貫制和“3+2”高職、普通高中、中專、中技和職業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試卷。考試時間為6月21日至22日,每科考試時限各為120分鐘,具體日程安排見附件一。

2、體育成績滿分30分。具體安排另行發文。

3、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地理、生物等考試成績,原市區不計入中考升學總分,其它縣(市)區是否計入由各縣(市)區自定。

(三)升學考試的命題及其管理

具體要求按省教育廳冀教基[20*]7號文件執行。

(四)評卷與登統

全市的評卷、登統工作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和管理,評卷教師的培訓和閱卷指導工作由市教育局中學教研室負責。

二、畢業標準及證書頒發

初中畢業年級學生,修業期滿且成績達到以下標準者準予畢業,由就讀學校頒發初中畢業證書。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創新與發現、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七個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定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綜合素質評價文件另發。

2、畢業考試科目的成績合格。(畢業考試科目的成績不合格者可補考一次)

修業期滿但達不到以上標準的發肄業證書。

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一)招生計劃

今年我市初中畢業生預計為8.47萬人。五年制師范招生約590人,市屬高職(五年一貫制和3+2)招生約750人,市屬中專約4590人,省部屬高職約1000人,省部屬中專約5000人,職業中學(含中專部)招生約17800人,成人中專、民辦中專招生約4430人,技校招生約7100人。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共招生約41260人,普通高中招生約40785人,全市高中階段學校共招生約82045人。

五年制師范、省市屬高職、省市屬中專、技工學校的具體招生計劃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

8縣(市)、豐南區、豐潤區原豐潤縣部分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由各縣(市)、區組織實施,原市區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十一中招收綜合高中班220人,參加普通高中會考,高三教學實行普職融通,學生自愿選擇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升學,畢業時頒發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或職業中專畢業證書。綜合高中班學生收費按普通高中公助生對待,免收學費。

開灤二中東校、*十六中、開平自強高中繼續舉辦宏志班,分別面向全市招生55人、50人和50人。*十中舉辦藝術宏志班,面向全市招生40人。宏志班錄取的新生免交三年學費和住宿費,并給予一定生活補貼。公辦高中宏志班招生由市教育局下發具體招生辦法,統一組織實施,各相關學校不得自行招生。

海港中學無住宿條件,只招走讀生。

*一中、開灤二中、*二中、開灤一中招收原新區生源,市區其它公辦普通高中不再招收原新區生源;豐潤車軸山中學、豐潤二中招收部分原新區生源;*62中只招收豐潤區考生。

我市各國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含音體美特長生)分為公助生和擇校生兩部分。公辦高中擇校生比例均為30%,公助生免收學費(*戶籍),擇校生收費與去年相同。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今年繼續實行中考報名與填報志愿分開進行的辦法。報名時間全市統一為4月17日至22日,逾期不再辦理。

2、報考條件

凡具有我市正式戶口的九年級在籍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同等學力者,原則上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0年9月1日后出生),均可報考高中階段招生學校。其他8縣(市)和豐南區、原豐潤縣的具體報考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按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作出具體規定;原市區考生報考的具體要求如下:

①原市區范圍內的考生必須具有原市區戶口。原新區與原豐潤縣考生資格的界定由豐潤區教育局確定。市區改制和民辦學校在原市區范圍以外招收的學生,須回本縣(市)、區參加中考。

②普通高中、五年制師范、“3+2”及五年一貫制高職只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

③允許往屆初中畢業生,進城務工人員(省內、省外不限)及同等學力人員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并取消年齡限制。

④外地來唐投資人員子女,須提供監護人申請、臨時戶口、身份證明、注冊資金證明、近一年的完稅證明等文件(以上材料務于20*年5月23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經市教育局審查批準后,可在市區報名考試,并不受志愿限制。

其它特殊情況需在我市借考的,不允許報考第一、二批志愿學校。

凡戶口不在原市區的考生一律到各縣級教育部門指定的地點報名。

3、報名辦法

中考報名采用計算機網絡報名的辦法進行。報名順序號以班為單位排序,不得打破班級混排(以便公示)。由學校組織考生本人錄入相關信息,圖象信息仍采用電子攝像方法進行。各縣級招生部門要統一組織好初中學校進行網上報名工作,同時要做好網上報名的指導工作,力求準確無誤。電子攝像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自定。

非應屆初中畢業生,一律到縣級招生部門指定的地點報名。

原市區考生報名具體要求是:

①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九年級全學年所就讀的學校為中考報名學校,嚴禁各校為外來考生報名。

②在原市區以外學校借讀,回市區參加中考的學生,由戶口所在區教育局審核學籍、戶口、居住地,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到管境學校報名。

③50中(*體校)九年級學生經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回學籍所在校報名。

報名結束后,各縣級招生部門要將考生報名信息分學校以班為單位打印,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張貼公示一周,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嚴防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報名。

其他縣(市)、區的具體報名辦法由各縣(市)、區自定。

考生報名時,要交驗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以及初中學籍卡或其它相關學歷證明。

考生報名時,交報名考務費每人55元。

4、開具享受照顧證明的手續

享受照顧的考生,需在5月16日前向學校交驗原始證明、證書和證件,并提供相關復印件。學校必須對享受照顧加分的考生姓名、班級、加分原因等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公布學校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經公示確認后,5月25日前學校將享受照顧的考生造冊登記,并經校長簽字后報縣級招生辦,同時提供證明或證件復印件。縣級招生辦再次進行核驗,核驗無誤后,經辦人在證明或復印件上簽字,加蓋縣級招生部門公章,同時登記造冊,于5月31日前報市招生辦備案。享受照顧的考生,其加分信息由各縣級招生辦單獨錄入。正常辦理結束后再補辦的各類照顧手續一律無效。

體育類由市教育局和市體育局開具證明;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僑眷高知子女由市僑辦開具證明;臺灣籍青年由市對臺辦開具證明;少數民族子女由各縣級民宗局開具證明;烈士子女持烈士證明書原件或各縣級民政局開具的證明;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傷殘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持因公犧牲證明書原件、傷殘證原件或由各縣級民政局開具證明;農村戶口獨生子女由各縣級計生委(計生局)開具證明;教職工子女由父母所在單位開具證明,上級教育部門簽字蓋章(報考五年制師范用);駐邊疆、邊遠地區、海島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由所在部隊團級政治部門開具證明信,并經部隊駐地縣級民政部門和人武部分別簽署意見注明所屬地區類別并加蓋公章。

(三)填報志愿

1、填報志愿的時間

考生填報志愿的時間為6月9日至11日。

2、填報志愿的原則

全市高中階段招生統一分五個批次進行。

(1)原市區(不含原新區)高中階段招生學校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一中、開灤二中、五年制師范(只招學前教育專業)

第二批:*二中、開灤一中、*八中、*16中、*10中(含美術)、*11中(含綜合)、*23中

第三批:12中、五中、宏文、海港,河北省冶金高級技校(唐鋼技校)

第四批:省、市屬五年制(“3+2”)高職;*市勞動高級技校(原機械技校)、*市技師學院、*機車車輛廠高級技校、開灤技校

第五批:省(部)屬中專、市屬中專;古冶技校、公路技校、玉田技校、冶金礦山技校、天成技校、工貿技校、城建技校、唐海技校、九洲技校

職高、職專、成人中專、民辦中專等實行自主招生。

考生應根據錄取批次和招生學校選擇填報志愿。

第一批錄取校中,五年制師范與普通高中不兼報,各普通高中之間互不兼報。

第二批錄取校中限報四個志愿,其中10中和11中不兼報。

第三批錄取校中限報一個志愿。

銀河、光明、民進、惠德、自強、長寧、集才、博達等民辦高中實行自主招生。

第四、五批錄取校中,技校與高職、中專互不兼報。高職每一批次分省屬、市屬分別限報二個志愿,并填到具體學校和專業;技校限報二個志愿,并填到具體學校和專業。

實行自主招生的學校,考生直接到相關學校辦理招生入學手續。

*十中(河北*藝術高中)招收的藝術特長生(含影視編導專業)經省教育廳批準,物理、化學、生物三科免會考。

*五中被確定為“河北傳媒學院優質生源基地”,今年開設傳媒類特色班,學生按普通高中錄取后,經自愿報名,學校面試,可進入特色班學習。

同一批次內學校排名不分前后,按志愿優先原則,以考生填報志愿的前后順序錄取。

(2)原新區學生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一中、開灤二中、車軸山中學、五年制師范(限報一個志愿,不得兼報)

第二批:*二中、開灤一中、豐潤二中(限報二個志愿)

第三批:62中

其他類學校及批次與市區相同。

8縣(市)和豐南區、原豐潤縣錄取批次:五年制師范、高職、中專、技校應與市區一致,普通高中由各縣(市)、區自定。

3、考生填報志愿的要求

填報志愿一律采用計算機網絡填報的方法進行。考生應根據*市中考招生計劃編碼表填報志愿。

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志愿的,填到具體學校。報開灤二中的考生,要求在志愿欄內選填“開二東校”或“開二西校”的代碼。*十一中普高班、綜合班分別各算一個志愿,分別填報。報考普通高中擇校生志愿,在該校志愿欄內將擇校志愿信息選擇選中。考生可同時填報同一個學校的公助生和擇校生,也可只填公助生不填擇校生,是否填報擇校生要由考生及家長根據家庭經濟條件等因素慎重選擇決定,錄取時依次錄取該校公助生和擇校生;該校錄取完畢,轉向錄取下一個學校。考生一旦被錄取,不得改錄其它學校(到自主招生學校的除外)。普通高中音體美特長生不單獨填報志愿,考生只要填報了某一學校就參加該校普通生和特長生兩次錄取。

提請考生及家長填報志愿時注意,從今年秋季開始,全市普通高中公助生一律免收學費,擇校生繼續按原標準收取擇校費。

考生必須將所填報的志愿學校填在相應的批次欄內,跨批次填寫將影響錄取結果,后果自負。

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采集完畢,由微機打印核對表,交考生本人核對,確認無誤后,考生在相應欄內簽字。志愿填好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愿。

填報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各單位要把高中階段各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填報志愿的方法,如實傳達給每一名考生,讓考生本人自愿選擇報考學校,不得自行制定限制考生填報志愿的隨意性政策。

(四)中考錄取照顧條件

1、普通高中招生優惠加分:

(1)烈士子女,照顧20分。

(2)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照顧20分。

(3)傷殘軍人、因公犧牲及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及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

(4)在我市的農村戶口獨生子女,照顧10分。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以及僑眷高知子女,照顧10分。

(6)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5分。

2、普通高中以外的學校除享受上述優惠外,還享受下列優惠加分:

(7)體育全國比賽前6名、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照顧50分。

(8)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5名、集體前3名、二級運動員,照顧20分。

(9)省級三好學生、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省級科技發明創造者,照顧10分。

(10)教師子女如報考師范學校,照顧10分。

各類照顧加分只選擇一項,不累計加分。

(五)音體美特長生、師范生的加試工作

報考五年制師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參加專業素質測試,專業素質測試工作在市招生辦的監督指導下由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體育、藝術類學校的考生,在市招委的領導下,由招生學校組織加試。

原市區報考普通高中美術、音樂、體育特長生(班)的考生,在中考前參加由市教育局基教處統一組織的專業加試,具體辦法和加試時間另行通知。其他縣(市)、區自行安排。

(六)錄取

1、錄取原則和依據

高中階段各類學校錄取新生總的原則是:德智體全面衡量,依據考生今年初中升學考試成績,嚴格按批次、同一批次內按考生填報志愿的順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時劃定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合格線。

2、錄取的組織

五年制師范、省市屬普通高職、省(部)屬中專、市屬中專的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辦負責組織;成人高職、中專部、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和民辦中專的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職成處負責組織;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處負責組織;技校招生工作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

3、普通高中錄取

經市政府同意,今年我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將*一中、開灤二中、*二中、開灤一中、*八中、*16中、*10中、*11中、*23中九所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的50%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按比例不足1名的確保1名。特長生招生指標不分配。指標分配以中考報名人數為基數,各初中學校具體分配數額,中考報名后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先錄公助生的統招生,并以此分數線為基準線。然后錄取公助生的指標分配生,最后錄取擇校生。指標分配生的錄取分數線最低為基準分數線下降30分;如果下降30分不能用完分配的指標,則該指標收回,統一錄取。

普通高中在錄取分數線上如遇并列分,先按數學、語文、外語三科總成績篩選,仍然并列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篩選。

普通高中招收音樂、美術特長生(班),文化成績在志愿學校錄取分數線下降30分投檔。美術在專業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加文化的總成績順序錄取;音樂按專業加試成績順序錄取;*十中(藝術高中)美術專業單獨劃定文化課和專業分數線,按文化加專業的總分錄取。體育特長生文化成績在志愿學校錄取分數線下降100分(其中初中階段二級運動員和市級以上田徑運動會單項前三名獲得者降200分)投檔,按專業加試成績并參照初中階段運動成績擇優錄取。各校對音、體、美專業成績有不同的要求。

開灤二中兩校區公助生招生計劃統一使用,同一錄取分數線;擇校生的招生計劃視東、西校區公助生招生數額確定,東、西校區可能出現不同分數線。

各公辦普通高中在招生錄取時必須嚴格按招生范圍招生。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市區(不含豐南區、原豐潤縣)生源,其他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本縣域內生源。對違反招生范圍招收的學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冊學籍。

市區各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不得為去外縣(市)、區就讀的學生保留學籍。

各公辦普通高中在招生錄取時必須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對違反“三限”規定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市區各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基本結束后,未招滿額和因故不報到缺額的學校可進行補錄。補錄要堅持“三限”政策,補錄結束,各校仍要符合“三限”要求。補錄結束后,招生學校將補錄考生花名冊分別報市教育局相關處室,辦理學籍注冊手續。

原市區以外的其他縣(市)、區按省、市文件精神,自行組織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標分配比例不低于50%。

4、其他

報考五年制師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素質測試合格后,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3+2”及五年制高職的錄取由省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市區的錄取工作將在7月中旬開始。自主招生學校的招生收費時間應在7月30日以后進行,并應充分尊重考生及考生家長的意見。

四、加強對初中畢業生的質量監測、評估

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初中畢業生的質量監測、評估,建立對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評價和監控制度。各縣(市)、區教育局對各初中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要進行統一評估,考評學生所學各門課程的平均分數和平均及格率,學生基數按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人數計算。市將抽取各縣(市)、區一定數量的樣本校,對全市的初中教育質量作出評估。省還將對我市抽取一、二個縣(市)、區,每縣(市)、區隨機抽取每科100份試卷,對全省初中畢業生的質量進行評估。抽取試卷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20*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工作結束后,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將20*年的試卷分析報告、工作總結等,于20*年8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處。

五、加強領導,嚴肅紀律,確保中考改革順利進行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以中考改革為導向,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加大改造薄弱學校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禁止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收擇校生,促進生源均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完善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為不斷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礎。

中考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群眾關注程度高,各單位一定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為主線,扎扎實實做好每一項工作,確保中考順暢有序地進行。

各單位要加強對中考招生工作的領導。配備組織紀律性強、對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熟悉招生工作的同志負責各項具體工作。對參與今年中考招生考務的所有工作人員,包括主監考教師、考區考點和錄取工作人員,都要嚴格按照中考有關文件的要求,進行中考政策和專業知識技能培訓。凡未參加培訓的人員,在中考各項工作中,一律不得上崗。

各單位要嚴格按中考各項規定辦事,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要增強安全意識,認真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要嚴格制止亂招生行為,不得向計劃外學校提供考生名單、電話和住址等信息。對于違反中考考試紀律及有關規定,給招生考試工作造成事故者,對于玩忽職守違紀舞弊,造成中考工作重大損失者,要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為便于社會監督,各單位都要設立中考監督舉報電話,并在考前向社會公布。市教育局設立的舉報電話是:*

中考考務工作及相關各項規定另行發文。

各單位在招生工作中,特別是在考試、閱卷、登統、錄取工作中出現問題,要及時向市教育局相關處室請示和反饋,以便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