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見

時間:2022-03-11 0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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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結合*實際,現就深化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的總體思路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事業單位機構分類管理、編制總量控制的基礎上,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內部分配制度為重點,以推行全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堅持政府宏觀管理和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逐步建立起政事職責分開、法人地位明確、單位用人自主、政府依法監管、配套政策完善,促進事業單位可持續發展的人事管理體制。

二、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實行機構分類管理、編制總量控制。我市現有事業單位按其職能和性質分為經營服務類、行政管理類和社會公益類。不同類別事業單位要實行不同的改革。經營服務類轉企改制,逐步推向市場;行政管理類剝離經營服務職能后,重新核定機構編制,逐步納入行政管理序列;社會公益類按照本意見積極推進改革。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本系統事業發展情況,按照資源整合的要求,可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同類事業單位之間自主進行編制調劑。

財政部門對事業單位按編制數額、供給方式和核定的工資總額撥付經費,減人不減經費,增人不增經費。逐步實現“以事定費”。

(二)推行全員聘用、崗位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在編制限額內,按照國家有關崗位設置的規范要求,本著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自主設置崗位。要明確崗位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實行競聘上崗、合同管理。聘用雙方依法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各類社會保險。2003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落聘后,原則上不推向社會。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改革事業單位領導單一的委任制,在選拔任用中引入競爭機制。規范直接聘任、公開選聘、推選聘任、競崗聘任等辦法,明確受聘者的任期和責、權、利。

(三)自主聘用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實行評聘分離,凡符合評審資格和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對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自主聘用,可以高職低聘、低職高聘,也可以不聘。

(四)自主招聘工作人員。事業單位需要補充工作人員時,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面向社會自主招聘,也可委托主管部門或人事部門統一組織。

(五)暢通引進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事業單位根據發展需要,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引進高層次人才。對急需人才確需超出編制限額的,報經市編委同意后可以自主引進。充分發揮人才柔性流動機制的作用,努力實現高層次人才和智力資源共享。

(六)自主決定分配方式。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的工資制度,按照崗位設置、績效考核情況,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自主決定分配。擬定的分配方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分配應以職工的實績和貢獻為主,允許高薪聘用優秀人才,合理拉開收入差距,但職工月收入不得低于當年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鼓勵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實行多元化分配模式,積極探索勞動、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收益分配的有效形式。

(七)實行備案管理制度。事業單位的編制調劑情況、崗位設置方案、人員聘用結果、實施的分配方案,及時報主管部門和人事、編制部門備案。實行實名制管理和人事。

三、改革的組織領導

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進行。

(一)事業單位作為改革的主體和執行者,要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結合自身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革方案,依法加強對人員進、管、出的管理。改革方案要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增強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自覺接受廣大職工的監督。

(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作為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組織者和推動者,負責制定本系統、本行業的改革方案和實施細則,確定績效目標。要加強對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監督與管理;要根據事業單位不同類型和不同特點,建立不同的考核評價體系;要嚴肅改革紀律,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改革紀律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確保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支持和保障者,要圍繞改革的進度和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保障機制和辦法,為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四)組織、人事、編制部門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觀管理和指導者,要加強對改革的政策指導、跟蹤服務和監督管理。指導事業單位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行使自主權。幫助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為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務。

四、改革的時間要求

教育系統、衛生系統所屬事業單位的改革按全市統一部署先行一步。市直教育系統20*年暑假期間全面展開;市直衛生系統自20*年起逐步推開。

市直其他事業單位,各縣、區都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改革計劃,擬定方案,20*年要全面推進改革工作。

本意見由組織、人事、編制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