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亂收費意見

時間:2022-03-09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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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亂收費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

為貫徹落實全省糾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我市教育收費工作,結合*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扎實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

在落實政府舉辦義務教育責任的基礎上,認真貫徹執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違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行為處分規定》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三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行為的通知》。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財政撥款按時足額到位,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專款專用。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體制,及時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加快實現對農村中小學財務工作的統一管理,對經費逐步實行“校財局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從今年春季開學起,停止收取雜費,只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兩項代收費和寄宿學生住宿費,其他各項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一律取消。學校代學生購買課本、作業本,堅持“據實結算,多退少補”的原則,嚴禁留用學生的課本、作業本結余款。進一步完善城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認真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收費等問題。

二、積極爭取政府的支持,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對教育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切實加大教育投入,實現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繼續實施農村中小學校舍升級改造工程,盡快制定農村學校建設及配備標準,并嚴格按照標準實施農村學校基礎建設達標配套工程。啟動薄弱學校攻堅計劃,力爭年內基本消除現有薄弱學校,實現區域內教育設備無差別配置。加大對口幫扶工作力度,著手啟動第二輪幫扶工作。深化區域內校長、教師交流制度,促進校長、教師由城鎮向農村、由強校向薄弱校、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的流動。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定點學校的優化升級工作,為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提供優質的教育環境。

三、扎實做好三項重點工作

一是鞏固和完善“一費制”收費辦法,嚴格實行“陽光收費”。二是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嚴禁學校擅自擴大擇校生比例、降低錄取分數線、提高收費標準或在限定收費金額外收取其他費用。三是大力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全面規范高校收費行為。要加大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管,加大對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虛假宣傳的打擊力度,堅決制止與招生錄取掛鉤的各種形式的亂收費,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四、繼續做好改制學校清理整頓工作,嚴格規范改制學校收費行為

繼續加強對辦學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全面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現有改制學校,凡沒有做到“四獨立”(獨立辦學、獨立法人、獨立校園或校舍、獨立財務核算)并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一律執行當地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政策。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提高班、補習班、競賽班等,所有規定的教學內容必須納入正常課堂教學之中。不得通過“校中校”、“校中班”、“一校兩制”或其他任何方式變相向學生亂收費。

五、進一步加強大中小學教材教輔管理

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教輔資料審查準入制度,堅持教輔資料和其他課程資源省級審查和公告制度,未經省級審查的教輔資料不得進入學校。要嚴格執行學生自愿的原則,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教輔材料。要加強對教輔材料使用情況的專項督查,嚴防在教材購銷中強行搭售教輔資料的行為,遏制教輔材料過多過濫現狀,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嚴肅處理。全面推行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努力減輕學生經濟負擔。堅決制止個別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直屬單位自編、自印、自賣教輔資料的行為。

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目前,春季開學收費工作的專項檢查已結束,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對違規資金堅決清退,對違紀人員堅決處理,始終保持對教育亂收費查處的高壓態勢。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通報制度、社會監督制度。對亂收費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將進行重點督查、明查和暗訪。進一步強化對教育亂收費的責任追究,對亂收費情況嚴重,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學校和地方,要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的手段,追究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堅決做到:學校亂收費,校長要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