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安全生產制度意見
時間:2022-11-04 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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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縣級市、城區、開發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己經自治區十屆人大第22次常務會議通過,并將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區安全生產領域的一件大事,是**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進一步推動我區安全生產事業的發展,開創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為全面組織各級領導和廣大干部職工學習《條例》,把《條例》深入貫徹到基層、到社區和廣大企業中去,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依法治桂和“五.五”普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以各級領導和廣大企業干部職工為主要普法對象,以媒體宣傳和集中學習為主要普法途徑,以《條例》的各項規定為主要普法內容,大力開展《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活動,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法制意識,全面推動依法經營和依法行政,為《條例》順利實施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和社會基礎,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大業的實現。
二、總體目標
從現在起,通過兩個月左右全區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活動,預期達到如下目標:
(一)全區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普法面達到100%,參加學習《條例》的人數達到80%,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發放《條例》達到人手一冊。
(二)通過電視、廣播、報刊和網站等新聞媒介的大力宣傳,《條例》己在全區家喻戶曉,并初步深入人心。
(三)通過有計劃組織干部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法》和《條例》的培訓,全區各級有關領導及安委會成員培訓面達到100%,企事業單位領導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培訓面達到80%。
(四)各類企業己按《安全生產法》和《條例》的各項規定進行對照檢查,并制定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和管理要求的各項措施。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明顯提高。
三、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自治區安委會負責全區實施本方案的組織領導工作,自治區安委辦負責本方案有關自治區層面的具體工作,同時指導各地實施本方案。
自治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負責本系統、本部門、本單位各層級領導和干部職工學習貫徹《條例》的組織工作。
各地級市、縣級(縣級市、市轄城區)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對應自治區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實施本方案的組織領導及本層面宣貫《條例》的具體工作。
四、時間安排和階段任務
從現在開始至年底,全區突擊開展宣傳貫徹《條例》活動。時間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10月份,主要任務是方案部署、新聞。
第二階段:11月份,主要任務是媒體宣傳,學習培訓。
第三階段:12月份,主要任務是對照檢查,找出差距,制定貫徹落實計劃和措施。
五、各層面具體工作
(一)自治區層面工作安排:
1、10中旬,結合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第四季度防范特大事故工作會議,就全區學習宣傳貫徹《條例》進行部署并提出具體工作要求。
2、10下旬,由自治區安委會下達全區宣傳貫徹《條例》的實施方案,對各級、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出安排。
3、11月上旬,由自治區安委辦印發《條例》單行本向全區發行,以滿足全區宣貫《條例》的需要。
4、自治區安委會11月下旬召開新聞媒體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研究部署在**電視臺、**日報、**人民廣播電臺、南國早報、當代生活報開辟專欄和公益廣告宣傳《條例》工作。
5、12月下旬,舉行一次《條例》頒布施行的新聞會,向中央駐桂新聞單位和自治區級主流媒體《條例》頒布的新聞和法規的核心內容。
6、自治區安委辦11月上旬舉辦一期宣貫《條例》的骨干培訓班,為各市、縣開展各層次的學習活動培訓師資。自治區人民政府10月下旬舉辦縣級政府換屆后分管安全生產新任領導培訓班,把《條例》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教學計劃。
7、組織全區企事業單位百萬職工《條例》答題競賽活動。11月上旬開始進行組織發動,全區安排12月中旬統一時間競賽考試,并舉行集中抽獎。具體方案由自治區安委辦制定。
8、自治區安委辦會同**電視臺舉行全區安全生產條例電視大賽晚會。在全區百萬職工《條例》答題競賽的基礎上,各地市和區直機關共派出24個代表隊參加1月上旬在**電視臺舉行的電視大賽。
9、將《條例》納入我區“五.五”普法計劃和各類學校法制教育課程,具體由自治區安委辦商司法廳、教育廳具體制定。
10、全面清理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過去的各類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自治區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區直有關部門,對以本部門為實施主體的各類涉及安全生產內容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凡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該廢止的廢止,該提請有關立法機關修改的及時報送修正。清理和廢止工作要在年底前結束。
(二)各市、縣的工作安排
1、各市、縣要根據自治區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11月中旬制定本地區宣貫《條例》的具體工作方案并下發所轄單位執行。
2、自本方案下發之日起,各市、縣要通過當地電視臺、廣播電臺、報刊和網站廣泛開展宣傳《條例》的新聞報道,播放公益廣告。主流媒體開辟專欄宣傳《條例》的各項規定。該項工作由當地安委辦組織落實。
3、向本行政區域發行《條例》單行本,確保班組長以上人手一冊。各市、縣要在年底前完成任務。
4、各級安委辦要按隸屬關系,舉辦管轄范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學習班,并按本方案確定的目標在年底前完成學習任務。
5、按自治區安委辦部署和要求,組織所屬范圍企事業單位開展全區百萬職工《條例》答題活動,各市按時組隊參加“全區安全生產條例電視大賽”。
6、《條例》正式實施第一天(20**年1月1日)確定為全區安全生產咨詢日。各市、縣安委會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在當地開展以《條例》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咨詢活動。各地當天要在主要街道和公眾聚集場所懸掛附后內容的大幅標語。南寧、柳州、桂林不少于80條,其他地級市不少于50條,各縣不少于30條。
7、全面清理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各類規范性文件,凡與法律和《條例》相抵觸的,該廢止的廢止,該修正的由有關機關修正。清理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
8、組織、督促、指導企業將本企業的現實安全生產條件、規章制度與《安全生產法》和《條例》進行對照檢查,凡與法律法規抵觸或不符的,年底前制定出整改方案并按計劃進行整改。整改方案要報當地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三)各企事業單位的工作安排
1、元旦期間,所有的企事業單位要在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周邊區域張掛大小標語。標語內容附后。
2、召開一次職工學習《條例》動員大會,宣傳《條例》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公布各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告知職工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要求年底前每個班組安排時間組織職工學習一遍《條例》。
3、從現在起至年底,出版兩期以《條例》為主要內容的普法黑板報或櫥窗;有條件的企業充分利用本單位廣播、電視、簡報等宣傳工具宣傳《條例》。
4、組織職工參加全區百萬職工《條例》答題活動,參加人數要占職工總人數80%以上。
5、年底前,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企業要在企業內部組織職工開展《條例》知識競賽或演講比賽。
6、將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與《安全生產法》、《條例》和安全標準的各項規定進行對照檢查,凡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題研究,年底前制定出整改計劃和實施措施,并報當地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7、組織專人全面清理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凡與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不符或抵觸的,立即進行修正,并于年底前清理修改完畢。
六、工作要求
為保證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活動扎實開展,確保《條例》正式實施后取得預期效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提高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安全生產條例》是我區第一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沒有得到解決的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疑難問題、約束和影響我區安全生產的瓶頸問題,在該《條例》中己作出明確規定。《條例》以《安全生產法》為基本依據,又結合我區實際,源于安全生產實踐但又高于實踐,其創新性規定是我區安全生產經驗的抽象,對于指導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活動,保護廣大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為制裁各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提供了強有力的武器。因此,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各企事單位的領導,必須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和政治責任感,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實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提到各項工作的重要日程上來,自覺帶頭學好《條例》,深刻領會《條例》的立法精神和核心內容,并貫徹到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行政措施中去,貫徹到基層和企業中去,指導和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二)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抓好《條例》普法的各項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自治區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對宣貫《條例》工作的領導,制定出本地區、本部門組織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工作計劃,精心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職能和本級宣貫工作計劃,認真抓好本部門、本系統宣貫《條例》的各項工作。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要充分發揮協調作用,加強對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工作的指導,緊密圍繞《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權限和違法責任追究等方面的規定開展學習和宣傳貫徹,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真正深入人心,并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三)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全面營造學習和宣貫《條例》的輿論氛圍
《條例》的頒布施行,對于推動我區的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全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必將起重大指導和促進作用。因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可以利用的各種形式,開動一切可以開動的宣傳機器開展大規模、大范圍的宣傳活動。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自治區的要求,充分利用標語、廣播、文藝、簡報、專欄、櫥窗、黑板報、知識競賽、閉路電視、職工教育室等載體進行宣傳,有條件的單位還可以舉辦以《條例》為主要內容的展覽。各新聞單位要當好先行官,利用媒體本身所特有的最廣泛、最快捷傳播信息的途徑,把《條例》送到全區千家萬戶。從現在開始,各級新聞單位要加強對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方面的新聞報道,大力宣傳依法辦礦、辦廠、辦企業方面的典型,廣泛宣傳依法行政、熱情為企業提供安全生產服務的執法機關的事跡。各級電視臺、網站要安排與宣傳《條例》有關的綜藝節目和公益廣告,報刊、電臺要開辟宣傳《條例》的宣傳欄目,發表評論員文章。從現在開始,各單位都要充分調動起來,集中力量,利用《條例》實施前的宣貫時間,廣泛宣傳,大造輿論,全面營造上下一體、聯合一致的宣傳態勢,推動全區各地掀起一場突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熱潮。
(四)統一集中學習,聯系實際領會,確保學習《條例》取得良好效果
要保證《條例》的各項規定深入人心,真正落實到企業的行為和各級領導的行動上,統一學習和集中討論領會是一個主要的形式。各級政府和安委會要切實抓好各級領導、各部門相關負責人和企業管理層方面的學習。從現在起至年底,各地要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上述相關人員輪訓。納入集中輪訓的人員,要逐條逐款學習,深刻領會《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法規確定的工作制度、安全保障的各項要求,掌握企業合法準入市場的標準。通過結合自身實際,檢查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對照檢查找差距。通過學習事故調查處理和法律責任的規定,分析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訓,從中接受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各地可以通過開辦專家講座、法制研討班或召開《條例》座談會的形式組織學習活動。特別強調,各地在組織學習《條例》過程中,一定要聯系實際,將抽象的法規條款與現實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行為結合起來,與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剖析聯系起來,以增強學習動力,提高學習效果。
(五)突出重點,加強指導,確保《條例》深入貫徹到基層和企業
學習宣傳《條例》,關鍵是貫徹落實到基層、到社區、到企業,保證《條例》的各項規定轉變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廣大企業的行為。為達到這一預期效果和目標,各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在學習和宣貫活動中,一定要突出重點,深入指導,加強檢查。鄉鎮是當前安全生產監管比較薄弱的層面,也是非法生產經營活動嚴重存在的區域。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視鄉鎮干部學法,派出人員深入指導普法,保證鄉鎮干部首先學好《安全生產法》和《條例》,讓他們自覺運用法律管好本行政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另一方面,從我區多年來發生事故的幾率來看,道路運輸事故為第一,工礦商貿事故為第二,火災事故、鐵路路外事故為第三。從行業或和企業的性質來看,交通運輸、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電力、機械企業和易燃易爆場所、鐵路道口等容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因此,各地安委辦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這類企業普法工作的指導,幫助他們及時解決貫徹《條例》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為《條例》順利實施奠定堅實的基礎。
請各地1月底前將貫徹執行本實施意見的情況逐級上報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
**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宣傳《安全生產條例》規范用語
1、熱烈祝賀《**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正式頒布實施。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條例》,推動安全生產更上一層樓。
3、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堅決貫徹《安全生產條例》。
4、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5、學好用好《安全生產條例》,提高安全生產法制意識。
6、堅持安全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7、安全生產條件是社會主義市場準入的重要條件。
8、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9、重大危險源應當依法進行安全評估,并定期檢測檢驗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態。
10、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三同時”。
1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部門和審查人對審查結果負責。
1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涉及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13、排除事故隱患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暫時停產停業并從危險區域中撤出作業人員。
14、工會和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
15、礦山、建設施工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生產活動。
16、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銷售單位必須取得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銷售活動。
17、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企業應當定期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18、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區應當與周邊毗鄰建筑物或公眾活動區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19、生產經營單位對其設置的戶外生產經營設施的安全性負責。
20、高危企業按百分之二、其他企業按百分之一以上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1、公眾聚集的經營場所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規定人數。
2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關經營管理人員和重要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3、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24、高危企業必須依法提取安全費用,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25、從事安全評價、培訓、咨詢、檢測檢驗的單位必須取得資質方可從事中介服務活動。
26、發生事故的單位應當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療機構醫治并先墊付醫療費。
27、高危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與就近的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援協議。
28、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各級人民政府按法定權限調查處理。
29、出租或發包場所、設備隱瞞存在的事故隱患導致他人損害的,與承租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0、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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