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環境建設審議意見

時間:2022-10-31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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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環境建設審議意見

縣人大常委會:

**年9月22日,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政府《關于全縣政務環境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對全縣近年來政務環境建設工作取得的明顯成效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也指出了行政審批程序不夠規范、個別人員工作責任心和服務意識不夠強、一次性告知和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不夠等三個方面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進一步強化措施,切實抓好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行政審批程序不夠規范問題

規范行政審批程序,是深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加強權力制約,推進依法行政,打造規范性政府的重要措施,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改進。一是按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渝府發〔**〕68號)要求,進一步清理我縣現有的行政審批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縣級各部門目前施行的審批項目,本著能減則減、能并則并的原則,進行清理,以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增強行政審批的透明度。防止行政審批工作中的錯位、越位現象的發生。二是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實行動態管理。按照《大足縣行政服務中心項目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和充實行政審批許可項目和收費項目的調整、變更、公示管理制度和項目管理庫,對全縣行政審批項目實行目錄編碼管理,為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三是對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實行“五件制”管理。根據審批事項的復雜程度和審批權限的不同,對全縣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逐個解剖,嚴格界定為五種辦理類型,即一般事項即收即辦當場辦結,需現場踏勘或技術審查論證的特殊事項承諾辦結,跨部門的事項聯合辦理按時辦結,初審項目承諾報批辦理,控制事項答復辦理。四是取消自由裁量權,做到公平公正辦事。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辦公系統,收費管理系統,辦事督辦監督系統。將行政審批中涉及的申報材料、前置條件、收費標準、承諾時限和格式文本等全過程的每個環節采取微機編程格式固定化,讓每一項行政審批項目的申請、受理、審查、收費、決定、送達等過程規范化,從根本上取消審批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辦理行政審批中的自由裁量權,杜絕審批、收費中的人為隨意性,保證辦理過程和辦理結果的公平公正。

二、關于個別人員工作責任心和服務意識不夠強問題

公務員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事關政府決策的執行結果,事關政府形象。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縣里將堅持每年舉辦1—2期政策法律、公務員行為規范、辦公自動化系統操作等業務技能培訓班,提高公務員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水平。

在加強教育提高的同時,進一步強化懲誡機制:一是嚴格執行《關于行政審批中違紀違規行為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大足縣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公共服務行為規范暫行規定》,規范機關及其公務員在行政執法、處理行政事務、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接待來訪群眾等直接面對社會公眾執行公務或提供服務時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工作程序、辦事規則、行政紀律及言行。二是嚴格執行《大足縣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對所屬部門行政首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致使其領導的機關(系統)政令不暢、秩序混亂、效能低下,損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或行政首長舉止不端,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將予以過問和追究責任,直至勸其引咎辭職。三是嚴格執行“效率革命”的“四個嚴禁”要求,即嚴禁有令不行、嚴禁辦事拖拉、嚴禁吃拿卡要、嚴禁態度刁蠻。繼續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嚴查對個別思想認識不到位,作風不踏實,存在著違反“四個嚴禁”的人和事。

三、關于一次性告知和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不夠問題

一次性告知審批前置條件是行政許可法的明確要求,也是切實方便群眾辦事的有效途徑。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一是下發了《關于具有行政許可職能的部門第三批入駐行政服務中心辦公的通知》(足府發〔**〕80號),要求所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含市管部門)無條件入駐縣行政服務中心,在窗口向辦事群眾一次性書面明確告知審批前置要件和注意事項;同時,進一步完善服務大廳咨詢臺,派專人值班,接受群眾咨詢,導辦服務并解決群眾的疑難問題。二是積極探索并聯審批和網上審批,逐步采取“一窗受理,抄告相關,協同運作,限時辦結”的并聯式審批,從根本上解決部門協調配合不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