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監督五書意見

時間:2022-10-13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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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監督五書意見

各鎮黨委,區級機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及**市委組織部關于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對鎮局級領導干部的管理與監督,現就我區實行領導干部監督“五書”(提醒通知書、回復信訪通知書、問責通知書、誡勉通知書、督查整改通知書)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從嚴治黨的方針,從關心、愛護、教育干部出發,把對領導干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落實到日常工作中,通過加強正面教育和事前預防,進一步提**干部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及時性和實效性,扎實推動黨的作風建設,努力建設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的**素質干部隊伍。

二、適用范圍

區委管理的鎮局級干部(含非領導職務)

三、“五書”內容

1、提醒通知書:根據民主測評結果以及組織考察情況,對領導干部在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問題,發出通知書(必要時可進行組織談話),及時提醒,讓領導干部引起重視,做到防微杜漸,防患未然。

2、回復信訪通知書:按照《關于建立領導干部回復制度的意見》(**委組[1999]54號)精神,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組織上認為需要回復的問題,發出通知書,要求領導干部在規定時間內,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回復。

3、問責通知書: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事故或選人用人上出現明顯失誤時,發出通知書,要求領導干部本人認真排查,自我反思,在規定時間內向組織上說清情況,同時分解和列出自身以及事件相關人員應負有的責任。

4、誡勉通知書:對考察、考評結果比較差、群眾反映的問題比較集中,及其他問題需誡勉的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并發出通知書,要求其認真總結反思,寫出書面認識和整改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切實加以整改。

5、督查整改通知書:對誡勉談話或提醒通知的領導干部存在問題的整改,進行跟蹤督查,對其中整改態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顯的干部,及時予以督促,并發出通知書,促其引起重視,認真整改。

四、實施辦法

1、《提醒通知書》、《回復信訪通知書》由區委組織部研究后組織實施。

2、《問責通知書》、《誡勉通知書》、《督查整改通知書》涉及正鎮(局)職的事先征求區相關領導的意見,報區委分管領導同意后實施。涉及其它區委管理的干部的,事先征求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意見,報區委分管領導同意后實施。

3、“五書”的有關材料,由區委組織部負責建檔保存,不存入干部個人檔案。

五、各鎮、區級機關各部門和區各直屬單位管理的干部,可參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