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GSP檢查意見

時間:2022-09-16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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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經營GSP檢查意見

根據《藥品管理法》及《安徽省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要求,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突出檢點,有計劃有針對性的開展藥品GSP認證后的監督檢查工作,并使我市藥品GSP監督檢查工作納入經?;?、制度化軌道?,F就**市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監督檢查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實踐科學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模式,探索監管機制,努力提高藥品經營企業管理水平和監管能力,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對認證合格的藥品經營企業實行動態、持續、追蹤監管,提高企業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和自律意識,促進企業嚴格按照GSP要求經營,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藥品經營企業,進一步規范和凈化我市藥品流通市場秩序。

三、檢查對象

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安徽省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及效能建設明確的目標任務,對全市已取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全面的跟蹤檢查。

四、檢查形式及標準

監督檢查包括GSP跟蹤檢查、專項檢查、日常檢查三種形式。監督檢查按省局制定《藥品批發企業GSP認證檢查項目》、《藥品零售連鎖企業GSP認證檢查項目》和《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檢查項目》執行,重點檢查帶*項。

五、檢查方法

從今年起GSP跟蹤檢查全部實行飛行檢查,按照認證現場檢查方法和程序進行,采取事先不告知,突擊檢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

六、檢查內容

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規定,重點檢查藥品購進渠道、藥品質量以及人員、倉庫、票據管理等環節,以貫徹實施新頒布的《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局令第26號)為契機,嚴肅查處掛靠、過票、出租、出借柜臺以及從非法渠道購貨、藥學技術人員“掛名”等違法違規行為;未經許可擅自變更經營場所、倉庫地址和擴大經營范圍等許可事項的企業;有群眾舉報和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參與虛假藥品廣告宣傳的企業等;檢查的重點品種是:廣告藥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藥飲片,以及首營品種,退貨、換貨品種,臨床促銷品種等。

七、檢查報告的處理

1、對企業實施監督檢查,檢查組必須在檢查報告中如實反映現場檢查情況,客觀描述存在的缺陷,填好相應的表格文件。各縣局對企業GSP跟蹤檢查不要求在檢查報告中寫出是否通過現場檢查的結論。

2、檢查組在現場檢查完成后,要向被檢查企業反饋發現的缺陷項目和問題,企業負責人應在檢查報告上簽字,檢查報告完成后,各縣局應于每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檢查情況報送2份給市局,由市局統一匯總上報省局備案。

3、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藥品經營企業有嚴重違反或屢次違反GSP規定的,由縣局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同時將違規企業列入不誠信企業“黑名單”,將檢查情況向當地政府通報。

4、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缺陷項目和問題,企業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在GSP跟蹤檢查結束后30天內整改,并將整改報告交市局;藥品零售企業在GSP跟蹤檢查結束15天內整改,并將整改報告交縣局,對問題較多的藥店縣局要進行跟蹤復查。

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監督檢查工作機制

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是完成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保證。各縣局要按照省、市局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轄區監管實際,研究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年度藥品經營企業日常檢查和藥品零售企業GSP跟蹤檢查方案和計劃,并于每年2月報市局。全市監督檢查工作一般從每年3月1日開始,11月底前完成,各縣局要統籌安排,明確重點,講究方法,注重效果,要加強本轄區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以確保年度監督檢查工作順利完成。

2、嚴肅工作紀律,保證監督檢查質量。

市局對監督檢查中的職權、方法、對象、程序和標準都作了進一步明確,各縣在具體工作中應認真執行和準確把握。今年監督檢查任務繁重,也是全市實施藥品經營企業信用分類監管關鍵的一年。為保證監督檢查質量,市局將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強對群眾投訴、舉報等方面的核查力度。如發現監管人員在監督檢查中不嚴格執行標準、走過場、未按規定履行GSP跟蹤檢查職責,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追究。

3、加強調研,探索監督檢查新機制。

各縣局要結合日常監管、專項檢查等工作,認真總結分析,加強市場調研,善于發現新問題,針對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探索市場監管新方法,消除藥品流通環節的安全隱患,保證公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