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計生局人口計生工作發展意見
時間:2022-05-31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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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大對人口計生工作的分類指導力度,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全區人口計生工作的平衡健康發展,按市有關要求,經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全區計劃生育薄弱社區(村)開展幫促轉化活動。現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決定》和省、市《意見》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進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為重點,以提高服務能力為主線,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為目標,實行黨政牽頭、部門聯手、上下聯動、綜合施治,按照健全班子、規范制度、完善陣地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并落實幫促整改措施,加強基層基礎工作,遏制違法生育反彈,從根本上扭轉工作的被動局面,促進全區人口計生工作平衡發展。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幫促轉化方案,全面落實幫促責任制。各街道要深入薄弱社區(村)進行調查研究,摸清薄弱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薄弱社區(村)幫促轉化方案,明確幫促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幫促工作重點和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和措施,確保取得成效。
(二)加強基層隊伍建設,積極推行村民自治。幫促部門要協助社區(村)配齊配強社區(村)領導班子,健全計生網絡,對不適應人口計生新的工作形勢的計生干部堅決予以調整。積極推行村(居)民自治,依法制定符合本社區(村)實際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村級計劃生育規章制度;充分發揮計生協會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提高群眾的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三)開展清理清查,全面摸清底數。要結合全區開展的信息質量專項調查活動,加強信息核查對比和交流工作。薄弱社區(村)要逐戶走訪轄區內已婚育齡婦女,將新婚未管理的育齡婦女和孕情不明、流出去向不清、長期空掛的已婚育齡婦女作為重點對象,及時準確掌握其婚、孕、育和節育措施落實等信息;將公安、民政、衛生、勞動、城建等部門信息與育齡婦女基礎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對存在的差異進行細致核查,戶籍地要及時掌握人戶分離人員的信息,并委托現居住地納入管理,定期進行信息交流,杜絕漏管和工作不到位現象。
(四)認真落實各項工作制度,確保管理服務到位。加大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宣傳倡導力度,對未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在規定時限內引導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認真做好一年兩次的孕環情監測工作,對薄弱社區(村)街道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孕環情監測次數,建立并落實孕環情檢測分級負責、逐級審核把關制度,逐人核對身份,發現漏檢、替檢人員,及時查明原因,并在規定時間內落實好補檢工作。凡因婦檢工作組織不力和人員漏檢造成違法生育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加大違法生育查處力度,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各街道要加大對違法生育的查處力度,堅持常年有獎舉報和定期核查制度,發現違法生育線索一查到底。對違法生育行為要堅持征收社會撫養費,對違法生育欠交社會撫養費的,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實施征收。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違法生育的,依法依紀從嚴從快處理。
(六)建立薄弱社區(村)轉化督查制度。區、街兩級對薄弱社區(村)轉化情況定期進行現場督導,及時了解幫促轉化進展情況,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發現、推廣薄弱轉化的先進典型和工作經驗,推動幫促轉化工作扎實開展。
三、目標要求
通過幫促轉化活動,計劃生育薄弱社區(村)要基本達到以下目標:
(一)社區(村)級領導班子健全,重視人口計生工作。社區(村)級計生專職主任和育齡婦女小組長配齊配強,適應工作需要,待遇報酬落實到位。
(二)無計劃生育違法違紀、違法生育及瞞漏報、私自終止妊娠等現象;無漏管已婚育齡婦女,已婚育齡婦女微機信息準確、全面,各類統計資料和微機信息準確率達到95%以上;社區(村)級檔簿資料設置齊全、填報規范,保管存放符合要求。
(三)已婚育齡婦女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達到100%以上,產、術后隨訪服務到位,藥具發放、隨訪服務及時到位。已婚育齡婦女孕環情查體率要達到100%;應落實長效節育措施人員長效措施落實率達75%以上,及時率達100%。
(三)各類獎勵、優先、優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政策要落實到位;違反計劃生育行為按政策規定要處理到位。
(四)陣地建設進一步加強。社區(村)級服務室和人口學校得到完善,宣傳和服務陣地的功能得到充分發揮,能夠基本滿足育齡人群避孕節育、生殖保健等知識需求,廣大群眾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相關知識的知曉程度和對計劃生育的滿意率有明顯提高。
(五)村(居)民自治水平明顯提升。社區(村)級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得到完善,計劃生育政務公開落實到位,協會組織活動經常,廣大群眾在人口計生工作中逐步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達到村民自治的標準。
四、方法步驟
幫促活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確定階段(年4月下旬)。各街道根據本街道實際,研究確定本街道計劃生育薄弱社區(村),并于4月20日前將薄弱社區(村)名單和幫促轉化方案報區計生局。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5月中旬—年10月中旬)。各街道按照幫促轉化方案要求,重點圍繞“配強村級班子、健全計生隊伍、摸清工作底數、規范規章制度、完善服務陣地、落實節育措施、抓好政策兌現、推行村(居)民自治”等內容,狠抓薄弱社區(村)的經常性管理服務工作的落實,堵塞工作漏洞,努力提高薄弱社區(村)的計生工作水平。
(三)考核驗收階段(年10月下旬)。各街道要于年10月底以前對本街道計劃生育薄弱社區(村)轉化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驗收,并對幫促轉化工作進行全面回顧,寫出書面總結,上報區人口計生局。區人口計生局將采取日常監控或者不定期專項調查等形式對計劃生育薄弱社區(村)的轉化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五、組織領導
薄弱社區(村)幫促活動由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區人口計生局具體負責實施,各街道幫促活動由負責聯系街道的區人口計生局領導負責具體指導。各街道要分別成立薄弱社區(村)幫促轉化領導小組,將幫促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負總責,分管負責人靠上抓。
區人口計生局每季度召開計劃生育薄弱社區幫促轉化工作調度會,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幫助查找癥結,研究對策,指導幫促工作開展,確保幫促轉化工作順利進行。
區委、區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對幫促工作的考核和獎懲力度。年終對薄弱社區(村)的幫促轉化驗收情況,將計入年度責任目標考核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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