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安全檢查工作總結
時間:2022-10-11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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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關于全市供電行業**年度機動車輛治理檢查考評方法工作的通知》**號文件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按照“統一治理、相對集中、科學調度、嚴格考核”十六字工作指導方針,切實加強對縣公司及多經公司的車輛安全治理。元月11-14日,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市車管中心與安保部聯合對各縣公司、多經公司的車輛安全治理工作進行了檢查。從本次檢查考評情況來看,各單位切實進行了深入細致車輛安全自查,車輛安全治理工作都明確了分管領導,初步建立了車輛安全治理的兩個體系,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得到一定的落實,為20**年的車輛治理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達到了預期的效果。現就此次車輛安全治理檢查工作的開展情如下:
一、車輛安全治理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在車輛安全治理中各單位認真落實公司20**年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執行公司20**年交通安全治理的各項工作布署,公司系統沒有發生負有人員責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整體形勢較為平穩,幾家縣公司也相繼成立了車管中心,加強了對車輛的安全治理。各單位結合自身的實際,開展了一系列有聲有色、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活動,有力的促進了廣大駕駛員對交通安全的熟悉,使交通安全觀念深入人心。針對今夏揚子皮卡車自燃事件,各單位及時召開了安全會議,吸取了事故教訓,并及時對現有的揚子皮卡車采取了技術整改措施,確保車輛安全在控、可控、能控。在縣公司車輛安全治理中,體現了一些先進的治理方法和措施,值得其他公司借簽與學習,如廣德供電公司外聘駕駛員是從合法的勞動中介機構招聘來,較好地解決了勞資糾紛和麻煩,旌德供電公司為外聘人員買了保險,寧國供電公司在車輛中配備了新型、高效、攜帶方便的滅火器。雖然在過去一年中沒有發生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不能說我們的車輛安全高枕無憂。透過現象看本質,我們可以看到公司系統總體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安全治理薄弱。由于治理體制上的原因,大部分縣公司及多經公司的車輛治理沒有專門的治理機構,車輛的派用、調度、及維修審批程序都是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公司執行,車輛安全的規章制度、安全考核辦法比較缺乏,造成車輛安全治理真空;部分成立了車管中心的縣公司,由于成立時間短,治理人員對業務不熟悉,車輛安全治理觀念模糊不清,不能及時制訂、修訂車輛治理方法和措施,給車輛安全治理帶來隱患。
(二)保證車輛安全的兩個體系不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是車輛安全工作的基礎,兩個體系的健全是車輛安全重要的保障。雖然各單位都明確了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由于領導對車輛安全工作熟悉不高,重視程度不夠,導致安全監督力度不夠,安全監督走過場,造成安全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
(三)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各級人員沒有按照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考核(獎懲)辦法沒有及時完善、修訂,沒有切實從領導層、治理層、執行層三個層面分別抓車輛安全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沒有嚴格執行“三鐵”反“三違”,駕駛員不打安全帶、開車接聽手機等習慣性違章現象嚴重。
(四)安全教育活動和崗位技能培訓缺乏。
通過此次檢查,發現各單位安全教育活動沒有按照要求定期開展,安全學習形式化,學習內容空洞,針對性不強,班組安全目標、控制措施脫離班組實際,上級領導檢查評語普遍沒有。甚至有的單位駕駛班安全學習活動記錄本都不具備,安全教育活動從未開展。專項崗位技能培訓較少,不能為安全行車提供可靠的技術保障。
(五)兼職與外聘人員的治理。隨著省公司人資改革的不斷深入,專職駕駛員紛紛轉崗或兼職,外聘駕駛員越來越多。由于外聘人員的責任感和歸屬感不強,兼職駕駛員以駕駛為輔,而各單位對外聘人員和兼職人員又沒有具體的治理方法和措施及安全考核辦法,安全治理上的漏洞造成外聘人員和兼職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有章不循、違章駕駛的現象嚴重。
(六)消防設施不符合規范。各單位的消防制度、消防臺帳不健全,消防資料殘缺不齊或不具備;消防設施破舊、超過有效期嚴重;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制度沒有真正執行,有的單位車庫滅火器幾年都沒檢查和更換,車庫消防器材配置不齊。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切實加強對車輛安全的治理。在目前的情況下,各單位的領導,高度重視車輛治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領導要加大車輛安全工作的檢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決車輛治理中出現的問題,切實解決好車輛治理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二)完善車輛制度的建設。各單位要完善車輛治理制度,凡事有制度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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