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系統精神文明創建要點

時間:2022-08-04 09: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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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系統精神文明創建要點

一、積極參創2010-2013年度省文明單位(標兵)

根據省、市文明辦的工作安排,2010—2013年度省文明單位評選工作已經全面啟動。本年度評選分省文明單位和省文明單位標兵兩個層次。申報省文明單位的,原則上應已獲得市級文明單位稱號。精神文明建設成績特別突出的單位,可直接申報參評。在評選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推薦省文明單位:

1、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和違法的;

2、發生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

3、發生重大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事故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出現社會影響惡劣的黃、賭、毒、邪教活動和刑事案件的。

申報省文明單位評選標準要求綜合效益顯著增強,思想道德風尚良好,單位管理科學有效,單位文化特色鮮明,創建活動深入開展,領導班子堅強有力。申報程序分申報初評(4月25日前)、市測評公示(5月15日前)、推薦上報(5月27日前)、省考核評審(6月30日前),具體要求詳見蘇文明辦[2013]7號、鎮文明辦[2013]24號文件,各單位要及早行動,與當地宣傳部文明辦取得聯系,盡快落實創建省級文明單位的指標。

二、積極推進“道德講堂”建設常態化、標準化

按照省、市文明委的要求,各級文明行業、文明單位都要積極開展道德講堂建設,每月至少一期,在今年4月底之前完成市級(含)以上文明行業、文明單位“道德講堂”建設全覆蓋的任務。近期,市文明委印發了《市“道德講堂”建設百分考核表》,今年4月份,對全市“道德講堂”進行考核。得分95分(含,下同)以上,為優秀等級,授予全市“道德講堂”示范點稱號;90分以上,為良好等級;85分以上為合格等級;85分以下為不合格等級。考核為不合格等級的“道德講堂”所在單位,不得申報參評市級(含)以上文明行業、文明單位。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市《關于在全市進一步開展“道德講堂”建設活動的意見》(鎮文明[2013]4號)要求,把建設“道德講堂”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明確分管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做到進一步突出主題、豐富內涵,進一步完善標準、提升水平,進一步優化結構、擴大覆蓋,進一步健全制度、示范引領,進一步推動踐行、形成風尚,以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四德”教育為主題,重點普及“自強、厚德、崇儉、尚義、守信、明禮、報國、盡孝”等道德規范,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按照“唱歌曲、學模范、誦經典、發善心、送吉祥”的標準環節,可適當調整增加環節,即:“5+N”積極爭創市級“道德講堂”建設示范點,使“道德講堂”真正成為國稅干部踐行公民思想道德規范的多功能舞臺。

三、積極開展“六個一”創建活動

為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根本任務落實到基層,大力推動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不斷提升文明單位創建水平,根據市文明委的統一部署,市局將在全系統開展以一堂、一隊、一牌、一桌、一傳播、一廣告為主要內容的“六個一”創建活動,“一堂”就是建好用好“道德講堂”,“一隊”就是建立常態化學雷鋒志愿服務隊,“一牌”就是設置與環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禮提示牌,“一桌”就是開展文明餐桌行動,“一傳播”就是建立有效發揮作用的網絡文明傳播志愿服務小組,“一廣告”就是開展“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宣傳。要廣泛宣傳開展“六個一”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和作用,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干部職工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把創建活動與國稅工作實際、與“七式彩虹陽光國稅”品牌推廣等相結合,與當前開展的“講文明樹新風”、“學雷鋒志愿服務”、“學習宣傳道德模范”、“關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網絡文明傳播”等活動有機融合,相互促進,拓展創新,講求實效。

四、積極做好2013-2014年度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預申報工作

根據市文明辦《關于開展2013-2014年度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鎮、文明村預申報工作的通知》(鎮文明辦[2013]21號)要求,文明行業以局為單位進行預申報,凡自查符合預申報條件的單位,且有條件通過開展文明創建活動達到相應標準的,經轄市(區)文明辦或市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均可進行預申報。已被命名為上屆市級文明行業、文明單位的均需要預申報。

預申報2013-2014年度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的,由轄市(區)預申報的,須獲得轄市(區)級相應稱號;市直行業、市直單位須獲得上屆市級相應稱號,或在本系統內創建工作突出并經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已獲得上屆市級文明單位稱號或自查符合創建標準的駐鎮單位可直接預申報。

具體申報程序:

(一)3月29日-4月19日,各單位對照標準自查,并向轄市(區)文明辦或市主管部門預申報;以全行業、市直行業為單位預申報市文明行業的,直接向市文明辦預申報。預申報時須提交預申報表和2013-2014年度創建工作規劃。

(二)4月20日-5月2日,各轄市(區)文明辦、市各主管部門對所屬預申報單位組織審核,審核合格的單位由轄市(區)文明辦或市有關主管部門填寫預申報匯總表,報市文明辦活動處。

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預申報的單位,原則上評選年度內不予補申報。

今年的考評重點是:

1、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發展,積極參與全市重點工程建設,參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落實年度創建任務的情況;

2、文明單位“六個一”創建活動情況;

3、學雷鋒、講文明樹新風等活動開展情況;

4、“窗口”單位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情況;

5、道德模范、“大愛”之星、身邊好人等先進典型推介及學習宣傳情況;

6、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我們的節日”活動開展情況。

五、積極參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活動

根據《市2013—2014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行動綱要》要求,市局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積極推進“四大行動計劃”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建立健全爭創文明城市各項制度規定,以全面提高國稅干部的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目標,充分發揮文明單位的示范帶頭作用,積極開展公益宣傳,帶頭營造創建的濃厚氛圍,積極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帶頭維護公共場所環境,積極參加志愿服務,帶頭參與公益活動,積極開展文明示范崗創建活動,帶頭維護誠信環境,積極開展為對口結對幫扶活動,帶頭做好共建工作,以實際行動促進干部職工素質大提升,文明單位管理大提高,為我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做出積極的貢獻。

六、積極開展學雷鋒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周周行活動

近期,省局轉發了省文明委《關于開展2013年度“學雷鋒好榜樣”志愿服務周周行活動的通知》(見本文件轉發文件),市文明委印發了《市“學雷鋒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周周行”活動方案》。根據省、市文明辦和省局學雷鋒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周周行活動安排,自2013年4月起,每周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兩個時間段,安排專人到指定站點開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務,主要內容包括:“文明交通”勸導、“文明交通”引導和“文明交通”宣傳活動。市文明委安排我局4月份和8月份參加志愿服務活動。這一活動是申報省、市級文明單位的必檢項目,希望各單位服從市局統一安排,整合志愿活動資源,進一步提升國稅系統志愿服務工作質量和水平,大力傳播“學習雷鋒、奉獻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務理念,壯大志愿服務隊伍,推動志愿服務規范化、常態化。

七、相關工作要求

2013年是文明創建活動的大評之年、大創之年,創建工作形勢緊迫、任務繁重、要求嚴格,希望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文明創建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舉全局之力,在更大范圍爭位次、更高標準爭一流、更高層次爭榮譽。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國稅部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自覺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今年省、市局對創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工作都將實行黨組成員分工掛鉤制度,對掛鉤聯系點所在的宣傳部、文明委(辦)進行上門主動匯報工作、積極爭取指標、全程跟進督查。在此,希望全局各單位高度重視,統籌兼顧各項工作,使文明創建與稅收業務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發展,形成相互促進、共同提高、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積極推進全系統文明創建工作開創新局面、再上新水平。

二是做好基礎工作。各單位要按照精神文明創建的總體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抓好落實;加強文明創建相關信息的收集、反饋;加強文明創建工作檔案管理,切實做好創建年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真實、客觀系統地反映文明創建的過程和成果,保證文明創建活動記載全面、及時,資料詳實、可靠。

三是加強總結宣傳。各單位要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精心設計活動載體,發動廣大干部深刻理解文明創建的意義和內容,增強文明創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斷總結和推廣創建工作的經驗和成果,集中反映國稅系統精神文明創建成效,擴大國稅系統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社會影響。對照各級榮譽創建要求,開展查漏補缺,抓住薄弱環節重點提高。要堅持把文明創建納入黨、團、工、婦組織的中心工作,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要求,形成各部門積極參與、人人創先爭優的濃厚創建氛圍。

四是講求工作實效。要通過黨務公開、政務公開等工作制度,定期聽取行風監督員對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活動,認真受理和查核納稅人的投訴或舉報事項,對文明創建工作實行全方位、多角度、各層面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通報,限期整改,把群眾滿意與否作為評價創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把文明行業創建工作不斷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