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標準”通過初審
時間:2022-02-10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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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4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在北京召開了“《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標準初審會議”。出席會議的有:勞動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標準處副處長劉永澎、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孟凡馳、北京科聯創新研究院院長謝佩良、國資委宣傳局企業文化處處長李世華、中航一集團企業文化部部長曾良才、副部長董平分、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兼常務副秘書長韓旭、天津南開大學副教授王學秀、北大產業與文化研究所教授郭梓林、人民大學工商研修學院教授任志寬等。
會議由勞動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標準處劉永澎副處長主持。劉處長說,今年3月31日勞動部在人民大會堂召開會議,正式向社會第三批新職業。會后開展了“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標準的起草工作,目前已經拿出一個初稿。今天的會議是對這個草案進行初審。預計10月31日前完成“企業文化師國家標準”的制定,12月31日前完成教材的編寫工作。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劉處長介紹了制定國家職業標準的總體要求。
他說,制定國家職業標準是非常嚴肅的工作,要站在國家的高度看問題;要把握“職業標準”和“學科標準”的區別,要強調職業標準的實踐性,而不過多強調學科的系統性,要反映從業人員現場的要求。
劉處長詳細介紹了制定國家職業標準必須堅持的五個原則:
一是整體性原則。要面向全國,反映某個職業的平均水平,要定位于大多數人能達到的水平。
二是等級性原則。國家職業標準分為五個等級,“企業文化師”設立了3個等級,要分級制定標準。
三是規范性原則。制定國家職業標準要使用大家公認的規范語言;要強調職業功能,用行為動詞按職業活動描述工作,語言表述上最好使用動賓結構;每個模塊之間內容不應有交叉。
四是實用性原則。國家職業標準要有就業導向功能,要成為以后教材編寫、題庫設立、命題考試、鑒定認證的依據。
五是可操作性原則。國家職業標準不能籠統,要有“可養成性”,通過培訓學員能達到;要有“可評價性”,能作為尺子衡量學員;要有“可觀察性”,能對照標準找到差距。
劉處長最后強調,大家要對“企業文化師”標準草案逐條評審,并提出具體修改建議,最終形成一個初審意見,各位專家要正式簽字。
全體與會人員按勞動部的要求,對“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標準(草案)的“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比重表”四大部分逐條進行了審議,尤其是對“工作要求”中的“工作內容”、“技能要求”、“相關知識”部分進行了反復討論并現場修改。
孟凡馳教授就如何運用企業文化理論制定好“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標準,以及企業文化傳播的兩個途徑、企業文化的三大工程等作了闡述。
最后,謝佩良教授代表全體與會人員宣讀了對“《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標準(草案)”的評審意見:
1.基本符合國家標準的五個原則;
2.職業功能和工作內容劃分基本合理;
3.基本反映職業狀況,具有實用性;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4.使用文字基本規范;
5.應在企業中廣泛征求意見,再次修改后報勞動部終審。
200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