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村級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時間:2022-05-27 04: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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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村級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行為,鞏固“村財鎮管村用”管理模式,加強村級“三資”監管,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鎮實際,特制定如下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一、財務管理體制
實行“村財鎮管村用”財務管理體制,鎮政府設立“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堅持以村(居)委會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和基本核算單位不變的原則,資金范圍包括村(居)及集體經濟組織全部財務收支項目。鎮“三資”委托服務中心設立“村級資金專戶”,專戶設在農商行支行。
二、收入管理制度
各村(居)應加強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以增強集體經濟收入。各村在取得收入時,必須開據,并在取得收入三日內將款項足額上交鎮“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專戶。嚴禁使用自制收據和“白條”收款,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和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制度
村級組織基本運轉經費不少于50%用于服務本村群眾。農村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支出項目包括: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場地費、講課費、資料費和其他費用。
1.村(居)干部報酬管理。在編村(居)干部基本工資實行按月打卡發放。村干部績效工資通過年度考核確定,由鎮黨委會研究確定考核等次后打卡發放。缺編村自聘人員,須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
2.獎金發放。嚴禁亂發津補貼,無上級文件依據,一律不得自行發放任何形式的津補貼。
3.辦公經費支出。村(居)購買辦公用品要開具稅務發票,發票填寫內容齊全,即填全購買單位名稱、日期、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大小寫等相關內容,同時加蓋銷售單位印章。購物較多(500元以上)要在發票后附清單,在清單中填全相關內容,清單與發票印章要相同。
4.資產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制度,購買電腦、空調、復印機、桌椅等一般性辦公設備,應事先履行報告程序,經鎮分工負責人、“三資”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后,方可購置。列入采購目錄的項目,按照市直部門配置標準實行集中采購。報賬要附采購合同,驗收記錄、稅票。
5.嚴格執行村級報刊訂閱“限額制”。除規定訂閱的黨報黨刊外,嚴禁超范圍征訂其它報刊,每年的報刊費不得超過800元。各村應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攤派發行報刊、圖書和音像制品等。
6.村級公務接待管理。村級實行“零招待”制度。
7.村級伙食費管理。因防汛抗旱、突擊性任務、突發事件處置、黨建活動、扶貧工作、征地拆遷等特殊情況需就餐的,實行先審批,后就餐由經辦人提出、村主任簽署意見、鎮包村干部審批。嚴禁村級常年開設食堂。村級有食堂實行不超過20元/人/餐標準購買菜品,報賬實行“三單合一”,即加班開設食堂呈批單、食堂購買菜品清單、加班就餐人員清單。村無食堂在飯店就餐的,不超過45元/人/餐,報賬實行“四單合一”,即加班就餐呈批單、稅票、消費清單、加班就餐人員清單。
8.嚴格控制交通費用支出。村干部因公外出的差旅費據實報銷,要規范填制《差旅費報銷單》,須整齊張貼足額車票,嚴禁村干部在村集體報銷私家車費用。除政策宣傳、黨建活動、專項整治、秸稈禁燒、夜間治安巡邏、突發事件處置等公務活動外,本村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不得使用社會車輛。公務活動確需使用社會車輛的,除突發事件處置外,嚴格實行先報批、后使用;由經辦人提出、村主任簽署意見、鎮包村干部審批;報賬時實行“二單合一”,使用社會車輛審批單、稅票、不得以汽油費票據報銷,費用實行月清月結。
9.嚴格管理村級學習培訓等支出。各類村干部培訓、學習和會議等費用,需憑上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部門文件規定方可報銷,村干部自行參加的各類學歷教育、資格培訓,其費用自理,嚴禁在村報銷。嚴禁村干部擅自用集體資金組織外出參觀學習考察。
10.小額工程支出。因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拆違控違等產生的垃圾清運、集鎮整治等費用要附承包合同、經辦人簽字確認的工程量簽單、事前事中事后照片、稅票。其中2萬元以上建設維修類的工程應實施招標并要審計。零星用工付勞務費,應附用工記錄、打卡到人,不允許打卡給一個人代付。
11.征地及附屬物補償支出。征地(含臨時用地)丈量面積和附屬物種類、數量要現場經農戶簽字確認,征地及附屬物補償款實行打卡發放,打卡發放清冊必須附征地面積(附屬物)農戶簽字確認表,征地合同,補償標準要依據政策規定。
12.其他支出。嚴禁用村集體資金隨禮。
13.實行備用金限額管理。村(居)備用金核定為5000元,各村報賬員應設置備用金臺賬,序時反映備用金增減變動情況,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14.加強各項支出審批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乎規定的正式發票。不得使用其它收款收據或白紙條進行抵庫。每筆開支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由,由村(居)書記、分工負責人審核,村(居)主任審批,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簽字蓋章,2000元以上(含2000元)需村兩委研究并送至鎮分管負責人審核。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大支出事項需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每月報賬支出要經“兩委”集體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記錄。
15.規范報賬程序和時間。各村(居)報賬實行報賬制,報賬程序為:(1)經辦人員收到真實有效地原始憑證后,應填制支出報銷單,經辦人、證明人注明用途后,由村(居)書記、分工負責人審核,村(居)主任審批,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簽字蓋章,2000元以上(含2000元)需村兩委研究并送至鎮分管負責人審核。(2)村級報賬員在“三資”中心報賬時,除食堂購菜品、差旅費等零星可現金支出外,一律采取轉賬方式支付。村級報賬員填寫好報賬清單,注明收款人姓名、內容、銀行卡號或賬號、金額等交核算會計審核。(3)“三資”核算會計審核后方可入賬。(4)資金會計根據審核后的單據與各村報賬員辦理結算業務。
各村報賬時間為:每月20-25日(節假日順延),各村(居)報賬員將本月發生的原始憑證,交至“三資”中心代賬會計審核蓋章。手續完備后,代賬會計方可入賬。
四、工程項目管理
(一)工程建設立項管理。村(居)級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履行報批手續,履行“四議兩公開”,并報鎮分工負責人簽字審核。無資金來源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嚴禁村級產生新的債務。
(二)實行投資規模管理。經批準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不得舉債建設。
(三)村級工程建設實行項目招標制度。預算價3萬元以下工程原則上按照相關程序確定施工單位,履行預算、簽訂合同、決算、審計結算(2萬元以上工程需審計);對3-30萬元的建設維修工程,可在鎮小額工程項目定點庫中采取抽簽確定施工單位;30萬元以上要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取公開抽簽形式或公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使用或主要使用上級財政或獎補資金的村級工程項目建設由鎮人民政府為招標人。嚴禁將項目拆分化整為零,規避招投標。嚴禁村干部及近親屬和相關利益關系人在本村內承攬政府投資性工程項目。
(四)工程建設資金支付管理。工程款支付時,應開具合規稅票,并加蓋施工單位印章。嚴禁超額支付工程款,嚴禁以現金方式支付,嚴禁支付給中標單位以外的單位或個人。
1.預付工程進度款。憑中標通知書(原件)、工程項目合同(原件)、工程款支付申請書、正式稅務發票報賬,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合同約定預付工程進度款,審計前總預付款不能超過合同價的70%。
2.工程結算。憑項目竣工驗收表、工程決算表、審計報告、正式稅務發票報賬。
具體支付手續:工程造價3萬元以下,需提交工程申請報告、合同、預決算表、審計報告(2萬元以上)等明細材料。3萬以上(含3萬元),需提交工程申請報告、預算、會議錄復印件,中標通知書、合同、驗收報告、決算、審計報告等明細材料。
(五)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認真落實群眾監督制度、抽查巡查制度、竣工驗收制度等各項制度。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發揮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項目理事會、項目監督小組等組織的監督作用,邀請受益群眾代表參與監管,確保項目建設工程質量。
五、村(居)債權債務管理
1.加強村集體債權管理,對于個人和單位的欠款,要限期清收。對暫時無法收回的,必須在每年6月30日前書面催收一次,并有債務人簽收的回執。
2.各村集體不得舉債興辦企業,不得為企業、單位、組織和個人經濟活動提供擔保。
六、村級公益性捐贈管理
村級接受捐贈和使用管理作為重大事項,實行“四議兩公開”程序。村級接受的捐贈財產應當全部納入村(居)委會財務集中管理,實行收支明細核算。嚴格按照《市村級公益性捐贈財物管理實施辦法》(巢財農村〔2020〕5號)文件執行。
七、資產資源管理
1.各村(居)建立資產資源分類臺賬,專人負責,及時變更調整,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2.資產處置。村級集體資產處置,包括發包租賃、入股轉讓、變賣出借、報廢報損、投資經營等,要制定資產處置方案,提交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處置結果要在鎮“三資”委托中心備案。
3.對于閑置固定資產、荒山、荒地、荒坡、荒灘,以及果園、水面等資源的承包、租賃、轉讓等,采取公開招標、拍賣的方式進行。資產資源處置前,應當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需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確認,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
以上2、3項須在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進行公開交易,并簽訂書面合同,同時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
八、村(居)財務公開公示
村(居)委會必須要每月對鎮“三資”服務中心反饋的財務收支情況,在固定設置的公開欄進行財務公開。接受廣大農民群眾監督;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公示照片發送鎮“三資”委托中心;公開的形式要多樣化,除公開欄公開外,同時通過會議、電子顯示屏等形式予以公開,廣泛接受村民代表、黨員和群眾的監督。
九、財務審計制度
為了更好地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督,鎮將成立以分管財政的負責人為組長,紀檢、財政、農業等部門參加的財務審計小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組織實施,定期對村級財務運行情況進行全面的審計。
十、實行財務管理責任追究制
每半年由鎮紀委牽頭,財政所、農業綜合服務站參加,對各村“三資”管理情況組織一次專項檢查。
1.各村要按照“誰審核、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村級“三資”管理制度規定違規支出的,嚴肅追究紀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村務監督委員會要認真履行好監督職責,對村務監督委員會人員監督缺位、監督不力的,扣減補助,并追究相應責任。
3.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村(居)集體資金,私設“小金庫”等違反規定的,由有關部門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違反規定擅自借出公款或違規提供經濟擔保,造成集體損失的,由責任人如數賠償,并追究相應責任。
5.在審計中查出侵占集體資產和資金、鋪張浪費,違規濫發津貼補貼的,責令如數退還;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村(居)干部違法違紀、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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