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施辦法
時間:2022-08-23 08: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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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督檢查的目標要求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委十五屆十次全會、省紀委七次全會和區委三屆三次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為主題,快速推進相城經濟社會后發崛起為目標,準確把握“兩個率先”的新內涵新標準,以促進我區“十二五”時期經濟結構、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人民生產以及資源環境等5大類26項主要指標為實現目標,遵循統一組織,分工負責,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通盤謀劃、分類實施,查糾結合、注重整改的原則,健全體制機制,突出督點,確保我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為我區搶抓新機遇,奮力求突破,快速推進相城經濟社會的后發崛起提供有力保證。
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必須按照“四個堅持”的基本要求,針對制約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突出問題,根據中央、省、市紀委要求,從我區實際出發,重點圍繞十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貫徹落實“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和重大舉措情況。主要是在確定發展思路、制定和實施“十二五”規劃、明確政策導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貫徹落實“四個堅持”的基本要求,分解細化經濟發展指標是否與國家和省、市、區“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發展目標緊密銜接、協調一致,是否有效應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創新轉型戰略是否順利實施(力爭到2015年,實現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3%、規模以上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產值比重達40%),結構效益是否得到有效改善(“十二五”期末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50%、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翻番),產業相關政策(“十二五”期間,傳統工業五年改造提升工程、服務業騰飛發展計劃、工業新興產業五年跨越發展工程等)是否落實。在執行財政政策、投資政策、產業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國家、省、市、區“十二五”規劃綱要的要求和城市建設格局。(牽頭部門:區發改局)
(二)管理通脹預期有關工作落實情況。主要是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是否建立執行,“菜籃子”負責制是否落到實處,主要農產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資料的生產和供應是否充分保障,農副產品流通渠道是否暢通、收費是否規范,低收入群眾物價上漲動態補貼機制是否完善,農產品平價直銷店建設是否按計劃推進,清理治亂減負工作是否落實,明碼標價是否規范,價格違法行為是否得到嚴肅查處。《城鎮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實施意見》是否有序實施(2012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村人均純收入增長15%以上,“十二五”期間,平均年增長12%以上,努力保持更為合理的城鄉收入比例關系)。(牽頭部門:區發改局、物價局)
(三)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決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推進水利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推進水利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主要是重點水利項目是否嚴格按照有關基本建設程序等規定強力推進,項目建設是否優質、高效,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是否落實,水利項目地方配套資金是否到位,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規,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實行,水利發展體制機制是否不斷完善創新,主要發展指標是否如期實現(力爭用5年的時間,全面建成高標準的水利水務工程體系和服務保障體系,率先基本實現水利現代化。全面保障水安全,建成以洪澇管理為主、協調配套的高標準防洪除澇減災體系,城區、高鐵新城達到防洪100年一遇、排澇20年一遇標準,其他地區達到防洪50年一遇、排澇20年一遇標準;全面保護水資源,形成以開源清流為主、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水資源管理體系;全面改善水環境,形成以綜合治理為主的水環境保護體系。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城鎮達到95%以上、農村達到60%以上;全面彰顯水文化,建成一批以生態水岸線和生態公園為主的水生態景觀和水上旅游工程。全區有效灌溉面積占耕地面積達到100%,旱澇保收農田面積達到100%,灌溉水利用系數達到0.6,節水灌溉工程覆蓋率達到50%以上)。(牽頭部門:區水利局)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落實情況。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是否符合本地實際,任務是否分解落實到責任主體,項目是否按時開工建設,政府資金是否及時到位,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資金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并落實項目,建設用地是否優先保障供應,稅費政策是否全面落實,建設主體、配套設施、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規定和強制性標準,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標任務是否完成(“十二五”期間全區計劃新增保障性住房8050套以上),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率(指累計實施住房保障戶數占累計申請登記戶數的比例,住房保障包括貨幣保障和住房實物保障,住房實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房保障)是否達到90%以上,保障性住房分配的準入、退出機制和保障性住房運行管理機制是否健全。(牽頭部門:區住建局)
(五)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投資實施情況。主要是項目安排是否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鼓勵類和允許類標準、蘇州市《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實施意見》及其“四大跨越發展工程”、蘇州市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計劃和提升發展計劃、產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目錄支持方向、以及《相城區工業新興產業發展五年跨越工程(2011-2015)實施計劃》和《相城區傳統工業產業改造五年提升工程(2011-2015)實施計劃》是否順利實施(到2012年,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節能環保、軟件和集成電路、智能電網和物聯網、新型平板顯示、高端裝備制造等八大新興產業銷售收入實現倍增,到2015年達1200億,占全區規模以上工業的比重達60%,形成一批十億元級的科技領軍型企業和產業基地;到2015年,省級以上品牌產品銷售收入占工業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30%以上;是否按照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及產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目錄支持方向做好項目申報及管理工作。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是否落實到位(到2015年生產服務業占服務業比重達60%),先進制造業對產業升級的帶動作用是否有效發揮,政府資金是否按時、足額下達,項目建設和運營是否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組織實施,項目執行是否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牽頭部門:區經信局)
(六)科技重大專項實施及其他地方配套經費管理使用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創新引領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工程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主要是高新技術產業倍增工程、科技創新企業培育工程、產學研合作百千萬工程、科技領軍人才1010工程、科技惠民惠農雙百工程、科技金融結合工程等六大重點工程是否落實(到2015年,國際PCT專利實現突破,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40%以上;培育10家超十億元規模科技創新的旗艦企業、20家創新先鋒企業、90家高新技術企業、200家民營科技企業;合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達到15家,建成政產學研聯合體40個,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400項;引進和培養100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重點支持30名,每萬勞動力中研發人員達到68人;組織實施重大民生科技示范項目10項、重大農業科技示范項目10項;全區創投管理資金達30億元,銀行科技貸款余額達40億元)。(牽頭部門:區科技局)
(七)科技計劃項目實施及科技投入情況。主要是科技計劃項目實施是否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地方配套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經費管理使用是否合規、有效;財政科技投入和其他渠道來源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對科技創新政策的落實和工作推進力度是否到位,科技投入支撐是否實現政府引導性投入大幅增長(2012年,全社會研究與開發經費占GDP比重達到2.1%;到2015年,全社會研究與開發經費在“十一五”期末基礎上實現翻一番,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其中企業投入的比例達到90%,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5%)。(牽頭部門:區科技局)
(八)節能減排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主要是政府節能目標責任制是否落實,節能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資金投入是否到位,重點領域、行業和企業的節能措施是否到位,節能目標是否完成(在“十二五”期間,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9%,全區COD削減13.2%,氨氮削減11.73%,氮氧化物削減29.44%,二氧化硫削減20.31%,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8立方米/萬元以下),推廣“能效之星”創建活動,引導企業不斷實施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產業結構調整和淘汰落后產能是否符合國家、省和市相關要求(2012年全區關閉小化工生產企業5家),新上項目是否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與審查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牽頭部門:區經信局、區發改局、區環保局)
(九)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主要是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重點行業環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實,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規劃要求,飲用水安全保障、大氣污染防治、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到201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全區地表水好于Ⅲ類水質的比例明顯提高,重點河流水質基本消滅劣Ⅴ類,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達到全覆蓋,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95%,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覆蓋率達到90%,規模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8%)。(牽頭部門:區環保局)
(十)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主要是國家土地調控政策和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十二五”期間,耕地保有量保持21萬畝,含可調整類)。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目錄是否落實到位,全社會單位建設用地GDP產出率增長幅度是否達標,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政策為“兩高一資”、產能過剩和盲目擴張、重復建設項目批地供地等行為,耕地保護量考核、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考核是否達標,被征地農民利益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對土地管理秩序混亂、違法用地問題嚴重地區、發生惡性事件的地方領導干部是否實施嚴格的責任追究。(牽頭部門:蘇州市國土資源局相城分局)
除上述10個方面外,還將根據中央、省、市和區在一個時期部署的重點工作,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完成全區統一部署的監督檢查任務的基礎上,要結合實際開展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頭緒多、任務重、要求高,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各相關部門必須加大組織力度,加大協調力度,加大宣傳力度,加大創新力度,整體推進各項工作。
(一)健全機制,強化領導。為加強對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由區紀委牽頭,成立了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監察局,負責日常工作。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在黨委(黨組)、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確保監督檢查工作扎實有序地向前推進。區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督促各地各相關部門切實擔負起貫徹落實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重大決策部署和開展監督檢查的雙重職責,建立健全監督檢查體制機制,形成全覆蓋的監督檢查體系。
(二)落實責任,齊抓共管。監督檢查實行“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統籌協調,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分工分別負責、各司其責”的工作方式。建立職責分工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各牽頭部門,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工作;每項監督檢查工作的牽頭部門必須承擔主抓責任,盡快研究制定監督檢查具體方案和責任分工,及時出臺相關督查實施辦法。重點安排好今、明兩年監督檢查的工作計劃,根據已有的監督檢查機制或工作需要提出所負責監督檢查的參與部門,細化督查內容,落實工作責任,明確時序進度,并對中長期監督檢查工作出規劃。3月20日前,各牽頭部門將具體的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要按照總體部署和具體安排,認真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財政、審計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的財政監管和審計監督,確保項目資金規范、高效、安全、廉潔使用。紀檢監察機關要協助部門組織開展相關監督檢查工作。區紀委將把開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落實監督檢查主體責任。建立情況報告制度:各牽頭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度情況,每次檢查結束后都有書面報告,每半年集中匯報一次階段性工作。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政策落實及監督檢查的有關情況,特別是對一些嚴重問題和典型案件選擇適當時機予以曝光,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加強對網絡輿情的收集、研判和處置,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及時釋疑解惑、澄清是非,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四、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跨度長、工作難度大,是一項涉及全局的系統工程,必須適應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機制、改進方式方法,切實提高工作實效。
(一)全面檢查和重點督查相結合。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必須及時跟進,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保證督查工作的全方位、廣覆蓋。同時,要緊盯突出問題、抓住關鍵環節開展重點督查,切實增強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按照上級安排,今明兩年,必須集中力量重點強化對上述10個方面的督查,加強對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招標投標、物資采購、土地審批和出讓、環境保護、工程安全和質量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檢查,起到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的效果。同時要注重綜合運用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經常性檢查與專項檢查、自查與抽查等方法,進一步增強檢查工作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我區將按照各牽頭部門提出的10個專項督查時間進度表和工作流程,實行“掛圖作戰”,及時調度掌握監督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并緊密結合相城工作實際,組織專項督查。
(二)傳統檢查方式和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對已開展的檢查工作,繼續實行原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發揮督查工作組和聯席會議的作用。對存在問題較多的地方和部門,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下派檢查組集中檢查,通過實地查閱文件賬簿等傳統檢查方式加強督查。同時,注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強化日常監管和實時監控,發揮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的作用,加強電子監察系統應用和管理,繼續抓好工程建設項目網上異地遠程評標,加快推進全程網上招投標,切實提高監督檢查的科技含量,努力使監督檢查形式更符合實際、更能解決問題、更好地發揮作用。
(三)加強制度建設和推進深化改革相結合。結合工作進度,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強、體現監督檢查特點、涵蓋監督檢查全過程的工作制度,包括職責分工、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效果評估、紀律執行、成果運用等方面的規定,提高監督檢查工作規范化水平。要發揮督查工作的治本功能,針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環節,建章立制、強化管理,健全完善日常監管機制,不斷鞏固和擴大監督檢查工作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深化行政管理、財稅、金融、投融資、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著力解決制約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制機制障礙,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
(四)整改問題和嚴格執紀相結合。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確定整改目標、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切實整改到位,暫時不能整改的必須明確整改進度時間表,整改效果不好的必須重新進行整改,確保每個問題都能整改到位。同時,把嚴格執行紀律作為督查工作的重要手段,健全舉報投訴網絡,加強與業務監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完善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加強對各種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
(五)調查研究和信息公開相結合。監督檢查涉及政府投資、資金管理、工程建設、土地管理、產業振興、環境保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覆蓋各地和各有關部門及行業。在制定具體方案的過程中。必須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政策措施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掌握第一手資料;要密切關注全區、全市、全省乃至全國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準確把握上級和我區關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相關文件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使監督檢查方案嚴格遵循上級和區相關要求,符合法律法規;要廣泛聽取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了解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論證,使監督檢查方案切合實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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