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局機構職能
時間:2022-02-19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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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批準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字[]號)和《市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黨通[]號)精神,設置市容管理局。市容管理局是負責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區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代表政府統一行使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行使對城管大隊、環衛局、愛衛辦的行政領導。
2、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市容環境衛生政策、法規;擬定轄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和社會衛生管理、戶外廣告設置的有關規定,并監督實施。
3、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綠化、市政、環境保護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政處罰權。
4、負責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行政執法培訓、考核和評比。
5、負責制定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社會衛生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城市環衛設施和戶外廣告設置管理的近期、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6、負責城區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負責保合少鄉“城中村”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協調辦事處、單位和相關的市容環境衛生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對城市綠化、美化進行檢查、督促。
7、負責對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經費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8、負責對城區環衛設施規劃、投資、建設、經營和有償服務工作的審批、監督;負責對鄉鎮、各街道辦事處的市容環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9、負責對城市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因建設等特殊需要搭建臨時性建筑物、臨時構筑物或者其他臨時設施的審批工作。
10、負責轄區戶外廣告和霓虹燈、標志牌設置的審批和監察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臨街建筑物裝修、改變原用途、另開門窗、設置雨蓬等的審批工作。
11、負責行使行政方面的人事工作,負責系統職工的管理和人員的工資、晉級、調配、職稱評定、考核和獎懲等人事、勞動的管理工作。
12、負責制定轄區內環衛設施的配建規劃。
13、協調區政府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城區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14、承辦市容管理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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