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黨內外群眾監督制度

時間:2022-05-12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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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黨內外群眾監督制度

為建設一支“政治合格、公正廉潔、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的高素質黨員隊伍,達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目的,強化黨內外群眾監督,制度本制度。

一、黨員領導干部要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黨的支部委員要接受黨組、黨員和群眾的監督,一般黨員要接受群眾的監督,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二、黨員領導干部、支委和黨員要正確履行職責,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員職責或不遵守群眾監督制度的,視情節給予黨紀處分。

三、鼓勵、支持、保護黨內外群眾、黨代表在監督中發揮積極作用,如發現有對黨內外群眾監督不服,采取打擊報復行為的,視情節追究責任。

四、監督的內容

(一)黨員領導干部、支委和黨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情況;

(二)黨組和黨支部及其領導在貫徹民主集中制和黨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方面的情況;

(三)黨員干部密切聯系群眾、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方面的情況;

(四)黨員和黨員干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同各種違紀行為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情況;

(五)局內重大問題的決策、處理方面的情況;

(六)黨支部按要求開展“”的情況;

(七)遵守黨紀國法和執行審計干部廉政“六不準”工作紀律的情況;

(八)黨務公開工作的情況。

五、監督的形式和方法

(一)每年召開黨員評議大會,對黨員和黨員干部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的評價;

(二)每年召開述職述廉大會,向黨內外群眾公布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內容;

(三)黨內外群眾如發現黨員違紀國法,可隨時向黨組或黨支部反映;

(四)推行黨務公開制度,促進黨內監督渠道暢通;

(五)主動自覺地接受上級組織部門和紀檢部門的監督,黨支部要定期將黨務監督情況進行綜合整理,向局黨組報告。

六、要求

(一)按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通過民主生活會統一思想,改進作風,加強監督,增進團結。針對自身的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以及黨員、群眾及黨支部提出的意見,負責地做出檢查或說明,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二)加強審計網站建設,及時公布有關審計信息情況。自覺接受新聞輿論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新聞媒體報道和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并依法處理,以便推動和改進工作;

(三)虛心聽取本系統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他們的監督;

(四)建立監督網絡,設立舉報箱和監督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