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民主測評細則

時間:2022-08-28 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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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民主測評細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中共樂清市委、市政府開展“效能革命”的決定精神,促進樂清經濟開發區健康、持續、穩定的發展,經中共樂清經濟開發區委員會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民主測評”的對象為開發區管委會全體機關干部職工(包括臨時工作人員)及有關職能部門抽調人員。

第三條:開發區管委會“民主測評”主要采取企業和開發區工作人員打分的形式。

第四條:開發區管委會“民主測評”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

第五條:開發區管委會的民主測評不定期舉行,至少每年兩次。

第六條:對于“民主測評”中存在的問題,由開發區管委會“效能革命”領導小組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

第七條:“民主測評”不合格者,責令其離崗學習。

第八條:“民主測評”優秀者,除予以表彰外,還將向市委組織部推薦作為市后備干部選拔培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