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時間:2022-04-26 06:02:00
導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政協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是主持政協會務的領導機構,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組成,在政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政協的職權,處理政協的重要工作。為了充分發揮常委會組成人員在政協工作中的模范帶頭作用,保證常委會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重要職責,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政協*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守則。
一、堅持政治原則
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根本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始終堅持這一重大原則,認真遵守政協章程,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努力維護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做到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要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中共*省委的重大決策,努力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推進我省人民政協事業健康發展。
二、自覺加強學習
加強學習是關系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常委會組成人員要根據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和中共十六大對人民政協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進一步增強學習的自覺性,緊密結合政協和個人崗位工作的實際,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中共十六大精神,學習新時期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工作理論,學習哲學社會科學和現代自然科學知識,加強政治理論修養,增強法制觀念,拓寬知識領域,更新知識結構,不斷提高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能力和水平。
三、認真履行職能
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是人民政協的主要任務。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切實遵守政協章程和常委會工作規則,正確處理好崗位工作和履行政協職能的關系,積極參加政協及其常委會的會議和活動,認真審議常委會的重大議題,執行政協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決議和決定。要積極參加省政協及專門委員會組織的活動,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體察社情民意,圍繞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向黨委和政府認真負責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和提案,在履行職能的各項工作中發揮模范作用。
四、堅持團結民主
營造團結、民主、和諧的政治氛圍是人民政協開展工作的重要條件。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履行職能的各項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團結、民主兩大主題,堅持“求同存異、體諒包容、民主協商、平等議事”的原則,彼此之間以誠相待,相互尊重,相互學習,相互支持,充分發揚民主,自覺維護團結。要加強與廣大政協委員的聯系和溝通,以良好人品人格和民主作風,團結和帶動委員共同為開創政協工作新局面貢獻力量。
五、堅持求真務實
求真務實是人民政協事業興旺發達的關鍵所在。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從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的重要性,真正把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立足點放到真抓實干上。要強化責任意識,力戒形式主義,在履行職能的各項工作中,務求狠抓落實,講真話,報實情,出實招,辦實事。要強化創新意識,力戒因循守舊,善于在履行職能中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并在求真務實和創造性開展工作中促進問題的解決。
六、密切聯系群眾
密切聯系群眾是人民政協對政協委員的基本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來自各個方面,是不同界別的代表性人士,應當牢固樹立群眾觀點,貫徹群眾路線,與本界別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認真傾聽群眾的呼聲,體察群眾的情緒,關心群眾的疾苦,維護群眾的利益,及時負責地把群眾的意見、建議和愿望向黨委、政府反映,協助黨委、政府做好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促進全省重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七、遵守會議紀律
嚴肅會議紀律是人民政協有效開展工作的重要前提。政協常委會會議是按照政協章程規定召開的重要例會,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履行職能、行使權利和義務的主要形式,常委會組成人員要認真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集中精力參加會議和小組討論。確因患病或重要緊急公務不能參加會議,必須履行正式請假手續。省政協辦公廳對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情況進行統計建檔,定期通報,并抄送有關部門作為考核其履行職能情況的重要依據。
八、保持廉潔自律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全省政治生活中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應當十分珍惜這一崇高的政治榮譽和職務,不辱使命,不負眾望,恪盡職守,廉潔自律。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協章程,不斷加強思想政治修養,鍛煉意志品質,提高精神境界,堅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的影響,始終保持廉潔奉公、艱苦奮斗、務實為民的高尚品德,在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維護人民政協組織的崇高榮譽。
- 上一篇: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
- 下一篇:省委員會主席會議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