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更須強“功”

時間:2022-07-24 0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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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更須強“功”

構建和諧美好的社會,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社會理想,也是各級黨政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黨政效能的提高,權威的樹立,和諧社會的構建,都有賴于公務員能力素質的提高。為此,筆者在《公務員法》實施之際,對公務員能力建設談點管窺之見。

一、為“公”須崇尚法治,練就依法行政之功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是法治社會。公務員作為國家法律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必須要有強烈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一要更新思想觀念。一方面,行政思維方式要實現三個轉變,即:把“權力來源于官”向“權利來源于民”轉變;把“政府權力本位”向“公民權利本位”轉變;把“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另一方面,公務員作為依法行政的主體,要充分認識到自己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主體,擔負著社會的管理,民主法治社會建設的神圣職責,更應循法作為、依法行政。二要規范行政行為。實現經濟發展,維護公平正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堅持依法行政,自覺規范行政行為是推動發展、維系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因此公務員要學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斷提高法律素養。尤其在執行公務時,要顧全大局、忠于職守、敢于負責、剛直不阿,把準執法的尺度,以統一、公正、合理、規范的方式行政,不以個人的好惡為取舍,嚴于律己,積極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努力創造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的行政環境。三要自覺接受監督。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實現行政權力的和諧運行。這就要求廣大公務員自覺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力度,促使政府行為公開透明,主動接受行政執法監督,使自己的行政執法“循規蹈矩”,以法治代替人治,制止“合法傷害權”的危害,引導社會風氣。同時,公務員還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紀檢、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督,堅決同一切亂作為、不作為的行為做斗爭,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知法犯法、以權代法等現象發生。

二、為“公”須牢記義務,練就服務為民之功

公務員的核心義務在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為此,公務員要把服務為民當作第一追求。首先,要有服務的意識。公務員作為“職業的公共管理人”,其履行職責的核心只有兩個字:“服務”。這就要求廣大公務員要樹立“權利就是服務”的意識,克服“當官做老爺”、高高在上、頤指氣使的陋習,深化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活動,提高自身廉潔自律、勤勉敬業的思想意識和道德覺悟。要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意識,擯棄“官本位”思想,強化主動服務意識,放下架子,主動“走出去”,及時了解人民群眾的疾苦。要樹立“義務就是服務”的意識,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規范、熱情、周到的服務方式,徹底解決諸如“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機關不良風氣。其次,要有服務的底氣。公務員要有深刻的理論思維和成熟的政治思想,能以全新的市場經濟、現代科技等知識武裝頭腦。既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又系統學習經濟學、法學、歷史學、文學藝術、外語和當代科技知識,學習計算機網絡、WTO規則等新知識,新技能,爭取學有所思、學有所獲,使自己具有高超的業務本領和穩健的工作作風,厚積薄發,不斷提高自身解決實際問題、做好本職工作、服務人民群眾的能力。再次,要有服務的魄力。公務員要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重點解決好“為誰掌權、為誰工作、為誰服務”的問題,要克服光說不做、頤指氣使的陋習,有敢于服務的勇氣和魄力。要敢于直面矛盾,服務不人為設卡,排憂不三心二意,解難不瞻前顧后,決策不優柔寡斷,把實事辦實、好事辦好。如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要堅持“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和特事特辦的個性化服務。機關作風整頓要善于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鞏固活動,大力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優化行業服務作風。

三、為“公”須講求誠信,練就道德教化之功

一個和諧的社會不僅是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社會,更應是一個充滿道義關懷的社會。社會的和諧,需要公民誠信友愛的道德品質來支撐,需要公務員作為道德的先行者去教化、去引導。之所以“人無信不立,政無信不威”,說明誠信不僅是一種品行,更是一種責任;不僅是一種道義,更是一種準則;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資源。倡導公務員講誠信,其實就是要提高公務員的道德教化能力,打造誠信政府。一要有可信的真實人格。公務員要以誠待人,依法行政,清正廉潔,憑人格的力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樹立威信,以誠心誠意為人民辦實事、謀利益的公仆形象取信于民。要以自己的一言一行進一步增強民眾的認同感,贏得公眾的支持和信任,使更多的群眾受到感召,并自覺效法,形成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社會風尚。二要有互信的內在品格。“信而不疑,誠也。”公務員要全力支持黨委、政府各項法規政策的實施,用“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工作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要經常與同事溝通交流,和睦相處,不無端猜疑對方,不相互詆毀,出爾反爾。不能以一己之私毀了自身品格,抱殘守缺,降低自己的信譽。三要有守信的一貫風格。誠實守信不僅是公民道德建設要求,更是公務員的法律義務。公務員要有“言必信,行必果”的處世風格,要以身作則,一諾千金,答應群眾的事要想方設法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兌現,堅持以誠信立身、以誠信立德、以誠信立言、以誠信立威。

四、為“公”須不斷進取,練就開拓創新之功

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發展前進的社會,發展前進的動力源于創新。公務員是行政權力的行使者、經濟發展的引導者、科技進步的推動者,其創新精神對經濟發展不僅有促動,對和諧社會構建同樣有支持,這就要求公務員要常葆創新激情。一要敢于創新。華羅庚曾說過:“人之所以可貴就在于創造”。公務員的義務是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因此,公務員應具有敢為人先的勇氣,不懼前進中的磕磕碰碰,敢于向傳統挑戰,敢于向定勢作別,敢于向陳規叫板。二要善于創意。“好的點子和主意也是生產力”。善于創意是社會發展的不竭動力。公務員在工作中不要一味拘泥于書本和公式,要養成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的思維習慣,要善于發現和運用新的手段、措施來解決具體問題,多思、多想,多出“金點子”,師古而不泥古,不斷推陳出新,主動適應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三要勤于創業。公務員不僅要把工作當作是一個獲得生活費用的途徑,而更應把它看作是一個人整個精神的寄托。要樂于奉獻,勤于干事,把手中的權力看成一種責任,一種為人民服務的手段,不淺嘗輒止、作風飄浮、粗枝大葉、敷衍了事,注重實踐。要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深入群眾、深入基層,做到發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工作有新舉措,切實擔負起構建和諧社會的歷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