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制度

時間:2022-10-29 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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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制度

為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加強檢察機關文明窗口建設,真正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喜聞諍言,廣納善言提高檢察干警嚴格執法,文明辦案的質量,制定本辦法如下:

第一條:每周三定為檢察長接待日,由檢察長和副檢察長輪流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接待日程由控申部門向社會公布。檢察長、副檢察長接待來訪應有明確的答復,處理來信應有明確的意見和要求。

第二條:檢察長批辦的案件,控申部門應及時分流。批轉到市院業務部門的應在三日內將接待材料原件及《檢察長接待來訪受理案件批辦》、《檢察長接待來訪案件處理回執單》移送有關業務部門;批轉給下級院辦理的應在五日內將材料原件及批辦文移交下級,并留復印件備查。

第三條:控申部門對查報結果應當認真審查,并將查報結果填寫在《檢察長批辦案件反饋情況呈報表》上,呈原負責接待的檢察長閱示,根據情(請登陸政法秘書網)況,可要求承辦單位進一步補查或派人攜卷匯報。

第四條:每年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二次以上到我院指導檢察工作、征求代表們對人大報告建議和意見,認真聽取他們在對法律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院黨組歸納研究后制定出整改措施。

第五條: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學習政治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傳達中央和上級黨委決議和指示。聽取和討論黨支部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和批評與自我批評。反映黨員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如何做好黨員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討論和決定黨內的有關工作。各支部書記廣開思路,暢所欲言、匯報該支部黨小組黨員學習、生活會情況和對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好的建議、意見。

第六條:定期不定期召開基層檢察長會議,廣泛征求基層院對市院檢察工作建議和意見,制定出改進工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