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農村工作亟需尋求破解“十難”良策

時間:2022-02-11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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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農村工作亟需尋求破解“十難”良策

當前農村工作亟需尋求破解“十難”良策

近年來,中央連續就“三農”問題下發一號文件,出臺了一系列“真金白銀”般的政策措施,廣大農村于部群眾歡欣鼓舞,信心倍增,農村工作出現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可喜局面。但是,“三農”積聚多年的深層次矛盾和諸多現實困難,仍然制約著農村的持續健康發展。當前,農村工作如何破解“十難”,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一是農村經濟發展難。中央惠農政策使農村經濟得到長足發展,但總體而言速度不快,水平不高,城鄉發展差距仍然呈進一步拉大之勢。突出表現在集體經濟實力弱,目前在廣大經濟欠發達地區,有經濟積累的村已鳳毛鱗角;增收致富辦法少,各級在幫助農民增收上頗費心思,層層示范,辦點不斷,但難有良策;惠農政策打了折,主要是持續攀升的農資價格,讓落實到農民手中的政策實惠大大減少,降低了連續2個一號文件的含金量。

二是農民素質提高難。廣大農民想富、盼富,但由于素質不高,致富本領不強而無法富。農村現在雖然有農業、科技、計生、司法、組織部門以及農民素質教育辦分別承擔對農民的教育培訓任務,并實施了相應的教育培訓,但缺乏協調性、系統性、全面性,沒有形成合力,收不到預期的效果,且受工作經費、師資力量、教學設備等的限制,教育培訓工作難以正常有效開展。

三是后備人才培養難。由于對人才吸引的相對弱勢,綜合素質高的考學參軍跳出了農門,頭腦活絡的外出經商務工脫離了農業,組織分配的人才不愿駐守農村,導致農村鄉土人才匱乏,專業人才奇缺,黨員隊伍嚴重老化,部分地方村級后備干部青黃不接。特別是醫療衛生、文化教育、農技推廣等專業技術人才顯得尤為緊缺。

四是不良債務化解難。資料顯示,全國有65%的鄉村負債,特別是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鄉村債務包袱更重。據湖南省農調隊對某縣的調查,全縣鄉村負債鄉平2872萬元,村平40.18萬元,且其中不良債務比例高,債權難回收,而債務多是民間私人借貸,利息高,還債期短,壓力大。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了盤活資產、置換債權等化債辦法,但都缺乏根本之策,債務仍然居高難下。

五是鄉村兩級運轉保證難。農業稅完全取消后,鄉村收入來源非常有限,僅靠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于鄉村經濟基礎差,致使現有的人員工資都不能按期發放,福利待遇無力落實,就連必要的工作經費也難以保障,鄉村基層干部難以安心放膽工作。

六是尾欠稅費清收難。尾欠稅費在農村非常普遍。以臨澧縣為例,全縣歷年稅費尾欠總額達7700萬元,農村人平213元。國家在推行稅費改革時規定,對2002年以前形成的農業稅收及符合政策規定的統籌提留,一律先行掛帳,停止清收。現在農業稅全部取消后,尾欠稅費清收愈加困難。如果不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清收到位,就會引發新的矛盾。一方面是鄉村干部為完成稅費上交任務,不得不向親朋舉債墊付農戶尾欠稅費,如不清收,債務無法還清了結。另一方面,如果國家將尾欠稅費一筆勾銷,就會使已交清的農戶心理失衡,認為還是老實本份人吃虧,引發對政策的不滿和新的社會矛盾。

七是農村社會事業投入難。目前農村諸如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事業急需大投入、大發展。免征農業稅后,縣鄉村財力都無法滿足大量的社會事業建設資金需求,小型公益事業建設雖可通過一事一議籌集,但可籌額度很小,且難以全額到位,農村社會事業建設已處于一個急待建設卻又無錢投入的兩難境地。

八是特困群眾救助難。現行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不僅標準低,每月每人只有6-10元,根本無法保障最低生活,且覆蓋面窄,做不到應保盡保。同時,由于原有的國家衛生經費和義務教育經費分配格局嚴重不利于農民和農村,一些經濟欠發達的農業縣根本無法解決大量困難群眾就醫難、就學難的問題。當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嚴重滯后,合作醫療難以施行,大病救助范圍有限,多數群眾生病后軟拖硬撐,最終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子女也因此失學、輟學。

九是基層干部后顧之憂解決難。突出體現在廣大的村(居委會)干部,一直未能納入社會養老保險范疇,退職后工資沒有著落,生活失去保障。另外,許多村干部在職時為了完成稅費上交任務,維持單位正常運轉,不惜個人借貸,退職后不僅拿不到工資,且背負了沉重的債務包袱。還有一些工作多年的老齡村干部,在職時秉公辦事,致使部分群眾記恨,子女不滿,退職后陷入困境,晚景凄苦。但限于政策制約,財力不夠,縣鄉兩級愛莫能助。

十是農村穩定維護難。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安全穩定形勢發生了新的變化,作好戰退、傷殘軍人的穩定工作,防止和打擊宗教、宗族、邪惡勢力,利用歪曲的宣傳誤導群眾,利用團體勢力插手基層事務,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既是當前,也是今后農村維穩保安的一項艱巨任務。

當前農村工作面臨的“十難”,有些是“三農”長期積累的沉疴,有些是農村改革不斷深化的產物。徹底破解“十難”,非一朝一夕之功可至。必須創新思路,統籌兼顧,抓住關鍵,穩步求解。

第一、抓住戰略機遇,求加強之策。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三農”工作,近年連續下發2個一號文件,這標志著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新階段,國家對“三農”支持、傾斜的力度將越來越大,我們要順勢而為,切實加強農村工作。一是要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農村工作,創新發展理念,改進工作方法。三是要勤政為民,盡心竭力抓大事、辦實事、解難事,讓廣大農民群眾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第二、堅持“三化”并舉,求發展之策。發展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要續續堅持市場農業和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跳出農村抓農業,減少農民富農民。一是大力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優勢產業,壯大農產品加工業,推進農業產業化。二是堅持以產業聚集帶動城鎮發展,配套城鎮建設,完善城鎮功能,構建以縣城為中心,中心城鎮為重點,鄉村集鎮為基礎的城鎮發展格局,加快農村城鎮化。三是在抓好素質教育、提高農民素質的基礎上,積極引導農民向城鎮轉移,促進農民市民化。

第三、大膽探索創新,求突破之策。“三農”之難,有些成于政策掣肘。破解這些難題,必須大膽探索,勇于突破政策束縛。如農村土地問題,現有的土地承包制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問題,制約著土地的合理流轉,國家應盡快研究出臺土地合理流轉的法律法規。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探索并逐步規范轉包、轉讓、拍賣、租賃、互換等土地流轉方式;對土地使用權分配,可通過村民大會表決的方式,實行村組內適時、適度調整。國家應對尾欠稅費清收作出新的政策調整和規定,對于農村尾欠稅費的合理部分應該依法組織清收,對特殊困難和符合減免規定的,經村民大會討論通過,依法予以減免;有償債能力而又無理拖欠拒交的,依法進行處理。對農村特困群體救助,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和補助范圍。對基層干部的后顧之憂,在社會養老保險政策門檻還沒有撤除的情況下,可采取發崗位津貼,退職時一次性給予安置補償等辦法適當解決。小陳老師工作室版權所有

第四、加大政策扶持,求“激活”之策。“三農”問題積聚多年,既有工作創新不夠,也有政策體制之弊,單靠鄉村自身以至市縣兩級已無力解決,但若處理不當,就會影響農村小康步伐和和諧社會的構建。破解這些難題,必須加大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以投入的增加激發農村活力,推動農村發展。對于鄉村債務,應在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分清原因,分類處理,逐步化解。對因辦教育、發展衛生事業、修建鄉村道路以及防洪搶險、國家水利、交通工程、電力建設以及公益福利、安全維穩、農村兩會等公共財政類支出形成的負債,國家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化解。對于農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等建設投入,應實行以國家投入為主,地方適當配套;或者調整財政政策,增加地方留成的比例,增強基層可用財力。對于農村特困群體的救助和基層干部后顧之憂的解決,應從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入手,實行國家為主,縣鄉為輔,農戶自籌一部分的投入模式,逐步實現全民享有社會養老保障。對于欠發達地區的農村義務教育,應逐步改變以縣為主的投入結構,實行中央、省、市縣三級分攤的辦法解決。對農資漲價,國家應加大調控力度,出臺一系列限價政策,確保國家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實到農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