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畢業生就業通知

時間:2022-06-15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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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畢業生就業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各重點企業,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團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省政府《關于貫徹國發號文件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突出位置

就業是民生之本,安國之策,高校畢業生作為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生力軍。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對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市作為一個高校畢業生生源大市,大量高校畢業生來濰就業,在帶來巨大人才動力和智力支持的同時,也帶了一定就業壓力。對此,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充分認清形勢,從構建和諧社會、建設人才強市和實施就業優先的戰略高度,進一步增強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通過加大資金投入,明確目標責任,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全力以赴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基本穩定。

二、突出工作重點,扎實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一)加大資金政策支持力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需要堅實的資金保障和政策保障,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要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逐步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設立專項資金,??顚S?。本著“足額配套、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將資金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和服務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特困家庭畢業生,安排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促進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等方面。同時出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政策,不斷理順各項體制機制,實現高校畢業生最大限度就業。

(二)積極拓展就業渠道。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轉方式、調結構”的要求,結合推進“三區”建設和北部沿海開發等重點區域發展戰略的實施,把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產業升級作為新的就業增長點,大力推動現代物流、信息服務、醫療衛生、旅游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積極承接產業轉移,不斷拓展相關產業就業規模,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鼓勵和引導相關企業與駐濰高校聯合,開展專項崗位對接活動,健全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搭建就業服務平臺,暢通高校畢業生到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畢業生落戶、人事、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權益保障等提供方便,形成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良好環境。

(三)組織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按照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方針,重點落實好大學生小額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稅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各項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系列優惠政策。加大創業載體建設力度,依托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等,加快建設一批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園或創業孵化基地。各高校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積極組織開展創業教育,提升在校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十二五”期間每個縣市區、市屬開發區至少設立1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學生創業園和1個以上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各大中專院校也要設立大學生創業園或孵化基地。

(四)繼續開展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要在完成我市“三年萬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基礎上,結合當地產業發展需要和高校畢業生實際情況,繼續鼓勵和扶持一批具有較強社會責任感,內部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見習質量高,見習條件好,并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企事業單位作為就業見習單位,為有見習需求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見習機會。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要為見習人員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見習基本生活補助,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合理確定并及時調整基本生活補助標準,所需經費由見習單位和當地財政各按50%承擔,財政承擔部分從見習基地當地財政有關資金(含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財政困難縣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助所需經費由見習基地承擔50%,省財政承擔30%、縣財政承擔20%。同時,市里將建立部分特殊專業就業見習基地,每年安排5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進行見習,在這些基地見習的高校畢業生基本生活費,由見習基地和市財政各按50%承擔。見習單位要加強見習場所的安全管理,并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但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五)深入實施“基層就業項目計劃”。要繼續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生全科醫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根據統籌城鄉經濟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務發展的需要,積極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就業計劃”,到2015年底每個城市和農村社區至少安排1名高校畢業生。要做好各項目之間政策銜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服務期滿畢業生在基層持續發展的后續保障措施,切實增強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的穩定性。進一步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基層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大力開發社區管理、養老服務、社會工作等領域的公益性就業崗位,積極吸納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社區管理。要切實加強基層就業項目的質量監管,有關部門特別是主管部門要把好入口關,不斷完善“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考選辦法,確保把最優秀的高校畢業生選聘到基層崗位工作。

(六)重點做好特困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特困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將貧困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援助體系,建立專門臺賬,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促其盡快實現穩定就業。要加大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安置家庭貧困和就業困難畢業生工作力度,擴大政府購買范圍,同時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公益性崗位安置困難大學生就業補助標準,確保有就業意愿、有就業能力的困難畢業生都能走上就業崗位。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要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形成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項目落實情況督查力度,確保各項政策和要求落到實處。要充分運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國家和本地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使廣大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及時充分了解到、運用好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方面的各項優惠政策。樹立和宣傳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自主創業的典型,努力營造全社會都關心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