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干部制度改革的原因
時間:2022-07-02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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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基本原則,也是整個干部制度改革的難點和關鍵。本文僅就實踐中干部的“上”和“下”以及存在的一些不規范的問題,談一些基本的認識。
干部“上行”:有待完善
任何一項制度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調整和完善,出現問題也在所難免。干部能上能下在“上”的方面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首先是在民主推薦、民主評議和民意測驗環節中的問題。一是民主推薦和測評的真實性及可信度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只看得票率,而對其中的復雜因素考慮不夠。二是現在的民主推薦和測評,是一種自下而上的評價機制,而在我們黨政機關的實際工作中,是一種自上而下的主導機制。現實中,這兩種不同方向的機制還不能合理銜接。三是既要把得票情況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又不能簡單地以票取人,這兩者的關系難以把握。其次,在競爭上崗制度操作的過程中,存在不按照民主、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選拔干部的現象。有的組織者是借競爭上崗的名義變相提拔干部,“競聘級別不競聘崗位”就是典型的例子。干部“下行”:舉步維艱
干部能上能下的難點在“下”的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首先,干部不勝任現職工作的概念和具體標準界定不清,比如什么是不合格干部、什么是不勝任現職干部等,標準伸縮性較大。其次,考核方法不完善、考核標準不規范。操作往往有很大的隨意性,甚至出現“一事一議”的現象,給有些動機不純的組織者“優化組合”提供了合理依據。再次,沒有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干部下調后難以保障其最基本的生存需要,這也是導致一些“下”的措施形式化的主要原因。最后,監督機制不完善,難以有效地對各級干部實施檢查督促。
規范制度:勢在必行
當前干部能上能下在執行過程中,最缺乏的不是制度,而是在于現有制度操作性較差,執行不嚴、執行不力。因此,還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首先,解決思想觀念方面的問題。正確對待“上”與“下”,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來不得半點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不能追風跟潮,做表面文章。解決思想要有針對性,轉變觀念要具體化。
其次,要加強制度建設,確立淘汰機制。第一,明確不勝任現職干部的標準,確保不勝任干部下得規范化。第二,盡快建立不合格干部待崗分配制度。對于不合格干部,不論是什么原因,都需要盡快予以調整,應盡快建立不合格干部待崗分配制度。第三,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減少失職、瀆職行為造成的過失成本。建立健全完善的監督機制和精干高效的監督人員隊伍是確保干部工作中各項制度正常有序運行的基礎和前提。第四,建立實績考核制度。改善現有的干部考查考核方式方法,杜絕干部考察考核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第五,完善黨紀政規。健全、完善公務員行為規范,有錯必糾,有錯必罰,嚴肅工作紀律。第六,要建立健全仲裁申訴機制。必須有一個說理申訴的地方和機會,要防止一些手中握有實權的人借干部能上能下拉幫結派、排除異己,搞打擊報復。
最后,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對于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大病保險等社會保障問題的解決,可以有效地減少被處理的當事人陷入極端貧困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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