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天然氣市場管理通知
時間:2022-06-13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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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天然氣市場統一管理,保障安全穩定供應,促進有序發展,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意見》、《關于規范管道燃氣建設和經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市燃氣專業規劃》,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的原則,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建設覆蓋七區五市的天然氣高壓管網輸配系統,實行全市天然氣統一接收、統一分銷。
二、與引進中石油天然氣有關的工程建設、供氣量、供氣價格、氣源接收與分配等工作,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與中石油進行協調。各區(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市統一部署,做好工程建設協調工作。
三、實施天然氣統一接收、統一分銷的天然氣高壓管網運營公司正在組建,由其統一接收進入我市的上游管輸天然氣氣源,建設天然氣高壓管網輸配系統,提高供應保障和調峰儲氣能力,并由其按照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的供氣計劃,向各區(市)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分銷管輸天然氣,實行全市管輸天然氣的統一調度、統一管理。
各區(市)燃氣經營企業不得與上游供氣企業直接對接供氣。
四、燃氣儲配站、門站、高中壓調壓站、次高壓及以上的燃氣管道工程和調峰應急氣源、天然氣液化項目及跨區域的燃氣工程建設項目,經各區(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五、各區(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轄區內的燃氣經營企業的監管力度;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要予以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