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查處違法建筑通告
時間:2022-06-09 0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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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部分單位和個人違反城鄉建設規劃,亂搭亂建,嚴重擾亂了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秩序,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破壞了社會風貌。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違法建筑治理工作,市政府決定,對全市違法建筑依法進行嚴厲查處?,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市城鄉規劃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未依法辦理規劃、用地手續,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翻修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超出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均系違法建筑。
二、查處違法建筑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有關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鎮政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密切配合,做好對違法建筑的查處工作。各鎮政府和城建部門負責違法建筑拆除后的環境綠化、硬化和美化工作。
三、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進行違法建設的行為人,由市城建局、有關鎮政府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對違法建筑在城市規劃區外和鎮、村莊規劃區外非法占用耕地的,由市國土局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其中非法占地達到給予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移交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
四、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審批或在違法占地、違法建筑查處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監察機關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阻礙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遵守城鄉規劃法律法規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盡的義務。本通告后,凡在6月20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將不予追究其法律責任,否則,將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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