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政務督查通知

時間:2022-05-20 10:36:00

導語:市政辦政務督查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政辦政務督查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政府執行力,推動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更好地以精細化的理念和方式督促考核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確保打造實力、建設幸福城鄉兩大戰略順利實施,現就進一步做好政務督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政務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加強政務督查工作是推動政府系統全面落實黨委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關鍵環節,是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執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動作風轉變、保證政令暢通的必然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政務督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領導干部要帶頭提高執行力,堅持具體抓、抓具體,確??h委縣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進一步明確政務督查工作的主要內容

政務督查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一)上級領導同志批示需要我縣辦理落實的事項;

(二)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以及縣政府重要的綜合性會議、專題性會議需要落實的事項;

(三)縣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需要落實的事項;

(四)同級黨委、政府,辦公室重要文件中需要辦理落實的事項;

(五)同級黨委、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批示中需要辦理落實的事項;

(六)各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履行年度目標責任制、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考核需要落實的事項;

(七)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中需要辦理落實的事項;

(八)中央、省、市、縣主流新聞媒體反映我縣工作情況,經領導批示需要辦理落實的事項;

(九)《督查》簡報材料報送的事項;

(十)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需要辦理落實的事項。

三、進一步規范督查督辦程序

(一)督查立項。對需督辦的工作任務由縣政府督查室及時立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辦結時限、辦理標準等,并通知有關單位辦理,辦理時限原則上為7個工作日。對情況緊急、有規定時間要求以及長期性事項,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辦理時限。

(二)單位承辦。承辦單位接到督查任務后,要明確具體辦理人員,嚴格落實責任。對需多個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明確主辦、協辦部門及責任。承辦事項辦結后,要形成書面報告,并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加蓋單位公章后報縣政府督查室。

(三)跟蹤督查。督查事項立項轉辦后,縣政府督查室要實施全程控制督查,及時督查調度工作進展情況,通過動態跟蹤、檢查調研、信息收集反饋等手段,全面準確地了解督查事項落實情況,發現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及時調整工作措施,全力協調解決。

(四)反饋報告。督查責任人要認真審核承辦部門的辦理報告,并及時報送有關領導同志閱批。辦理報告要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工作落實情況,對事實不清楚、意見不明確、格式不規范的,退回重新辦理。

(五)總結通報。重大事項督查情況報告經縣政府有關領導審閱同意后,以《督查通報》的形式進行通報,并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具體要求

(一)強化督查工作職責。政務督查工作要做到督查事項推進的每一個環節都有責任領導、有責任部門、有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h政府督查室是縣政府決策執行的推動者,要加強對全縣政務督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指導,服務大局,突出重點,及時督查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做到真督實查,敢督敢查。各級各部門是政府決策落實的具體承擔者,要認真落實督辦任務,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執行力。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督查工作負總責,對事關大局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親自帶頭,狠抓落實;分管負責同志作為直接責任人要靠上抓,深入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并給予指導;辦公室主任為直接聯系人,負責督查任務有關事項的上傳下達、溝通聯系,確保督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提高辦理落實質量。各級各部門要積極辦理督查事項,做到令行禁止,并切實加強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重點督查事項辦理情況的復查。按照督查事項的重要程度實行分類管理,按照時限要求及時立項、辦理、反饋。凡是明確要求報告時限的,要按時報告;凡是要求報告結果的,要嚴格按時限要求辦結并報告。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主動加強調度,確保事項落實,杜絕以各種形式推卸責任。因情況特殊不能按時辦結的,要及時報告,說明原因和下步打算,經同意后,按照新的要求辦理落實。對上級現場督查事項,事前要做好相關事項和文件資料的準備工作,事后按要求主動研究辦理,確保落實。在督促考核工作時,要改進督查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橫向上要抓好工作進度和水準,縱向上力求在全市的位次。

(三)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和考核機制。對承辦單位落實工作抓得好的給予通報表揚。對承辦單位責任不清、措施不力、行動遲緩而影響重大事項落實效果的,縣政府督查室下達《限期整改督查通知書》,督促整改。對限期內未予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向縣政府寫出書面說明。對經多次督查仍無進展或由于重大事項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縣政府督查室會商監察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對責任人實行問責。對重大事項要成立相應的指揮部,建立嚴格的考核獎懲制度,定期調度進展情況,及時有效地解決督查事項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并將落實情況納入干部考察工作體系,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五、切實加強對政務督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督查事項承辦機構,完善組織網絡。發揮督查機構在抓落實方面的組織、綜合、協調作用,做好牽頭抓總、催辦督辦、情況通報等工作。重視督查隊伍建設,配強配齊人員,保證必要的工作條件,抓好政策、法規、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學習培訓,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的督查工作隊伍。督查工作人員要強化大局意識,認真學習研究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思路,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做到實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潔自律。要按照“敢督、敢查、敢辦”的要求,主動抓好重大事項的督查落實工作,真正為縣政府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本通知精神,積極探索進一步做好政務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新舉措,努力推動政務督查工作深入開展。